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70 周年新定位:专门协商机构性质与功能
作者:龚万达
来源:《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9年第5期
    龚万达
    摘  要:专门协商机构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的新定位。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具有以下性质定位与功能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和通过协商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有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指引和把党的主张通过协商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组织决定;坚持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和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主力军;坚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建言资政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协商法定职能。
    关键词: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性质定位;功能作用;探析
    中国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  A
全国政协
      文章编号:1673-5706(2019)05-0040-06
    2019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下简称《70周年讲话》),回顾成绩、总结经验、坚定信心,部署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70周年讲话》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新时代的理论凝华。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65周年讲话》)中首次提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把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为三句话: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①“专门协商机构”这一称谓首次提出,但并未明确纳入到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70周年讲话》中提出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用四句话来定位,意义得到了丰富和扩展:“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的制度安排”。②在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之际,“专门协商机构”正式成为人民政协新的性质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