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2号----审计工作底稿
1.引言
1.1(制定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 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制定本规范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1.2(性质与合用范围)本指南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编制、复核、使用及管 理审计工作底稿提供指导,注册会计师应当参照执行。在执行其他审计业务时,可比照本指南的基本规定 编制相应的工作底稿。
1.3(与《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规范指南(试行)》的关系)有关审计过程的规划,审计程序的选择与 实行以及审计意见的形成与发表等,本指南不作规范,注册会计师应遵照相关审计准则,并参照《年度会 计报表审计规范指南》执行。
1.4(合用对象)本指南中所列示的各种范例均以工业公司为审计对象。
1.5(解释权)本指南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2.一般指南
2.1 释义
本指南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审计工作底稿"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由 注册会计师编制形成,也可以由被审计单位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后形成。
"审计证据"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
"审计档案"指注册会计师在规划审计工作,实行审计程序,报告审计意见的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并对 其进行综合整理、分类归档后形成的档案资料。
2.2 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
2.21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同时涉及以下基本内容:
(1)被审计单位名称:即会计报表的编报单位。若会计报表编报单位为某一集团的下属公司,则应同 时写明下属公司的名称。被审计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2)审计项目名称:即某一会计报表项目名称或某一审计程序及实行对象的名称,如具体审计项目是 某一分类会计科目,则应同时写明该分类会计科目。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指某一资产负债类项目的报告时点或某一损益类项目的报告期间。
(4)审计过程记录: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轨迹与专业判断的记录。注册会计师应将其实行审计而达成 审计目的的过程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5)审计标记及其说明:审计标记是注册会计师为便于表达审计含义而采用的符号。为了便于别人理 解,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各种审计标记所代表的含义,或采用审计标记及其说明表的形式 统一说明。审计标记应前后一致。
(6)审计结论:即注册会计师通过实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某一审计事项所作的专业判断。就符合 性测试而言,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满意限度
以及是否可以信赖;就实质 性测试而言,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某一审计事项的余额或发生额的确认情况。
(7)索引号及页次:即注册会计师为整理运用审计工作底稿,将具有同一性质或反映同一具体审计事 项的审计工作底稿分别归类,形成互相联系、互相控制所作的特定编号即为索引号;页次是在同一索引号 下不同的审计工作底稿的顺序编号。
(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其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上署名和签署日期。署名时 可用简签,但应以适当方式加以说明。
(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其复核过的审计工作底稿上署名和签署日期。署名 时可用简签,但应以适当方式加以说明。若有多级复核,每级复核者均应署名和签署日期。
(10)其他应说明事项:即注册会计师根据其专业判断,认为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予以记录的其他相 关事项。
2.22 对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由被审计单位、其他第三者提供或代为编制的资料,注册会计
师应注明资 料来源,在实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应将审计轨迹连同其专业判断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并涉及上述基 本内容。
2.3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规定
审计工作底稿作为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
取的资料,其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应做到要素齐 全、格式规范、标记一致、记录清楚。
(1)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要真实可靠,内容要完整。
(2)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力求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3)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具体记录,对一般内容简朴记 录。
(4)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行审计后,注册会计师应对该审计项目明确表达其最终的 专业判断意见。
(5)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所有涉及在内。
(6)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采用的格式应规范。
(7)标记一致:即审计符号的含义应前后一致,并明确反映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8)记录清楚: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要连贯,文字要端正,计算要对的。
2.4 审计工作底稿的勾稽关系
2.41 注册会计师应通过交叉索引及备注说明等形式来反映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的勾稽关系,互相 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2.42 当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完毕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所有审计事项后,应将具体审计项目 工作底稿中的相关数据和内容进行归类汇总,编制试算平衡表、审计差异调整表和审计总结。上述审计工 作底稿经复核无误后,才干编制审计报告。试算平衡表应控制审计差异调整表和各会计报表项目审计工作 底稿,并通过交叉索引得以明确反映。
2.43 按照有关会计报表项目、会计科目或具体审计项目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所记录的内
容与数据, 应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帐簿、凭证等直接相应。同时这些审计工作底稿之间互相依赖、互相控制, 其勾稽关系应通过交叉索引或备注说明予以反映。
2.44 以存货项目为例,其审计工作底稿的勾稽关系示范如下表。此表略。
2.5 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2.51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 师三级复核制度。通常,应当由较高级人员复核较低档人员的工作底稿。
2.52 各级复核人在复核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达复核意见,并在其复核过的 审计工作底稿上署名和签署日期。如有若干页审计工作底稿组成一个审计项目,复核人可仅在第一页审计 工作底稿上署名和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