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问题与认定办法
作者:杨树
来源:《办公室业务(上半月)》 2020年第2期
    文/内蒙古包头市第四医院? 杨树
    【摘要】人事档案管理、干部选拔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环节尤为重要,需长时间对干部进行审核,该环节政治性、严肃性、纪律性、特殊性较强,容易出现材料、档案材料不全、信息不对等情况,因此,必须规范“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政策,加强审核人员、组织监督,建立完善的审核系统、审核过程、审核纪律,提高审核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公平性。
    【关键词】三龄两历一身份;人事档案;审核;认定
    “三龄”包含党龄、工龄、年龄,“一身份”主要指干部身份,“两历”含工作经历和学历,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
    “三龄两历一身份”关系到干部提升,部分干部为职位晋升存在档案,影响档案晋升秩序,审核成本高、难度大,严重损害人民众利益,因此,必须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方法,避免档案。
本文基于对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其问题提出认定方法,为干部晋升、考核提供更多参考依据。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
    一、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问题与认定办法
    (一)出生日期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中被审核人多存在工龄、年龄信息不准确情况,造成该情况因素如下:1.被审核人在档案填写时缺乏重视,在填写时未确认公历日期或农历日期,导致信息填写不对等。2.部分干部为谋取私利,谎报年龄、工龄,将入党时间提前,或未取得学历谎报学历。针对以上问题,在出生日期判定时应注意以下原则:1.最早原则。被审核人出生日期为2006年10月前,可根据〔1990〕24号文件要求对其进行认定,如出现档案与身份证不符情况,可通过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确认,将户口实际登记日期作为出生年龄计算,查证无误后进行档案归入,并汇报至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备份;如患者出生日期不发查实,可将户口中最早登记日期作为依据。被审核人出生日期为2006年10月后,以〔2006〕41号文件为依据,如档案与户籍日期不一致,以最早登记为准。2.公平、公正原则。应入党、入团、入学、工作、入伍等原因填大年龄者,一律以大为主;因入伍、工作填小年龄者,恢复真实年龄,避免重复获利;审核时充分结合被审者目的及历史背景合理进行认定。3.换算问题。最早在档案填写中关于出生日期填写时有备注农历或阳历,在认定时需先统一换算为阳历进行认定;未备注阳历、阴历者不换算,后期填写均已认定后日期为准。4.核查真实性。对于有涂改嫌疑者,均以涂改前为准,如无法辨认,应以最早户籍档案为准,如无法查到最早档案,可结合入团、入
学、工作等材料,综合进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