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6.12
【字 号】周政 〔2016〕 39号
【施行日期】2016.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 〔2016〕 39号
 
周口人事考试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周口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12日
 
周口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31号)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逐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和标准体系,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壮大信用服务市场,使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有效发挥作用。到2017年,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全市诚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环境得到显著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从人民众反映最强烈的行业和领域入手,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民间融资、保障房、医疗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估、披露、使用等制度。(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卫生计生委)。
  加强信用信息系统顶层设计,明确信用信息系统关键信息的总体框架,制定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和信息技术指标,加快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开展行业信用信息记录、筛选、分类和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在行业信用系统的基础上,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统一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研究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及共享方式、方法,全面整合归集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并逐步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建设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信用周口”网站,实现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的互通互享,逐步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
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在行政管理事项和公用服务中加大对公共信用信息的调取、运用力度,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各级政府要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确保政府各项规划目标和对人民代表大会等作出的承诺得到落实,确保对国、内外投资商的承诺及时兑现。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政府守信践诺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将国家工作人员诚信状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商务诚信建设。
  加强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完善质量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企业经营服务诚信建设,建立合同履约备案制度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和流通等环节信用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安全责任溯源体系,及时披露食品、药品企业恶劣失信信息,建立严重失信违法者市场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
  进一步扩大金融信用记录覆盖面,增强金融诚信意识,规范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务、保险等行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周口银监分局、市公安局)
  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价格诚信数据库,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善企业环保、安全生产等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税务信用信息数据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披露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信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推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公开,建立企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监督方面的评价标
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开展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欠缴基本社会保险费、违法用工等典型失信案件集中曝光活动,监督企业履行社会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建立医疗服务承诺制度,完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开展诚信医院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建立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等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完善信用记录,打击学术不端、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打击侵犯专利权、盗版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
  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制度,推动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严厉惩戒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
  建立律师、公证员等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五)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提高金融征信数据质量,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动征信系统升级。加快推动村镇银行、公积金中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接入征信系统。研究推动证券业、保险业机构逐步接入征信系统。推动实现金融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积极筹建小机构征信系统报送平台,统一管理小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加快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周口银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