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规划及治理 
长江水利网 2003-12-23
长江干流全长6300余公里,发源于青藏高原,奔入东海。水域辽阔,总面积达180万平方公里,流经我国半壁河山。水量汪洋壮阔,多年平均入海近10000亿立方米。流域内总人口、耕地各约占全国的35%,工农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40~50%,历来是中华民族繁衍聚汇的沃土良疆。
流域内人民和历朝历届中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兴修水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专职治水机构的设立,治江事业逐步转入到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新阶段。特别是解放40多年以来,长江水利事业突飞猛进。大大推动了流域经济建设的发展。长江已日益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经济发展带之一,将率先成为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个强大的地区。
一、建国初期长江的治理开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水利部决定成立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统筹长江水系的除
害兴利的统筹协调工作。经研究确定消除长江中下游洪患是治理长江的首要任务。1949年~1954年的中心任务即是以防洪为重点,抓紧堤防建设,兴建沿江排灌涵闸,开辟分蓄洪区,同时积极探讨研究长江的治理计划。组建水文测验、地质勘探、科研实验机构,着手基本资料的搜集。
通过资料分析和规划研究,认识长江的基本特点是:长江是一条雨洪河流,可形成全江性大水或地区性大水;长江中下游干流有比较稳定的巨大河槽,能宣泄大量洪水,但长江大洪水年的洪峰、洪量都十分巨大,超过了河道的安全泄量,受洪水威胁极为严重;中下游沿江湖泊星罗棋布,可以利用它们调蓄江洪;干支流上游多为山区,有许多适于筑高坝控制水量的有利地形,有实现多目标开发、综合利用长江水资源的条件。据此,从1951年~1953年明确提出了以防洪为主的治江三阶段计划。第一步,加强堤防防御能力,适当扩大河道的安全泄量;第二步,以中游为重点,开辟蓄洪垦殖区,蓄纳超过安全泄量的超额洪水;第三步,结合多目标开发,以山谷水库调蓄超额洪水。
在上述治江计划的指导下,重点开展了以下治理开发工作:
1.对干支流支离破碎的堤防进行了全面整修;对干流及主要支流的重要堤段进行了重点加
固。
2.提出了利用沿江湖泊洼地的蓄洪垦殖计划。蓄洪垦殖的原则获得中央批准,中下游沿江各省也都拥护这一计划。自1952年~1953年先后兴建了洞庭湖的大通湖蓄垦区、荆江分洪区工程、武汉市附近的白潭湖、张渡湖蓄洪垦区。1954年长江大水,荆江分洪工程三次开闸分洪,使沙市最高水位降低了0.96米,为保证荆江大堤的安全创造了条件,其他蓄洪区配合长江干流及汉江采取的临时扒口分洪措施,控制了江水位上涨的速率,争得临时抢加堤防的时间,保住了武汉市主要市区的安全。1954年以后将蓄洪垦殖计划进一步发展为防洪、排涝、灌溉、航运、渔业与卫生事业相结合的平原湖泊地区的综合利用计划。先后安排了荆江地区、洞庭湖区、洪湖区、武汉附近区、鄱阳湖和华阳河区等蓄洪垦区,共有蓄洪容量500余亿立方米。但是,分洪区的防洪作用也受到需要临时转移大量人口并予以安置的限制,执行时困难很大。
3.开展长江流域上游干支流修建综合利用的山谷水库的规划准备工作。调查研究了三种可能方案;第一是在长江干流三峡修筑水库的方案;第二是在金沙江及上游主要支流嘉陵江、岷江、乌江上修筑四处重点控制性水库方案;第三是在金、岷、嘉、乌四条江的干支
流分散建水库,即分散蓄洪的方案。这些坝址选点工作为以后的流域规划和60年代三线建设选择水电建设开发点子,提供了重要依据或线索。
4.开展汉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汉江中下游洪灾十分严重,迫切要求治理。长办从1950年起对汉江开展了规划研究工作,1954年提出了在汉江下游兴建杜家台分洪工程计划。该工程于1956建成,提高了汉江下游防洪标准。1956年提出了汉江流域规划要点报告,选择丹江口枢纽为第一期工程,该工程于1958年开工,1973年建成了初期规模,具有很大的综合利用效益,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防洪、发电、灌溉、航运、水产五利俱全的水利工程。
5.流域内各省(市),在本地区内加高加固堤防、建了许多蓄、引、提水利工程。也对一些支流进行了治理开发规划的初步研究。流域内一些部属勘测设计院,也对一些较大支流开展了规划研究,并选择了一批以水电开发为主的枢纽工程对象进行前期工作,这些都为全面开展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长江流域规划要点报告的编制
1954年长江中下游发生了特大洪水,中共中央决定立即开始编制流域规划以加速长江的治
理开发。为了加强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长江流域规划委员会,周恩来总理任主任,并撤消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作为规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聘请了苏联专家,国务院七个关系密切的部门也派了专业人员来长办直接参加流域规划工作。参加规划编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达数百人。
早在1953年2月,主席直接对林一山同志交待过几个治理长江的战略构想。“南方水多,北方水少,能不能从南方借点水给北方?”关于解决长江的洪水灾害问题,指着三峡说“那为什么不在这个总口子上卡起来,毕其功于一役?就先修那个三峡水库怎么样?”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以后始终成为“长流规”的重要内容。
经过深入分析水文、勘测等基本资料,研究国民经济各部门及各地方对治理开发长江的要求,并通过对干流及主要支流的多次查勘调查,对一些初选的枢纽研究了其开发可能性。灌溉、航运、南水北调线路、水库移民、经济等专业则分别作了专业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计算分析比较后,提出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总体方案,有五大组成部分:
