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如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开始于⼋届全国政协时期,是⼈民政协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作,是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式,是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商联成员及⽆党派⼈⼠,围绕国家⼤政⽅针和地⽅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政治、⽂化、社会、⽣态⽂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民众关⼼的实际问题,通过政协内部适当⽅式,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全国政协统⼀部署下,社情民意信息⼯作在各级政协间形成“信息直通车”:有关信息可经市政协信息渠道专报市委、市政府领导,或转送市直有关部门;可上报省政协,经采⽤后专报省委、省政府领导,或转送和省直有关部门;可上报全国政协,经采⽤后报送中央领导参阅,或转送国家有关部委。近年来,全国政协内年采⽤近10篇信息报送中央领导或转送国家有关部委。
⼀、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个⽅⾯:
⼀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重⼤问题的信息,特别是对中共中央和各级重⼤⽅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及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是有关民⽣问题的重要信息,特别是与众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情况、突出问题以及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是有关民族宗教、港澳台侨、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或有关统⼀战线、政协⼯作等⽅⾯政治性、敏感性⽐较强的信息,以及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的重要情况、突出问题与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是其他渠道不易掌握或不便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以及那些⼈数较少、容易被忽视的特殊体的不同意见与合理诉求。
政协信息主要反映重要的情况、问题,以及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对重⼤的突发性事件、社会关注度⾼的热点问题,政协信息着重分析这些情况、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不反映⼀般性的情况或泛泛的意见。
政协委员有关个案性的情况或已进⼊司法程序的问题,不属于政协信息报送内容,可直接向全国政协办公厅信访⼯作部门反映。
⼆、社情民意信息稿件的撰写要求
信息反映⼈应紧密结合所从事的⼯作、熟悉的专业领域撰写信息,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反映的情况和数据应当真实准确,说明来源、出处;⼀事⼀议、⽂字简洁,⼀般不超过2000字;开门见⼭,直
奔主题,简要说明情况,指明问题所在,透彻分析原因,所提建议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穿靴戴帽、长篇⼤论;注明撰写者的政治⾝份(政协委员或常委、所属党派等)与职业⾝份(所从事的职业或研究⽅向等)。全国政协
容易引起党政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重视的信息,⼀般都具有以下特点:⼀是坚持把握⼤局、服务⼤局,准围绕中⼼、服务⼤局的结合点和切⼊点,所反映内容为党委政府需要了解的或需要党委政府了解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问题出现的新变化),应察实情、讲真话、建诤⾔,具有新观点、新思路、新办法、新⾓度。⼆是⽴⾜关注民⽣、反映民意,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反映情况,积极反映众普遍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三是注重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从⼤处着眼、⼩处着⼿,积极反映涉及部门较多、综合性强、需要多⽅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反映的情况真实、准确、及时,有代表性、普遍性,问题得准、原因讲得通,所提建议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或确有参考价值。四是突出党派特⾊、界别特⾊,反映情况能充分体现各民主党派、⼯商联及其他统⼀战线成员的看法和主张,分析问题具有⾃⾝的独特视⾓,提出建议善于发挥成员的专业优势。
三、社情民意信息与政协提案的主要区别
信息和提案是政协委员⽇常履职经常使⽤的两种⽅式,两者在内容上⽐较相似,都是反映情况、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它们有以下主要区别:
⼀是报送对象不同。政协信息主要报送中央领导同志,也有部分信息转送中央有关部门。提案提交中央有关部门、有关地⽅、有关⼈民团体办理、答复。
地⽅、有关⼈民团体办理、答复。
⼆是办理机制不同。政协信息的定位是为决策提供参考,政协信息的领导批⽰或部门回函情况及时向信息反映⼈反馈,但没有⽐照提案建⽴办理、答复机制。提案有⼀套完整的⽴案、交办、答复⼯作机制。
三是反映者的范围不同。政协信息的反映者包括:全国政协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历届全国政协委员、各级地⽅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商联成员及⽆党派⼈⼠等。提案的提出者必须是本届全国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各界别、⼩组或联组。
四是内容要求不同。政协信息既可以反映重要情况、问题,提出建议,也可以仅仅反映重要的观点、看法或意见。撰写提案必须内容完整,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且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