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卷第2期
2011年1月 
 人 民 长 江Yangtze  R iver
Vol .42,No .2Jan .,2011
收稿日期:2010-11-03
基金项目: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09Z X07104-006)
作者简介:王 孟,男,工程师,主要从事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工作。E -mail:meng wangl@hot m ail
  文章编号:1001-4179(2011)02-0021-03
王 孟,叶 闽,杨 芳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51)
摘要:实施入河排污口论证制度,依法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监督管理,是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针对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设置及废污水排放情况,分析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相关要求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应制定入河排污口设置综合规划以及设置论证技术规范的建议。可为进一步规范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制度提供参考。关 键 词:排污口设置;设置规划;论证制度;长江流域中图法分类号:X52   文献标志码:A
  入河排污口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前沿阵地,依法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监督管理,是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可使主管部门客观、科学地决策是否同意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入河排污口,有效地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减少或避免水污染重大纠纷的发生;入河排污口论证制度与水功能区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的有机结合,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落实治水新思路,行使水质水量管理并重的重要实践突破,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持河流健康生命的必然要求。
1 论证的相关要求1.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和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在江河、湖泊等地新建、改建或扩建排污口的,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依据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入河排污口监督
管理办法》
(水利部令第22号)规定,在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入河排污口的单位,必须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并向有管辖权的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程序见图1。
图1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程序
  人 民 长 江2011年 
编制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重要依据。20世纪80年代后期,长江流域起动并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2005年《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颁布,正式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制度,推动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在全流域的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地规范和落实。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1.2 技术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司[2005]79号)”等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应根据水功能区划、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水利部门提出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论证。论证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7个方面:①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水质、接纳污水及取水现状;②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③入河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浓度和总量;④水域水质保护要求,入河污水对水域水质和水功能区的影响;⑤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影响;⑥水质保护措施及效果分析;⑦论证结论。
2 论证的必要性
2.1 排污及排污口设置状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用水量的持续增大,排入江河湖库的废污水也不断增加。根据2001~2008年长江流域水资源公报显示,长江流域的废污水排放总量(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和矿坑排水)由2001年220.5亿t增至325.11亿t;排污主要集中在太湖水系、洞庭湖水系、长江湖口以下干流、宜昌至湖口、鄱阳湖水系、宜宾至宜昌和汉江,占长江废污水排放量的80%以上(可参见长江水利委员会2001~2008年发布的“长江流域水资源公报”)。由于沿江(湖)大部分企业排污口和城市综合排污口直接排放污废水,导致全流域水污染呈加重趋势,长江干流岸边污染带长度逐年增加,已超过6
50k m。沿江城市的500多个主要取水口均已不同程度地受到岸边污染带的影响,一些城市已面临水质型缺水。然而,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长江流域水资源状况不断恶化,其中以水环境质量退化最为明显。水污染已成为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长江水利委员会自2004年以来对长江流域19个省(市、区)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普查登记工作,取得了9000多个排污口的基本信息;制定审查程序和要求,规范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1,2]。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详见表1。
表1 长江流域排污口数量(按行政区统计)
省、直辖市数量/个省、直辖市数量/个省、直辖市数量/个安徽454湖南1432四川1727
甘肃53江苏216西藏52
广西56江西1396云南382
贵州412青海12重庆1103
河南80陕西363
湖北1248上海11
2.2 论证的必要性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必要性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①有利于实现排污口有效监督管理。长江流域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存在着新、改、扩建排污口的巨大需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是防止水污染的重要环节,也是将入河污染物控制总量及削减量指标落实到各个入河排污口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实现入河排污口的有效监督和管理。②有利于保护和改善水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和《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在满足水功能区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和第三者权益的影响,根据受纳水体纳污能力、排污总量控制、水生态保护等要求,对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分析,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并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有利于保障所在水域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安全。③提供科学审批的依据。通过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的论证,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入河排污口以及建设单位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
3 现存的主要问题
由于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论证工作归纳起来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问题。
(1)多个排污企业集中,增加了论证及审批工作的难度。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和布
局发生较大变化,排污口的分布和布局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业污染源由单独排放向园区集中排放转换,生活污染源由原来的分散排放向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放转变,污染物的集中排放对入河排污口监督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三峡库区为例,第二产业由分散布局向园区化转变,目前三峡库区已形成沿江工业园区20余家;库区工业污染源排放源由2002年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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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期   王 孟,等:对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思考
400个减少至2008年的195个,工业废水量却由2002年的1.44亿t增加至2008年的5.58亿t,主要集中在江津、重庆主城区、长寿、涪陵、万州江段。由于三峡库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投入运行,目前库区城镇生活污水主要通过43个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排放(可参见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与2009年发布的“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
多个排污企业集中入江排放对排污口论证及管理工作带来了以下问题:①众多污染源合并排放将造成排污口性质(市政、工业等)难以定性,使得排污标准也难以明确,给论证及审批工作带来困难;②诸多污染源的集中混合排放,责任难以识别和区分,为排污口管理和监督带来难度。
(2)排污口的分布和布局不合理,与水功能区管理不协调。目前,长江流域尚未制定关于排污口设置的
综合规划,缺乏对现状老污染源统一的整治与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新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中对排污口位置的选取和排污指标的获得缺乏可靠的依据,在某些江段存在着进一步加剧水污染的风险;部分已设排污口及其废污水排放与划定的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不相适应。如四川省泸州市规划的纳溪、龙马潭、高坝、合江等化工园区,均位于长江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其中纳溪、龙马潭、高坝化工园区在长江龙马潭饮用水源区内,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的要求。