(1)以防洪发电为主的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开发规划,包括70多座具有控制性的水利枢纽工程。其中三峡枢纽作为长江治理开发的主体。
(2)以防洪除涝为主的平原湖泊区综合利用规划。
(3)以灌溉水土保持为主的水利化规划。
(4)以航运为主的干流航道整治与南北运河规划。
(5)向相邻流域引水的规划,从丹江口水库引水的中线南水北调最有现实意义。
1958年1月,党中央南宁会议期间,主席、周恩来总理等中央领导听取了长江流域规划和三峡枢纽的汇报。2月,周总理率领有关领导和中外专家查勘了荆江大堤和三峡坝址。3月,周恩来总理在党中央成都会议上作了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报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文件。指出长江流域规划的基本原则,应当是统一规划,全面发展,适当分工,分期进行。同时需要正确地解决远景与近景,干流与支流等七种关系。据此,长办于1959年编成《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上报水电部、国家计委。
从1959~1982年,长办及有关单位按照分工协议,继续深入开展长江干流各河段和主要支流或地区的规划,并配合国家建设和三线建设供电急需,进行了许多枢纽的选点和初步设
计工作。
长江干流上游河段,由长办负责分别提出了金沙江河段、宜宾—重庆河段、重庆—宜昌河段的以水利枢纽为主的梯级开发规划意见或规划阶段报告,推荐的关键大型综合利用枢纽自上而下有虎跳峡、白鹤滩、溪罗渡、向家坝、石棚、朱阳溪、三峡、葛洲坝等。干流中下游河段,主要进行了中下游防洪规划和河道整治规划。1960年长办提出了《长江中下游河道整治规划要点报告》,并分别对上下荆江河段、武汉河段、马鞍山河段、南京河段、镇(江)扬(州)河段进行了整治规划研究。
支流、地区规划,长办负责跨省河流的规划。先后进行了嘉陵江、赤水河、乌江、清江、汉江、青弋江、水阳江、滁河、太湖等流域规划。
其他一些流域范围基本上在一省以内的支流,由有关省或部属设计院作了规划,主要有:洞庭四水、鄱阳五水、岷江、大渡河、雅砻江、沱江等。区域性的水利规划主要有:四川省水利建设规划、洞庭湖区水利规划、江汉平原水利规划、鄱阳湖区水利规划、长江口整治规划等。
三、60年代到80年代初长江的治理开发
从5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在流域内广大众支持下,参照《要点报告》提出的综合治理开发长江的规划方案及各支流、各地区、各专业的规划,对长江进行了积极的开发治理,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防洪方面,在50年代沿江堤防加固加高的基础上,根据“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防洪方针,从沿江数千公里堤防的实际出发,在沿江各省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确定再适当提高堤防的防御水位,达到使安全通过能力增加5000立方米每秒流量。这样,对1954年型洪水约可减少分蓄洪量200亿立方米。按照这个标准,继续对中下游沿江3570公里的干堤,近30000公里的支民堤进行加高加固;完成了下荆江两处裁弯工程;安排了六大片分蓄洪区;兴建了近100座具有一定防洪作用的大型水库和一些中小型水库。使干支流堤防多数可抗御10~20年一遇洪水,超过这一标准,则运用分蓄洪区以尽量保证重点地区和重要城市的安全,减少洪灾损失。
在灌溉和除涝方面,到1983年底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4万余座,总库容1200多亿立方米,水库灌溉面积8767万亩,建成30万亩以上灌区57处。兴建机电排灌站20多万座,排灌面积11540万亩。加上塘坝和提灌,全流域蓄、引、提总有效灌溉面积达2.28亿亩,比194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9年增加1.3亿亩。排水系统得到了较大改善,全流域7000多万亩易涝耕地,约有80%达到5年一遇暴雨的排涝标准。
在发电方面,包括已建和在建的水电站总装机容量近1000万千瓦,其中葛洲坝水利枢纽水电站装机容量271.5万千瓦,年发电量157亿千瓦·时,是我国目前已建成的最大电站。其他较大的水电站有:丹江口、龚咀、乌江渡、柘溪、凤滩、碧口、安康、石泉、东江、万安等。
在航运方面,对干流航道进行了系统的整治与维护,上游川江(宜宾—宜昌)航运部门进行了大量的滩险整治,中下游河道水利部门进行了大量的崩岸治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及渠化河道修建了多座大小船闸。
其他,在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血吸虫的水利灭螺措施,沿海地区改良盐碱地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就。
四、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1990年修订)的编制
进入80年代,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长江的治理开发也在向深度和广
度发展。《要点报告》编制后的二十多年来,积累了大量新资料;对流域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提出了新的更进一步的要求,包括防治水质污染、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新课题。有鉴于此,长办于1982年开始草拟《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修订补充任务书》,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后,由国家计委报请国务院批准,由长办、各省水利部门、各部委及部属设计院负责执行,长办负责汇总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