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保障。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方向正确。党的领导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法治方向正确。
 
  二、坚持宪法至上,确保法律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要坚持宪法至上,确保法律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宪法法律体系建设。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保司法公正。人民是法治的主体,司法是法治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司法公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坚持依法治国,确保法治效果。依法治国是中国特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要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素质。
 
  五、坚持全面推进,确保法治全覆盖。全面推进法治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全面推进,加强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确保法治全覆盖,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六、坚持国际化视野,确保法治交流合作。国际化视野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向,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国际化视野,加强法治交流合作,推进国际法治建设,提高我国在国际法治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宪法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坚持全面推进,坚持国际化视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