另外,在城区段一般分布有众多排污口,这些排污口所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各异,多个排污口叠加耦合对水质影响程度难以区分和量化,给论证工作增加了难度,也给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制度及程序有待深化和完善。水行政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工作职责尚存在模糊认识,存在着工作交叉、互相制约等现象。尤其与环境影响评价、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取水许可管理的衔接,与三者之间的关系尚需进一步理顺;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环保部门,河道内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管理则涉及水利系统内部管理,亟需建立协调机制落实有关规定。另外,一些业主单位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相关程序也不甚了解,出现了违规开工、建设等诸多问题。
(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水利部仅提出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基本要求,但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的具体内容、范围及深度等仍缺乏统一的规范要求。
4 主要对策
(1)制定入河排污口设置综合规划。根据长江流域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结合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目标和要求,制定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设置综合规划。包括:①开展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现状调查。对长江流域重要区域排污口的分布、排污量等现状情况进行系统调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②加强现有排污口优化整治。以现状划分的长江流域水功能区为基础,合理优化调整排污口布局;针对流域内排污口隐蔽、排污口位置不合理以及排放水质欠佳、影响重要水功能区等问题,制定排污口调整和污染物总量削减规划。③合理布局拟建排污口设置。依据水功能区划要求,对长江流域水域进行合理区划,研究划分限制排污区、排污控制区、排污协调区;对拟建排污口提出总体布局的原则与要求。
(2)开展入河排污口关键技术研究。结合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设置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开展以下关键技术研究:①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和关联单位之间的关系及责任识别与区分方法研究;②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和监控技术研究,为入河排污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制定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规范。虽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已经实施近5a了,但是尚无统一的技术规范。需制定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论证工作,应明确论证工作的论证内容、技术依据,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资质要求,报告书编制的原则性要求、质量控制、编制方法和程序等内容。
(4)制定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虽然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明确的规定,但缺乏配套管理手段,亟需制定《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法规和程序的宣传,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制度。参考文献:
[1] 吴国平.入河排污口管理有关问题探讨[J],人民长江,2008,39
(23).
[2]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排污交易机制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
护管理中的应用研究[R].武汉: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007.
(编辑:徐诗银)
(下转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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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期   程功武:建立与完善入河排污口统计制度初探
Preli m i n ary study on est ablish m en t and perfecti on of st a tisti ca l system of r i ver sewage outlet
CHE NG Gong wu
(Yangtze R iver V alley W ater R esources Protection B ureau,Changjiang W ater Resources Co mm ission,W uhan430010,China) Abstract: M astering the basic inf or mati on of river se wage outlets comp rehensively,accurately and ti m ely,is the essential con2 diti on f or water conservancy ad m inistrative depart m ents and basin ad m inistrative agencies t o fulfill the supervisi on duties of river se wage outlet endowed by la w.W e discuss the r oute f or mastering the basic inf or mati on of river se wage outlet fr om instituti onal as pect,and p r opose a detail statistical syste m,suggest the design p rinci p le and the fra me,basic design requirements of the sta2 tistical syste m.Combining the p ractice of river se wage outlet statistics i m p le mented by ChangjiangW ater Res ources Comm issi on, we verify the rati onality of the statistical annual report and point out the future p r oblem s needed t o be i m p r oved.
Key words: river se wage outlet;basic infor mati on;statistic annual report;Yangtze R iver Basin
(上接第23页)
Thoughts on a ssess m en t of l ayout of sewage outlets to the r i ver i n Yangtze R i ver Ba si n
WANG Meng,YE M in,Y ANG Fang
(Changjiang W ater Resources Protection Institute,Yangtze R iver V alley W ater Resources P rotection B ureau,W uhan430051,China) Abstract: The i m p le mentati on of de monstrati on syste m f or se wage outlets t o the river and its supervisi on by la w are the i m por2 tant means for water res ources p r otecti on,water envir on ment i m p r ove 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 opment of water res ources.A i2 m ing at the layout of se wage outlets t o the river and the se wage drainage in Yangtze R iver Basin,we analyze the relevant require2 ments on the layout assess ment of se wage outlets and the existing p r oble m s.It is suggested that integrated p lan of outlets lay out and the technical s pecificati ons of layout assess ment should be established.The analysis results would p r ovide references f or standardizing the layout assess ment syste m of se wage outlets t o the river in Yangtze R iver Basin
Key words: layout of se wage outlet;layout p lanning;de monstrati on syste m;Yangtze R iver Basin
・简讯・
长江委召开2011年水利前期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前期工作管理,2011年1月17日,长江委召开了2011年水利前期工作座谈会。委副主任、总工马建华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规划计划局、水资源局、水政安监局、建管局、砂管局、水土保持局、防办、水保局、水文局、长科院、水生态所、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和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
会议由规划计划局吴志广局长主持。会上吴局长传达了2010年水利部规划计划工作座谈会精神;规计局张明光副局长通报了2010年及以前长江委水利前期计划已下达的项目工作进度安排,2011年及以后拟开展的水利前期项目及主要工作内容,介绍了《长江水利委员会中央水利基建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初稿)》(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内容。
与会各单位代表就如何加强长江委水利前期工作管理和修改完善《办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办法》是加强长江委水利前期工作管理的必要手段,《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我委水利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前期工作成果质量,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最后,马建华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对于长江委水利前期工作提出了如下几方面的要求:①水利前期工作要超前谋划,尽快建立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库及更新制度,积极探索水利前期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②抓紧补充修改并及时出台《办法》,进一步完善水利前期工作责任制,强化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③尽
快形成水利前期工作成果归档、成果共享机制,及时启动规划基础资料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规划成果宣传,按规定对规划成果进行公开公布。
(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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