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经典案例
1. 1952年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就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的前途和发展道路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协商,形成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全国政协2. 1954年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就问题进行了协商,最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3. 1956年人民政协第二届全体会议,就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问题进行了协商,提出了“走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主张。
4. 1975年人民政协第四届全体会议,就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进行了协商,并提出了要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针。
5. 1992年人民政协第六届全体会议,就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进行了协商,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主张。
6. 2004年人民政协第十届全体会议,就实现“两个务必”(务必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务必坚持中
国特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协商,并通过了《全国政协关于保持和发展中国特的社会主义制度、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提案》。
7. 2013年人民政协第十一届全体会议,就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进行了协商,并提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举措。
以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制度中重要的协商机构,通过协商和讨论,为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对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