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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服务协议〔受理机构特约商户
特殊提示
本协议由 XX 市腾讯计算机系统 XX  〔下称“腾讯〞〕、财付通支付科技 XX  〔下称“财付 通〞和你共同签订,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在使用支付服务〔下称“本服务〞〕前,你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 《财付通服务  协议 《公众平台服务协议补充规则〔一〕》  〔下称“《补充规则〔一〕》〞〕。《财  付通服务议》和《补充规则〔一〕》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 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请你务必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殊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
律合用条款。 免除或者限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你应重点阅读。 除非你已阅读 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你无权使用本服务。 你使用本服务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允许本协 约束。如你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客服咨询。
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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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付通由腾讯控股,并依托腾讯的平台为收付款人之间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2你由受理机构〔也称“服务商〞〕推荐,并已授权受理机构全权代理你在开通和使用微
信支付过程向腾讯和财付通提交、 接收你的资料、 信息并代理你选择具体的支付服务 目。
、定义
特殊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
1.1 : 指腾讯提供的跨平台通讯工具,支持单人、多人参预,发送语音、短信、视频、 图片和字等即时通讯服务,由关系链拓展工具、便捷工具、公众XX、开放平台等软 件系统和服务组成。
1.2 公众平台:指腾讯向你提供的用来发布信息,让你与用户进行沟通、 互动的互联网 技术服务平台〔    〕。
1.3 公众 XX:指你在公众平台注册的,用于登录公众平台的 XX。〔以下或者 称“公众 XX〞〕。
1.4 信支付: 指财付通依托与公众平台为收付款人之间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 务。〔下称“本服务〞〕
1.5 用户: 指使用支付服务向你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
1.6 支付商户号:指财付通为你配置的用来记载你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资金余额, 你凭以发起交易指令的电子簿记,属于《财付通服务协议》中的一种财付通账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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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商户号将你提供的合法银行账户绑定,财付通将根据你的交易指令和相关协议对你的 银行账户做相应的资金扣划和归集。
1.7 支付商户平台〔下称“商户平台〞〕:指财付通提供和维护的商户管理软件系统
    〕,你应通过该系统提交相应资料和信息,进而开通本服务。成功开通后,你可以通 过该系统使用支付商户号管理和营销推广等相关功能,具体功能以该系统实际提供的为 准,且该系统将根据财付通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你使用商户平台的,还需遵守《支 付商户平台使用协议》
1.8 户平台登录账号:指你凭以登录商户平台,操作支付商户号的账号,你成功申请 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查询支付商户号后,财付通将向你在商户平台中登记的联系发送电子,告知你的商户平录账号与初始密码,你可在商户平台中修改该初始密码,你亦可根据需要在商户平台中为该 登录账号置多个附属登录账号与对应的登录密码,并为附属登录账号配置相应的操
作权 限,用来查询和操作支付商户号。  〔商户平台登录账号与其附属登录账号,以下统称“商 户平台登录账号〞〕
1.9 受理机构: 指代理你在公众平台或者商户平台中申请开通支付、选择相应功能并向腾讯和财付提交、 接收你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主体。 受理机构是匡助你接入支付  服务的服务商,其信息将以“服务商〞的形式显示在你的商户平台页面,你允许本协议视  为对受理机构信息予以确认
、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