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统战理论和政协基本知识
(姜文在党训班上的讲稿)
                                    2011年6月25日
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学习新时期统战理论和政协基本知识。我想分以下三个专题同大家共同学习:
第一个问题:新时期统一战线基本理论
一、统一战线的涵义
统一战线是一些不同的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
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一部分,这个统一战线有三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无产阶级是统一战线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能为同盟者接受
的正确的政治主张、纲领和方针政策,并在统一战线中坚持无产阶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无产阶级政党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问题,是统一战线最根本的问题。对如何坚持无产阶级政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提出:必须依靠党的正确的路线和政策,必须依靠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要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并在政治上教育同盟者。第二,由于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众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无产阶级领导的统一战线具有广泛的众基础。这与剥削阶级领导的统一战线是根本不同的。第三,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长期战略,贯穿于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始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等不同的历史时期,各个时期均有特定的任务、范围和战略目标。在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
二、统一战线的两面旗帜
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两面旗帜。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统一的。爱国主义具有团结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是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强大动力。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可以实现最广泛的联合。要在爱国主义旗帜下,联合中华民族海内外一切有爱国心的人们。只要有利于建设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只要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只要有利于挫败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平演变,不论哪一个阶级、阶层,哪一个党派、集团,哪一个人,我们都要团结。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致力于我们的事业。
三、新时期统一战线两个范围的联盟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大陆范围内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全体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在这个联盟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一个是大陆范围外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联盟。在这个联盟里,求爱国和祖国统一之同,存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之异。这两个范围的联盟构成爱国统一战线的整体,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第一个范围的联盟是主体。
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党外的知识分子干部,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爱国的宗教界领袖人物,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台湾同胞和港澳同胞,归国侨胞和国外侨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私营企业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方代理人和外方聘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也进入了爱国统一战线新的发展阶段。
1979年2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撤销了1964年强加给李维汉的所谓“长期以来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坚持一条反党、反中央、反的修正主义路线,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向资产阶级和封建农奴主投降,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的罪名,明确指出,给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扣上“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罪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应一律推倒。 
1979年6月15日,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作了题为《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的开幕词,讲话阐明了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任务、范围和方针政策,成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在党中央领导下,党的各级组织部门、统战部门积极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国复查平反了大量冤假错案,并采取措施调整各方面的社会关系。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明确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支持民主党派恢复活动,推动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文教、科技等领域积极发挥作用。 
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的总目标下,结成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党同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把完善这一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989年,根据同志的提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在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样,就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全国政协1980年到1981年,中央书记处先后召开西藏、云南、新疆和内蒙等省、自治区工作的会议,认真解决落实党的等方面的问题。1982年3月,中共中央又制定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科学分析了宗教在历史上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系统阐明了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宗教工作方面一个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的文件。 
在新的历史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并形成了两个范围的联盟,这就改变了过去统战工作主要在大陆范围内做工作的旧格局,形成了“立足大陆、三个面向”(面向台湾、面向港澳、面向世界)开放型的新格局。
党的十四大提出要推进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在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发扬党的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中各界众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方面,在为我们党和政府广交朋友、广纳言、广求善策方面,在为促进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促进祖国统一、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等方面,不断做
出贡献。 1979年9月,同志将新时期统一战线称为“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提法改为“爱国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的提法,一直延续至今。
第二个问题:人民政协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一、人民政协成立的历史背景
解放战争的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后,国民党政府在长江以北的力量已全线崩溃。为了早日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1949年4月1日,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开始同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的国民党政府代表团在北平开始举行谈判。经双方多次交换意见,多方协商后,中共代表团在4月15日将《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送交国民党政府代表团,并限国民党政府在4月20日前就协定表明态度。国民党政府代表团一致同意接受这个和平协定,并派人将协定文本带回南京。但国民党在广州召开中常会和中央政治会议发表声明,拒不接受这个协定。
由于国民党政府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4月21日,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发布
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当中国人民解放军突破长江防线时,原在南京的国民党政府慌忙逃往广州。4月23日,解放军占领国民党的统治中心南京,宣告了延续二十二年的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覆灭。
国民党反动政权既被推翻,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件已经成熟。1949年6月,在北平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成立以为主任的政治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起草共同纲领、拟定政府方案等,全面展开筹建中国政权的工作。6月30日,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文章,构成了新政协制定共同纲领的政治基础。
同志1949年6月15日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这个筹备会的任务,就是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便领导全国人民,以最快的速度肃清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力量,统一全中国,有系统地和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国防的建设工作。全国人民希望我们这样做,我们就应当这样做。”
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5月1日向全国人民提议召开的。这个提议,迅速地得到了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响
应。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都认为:必须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必须召集一个包含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代表人物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选举代表这个共和国的民主联合政府,才能使我们的伟大的祖国脱离半殖民地的和半封建的命运,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这是一个共同的政治基础。这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团结奋斗的共同的政治基础,这也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的政治基础。这个政治基础是如此巩固,以至于没有一个认真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提出任何不同的意见,大家认为只有这一条道路,才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正确的方向。
1949年6月30日,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指出:“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可能性: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资产
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因为中辊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唯一的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
二、人民政协的成立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了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共662人,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宗教界人士等45个单位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具有十分广泛的代表性。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国旗为五星红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作为中国纪年;会议一致选举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五十六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随后,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胜利闭幕。
三、人民政协的发展
人民政协在建国初期的5年中,对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实行社会改革,发展统一战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4年12月召开了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纲领已经被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代替;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已经结束。但是,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将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从1955年至1966年10多年里,政协第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在团结各族人民和各界爱国力量,活跃国家政治生活,发扬人民民主,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以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