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ay to grow is to know how to shut up and work hard, to be low-key and humble, to learn to be strong, and to be the person you want to be in every cherished day.勤学乐观 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研究生管理制度_研究生管理制度规定
研究生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紧紧围绕国家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这一任务,不断加强、完善研究生管理工作,严格管理。要坚持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调动研究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第三条
  研究生要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除定向、委托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本细则执行。
  经学校考试入学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其入学、注册、成绩、转学(专业)、退学、休学和复学的有关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关证件(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按规定的日期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经研究生院批准。
  第六条
  新生报到后,经我校指定医院按照招生规定体检复查合格,准予注册者,取得学籍。
  第七条
  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我校指定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者,或怀孕者,由研究生院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或休息。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每年6月份)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经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第八条
  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各学院(包括中心、医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经研究生院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
  (二)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三)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按规定申请入学者,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2021研究生报考
  凡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户口和档案关系一律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第九条
  每学期开学,研究生按规定返校注册,持本人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缴费生未交费者不得注册。不能按时到校注册者,须事先向所在院系请假。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在开学后不按时回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 纪律与考勤
  第十条
  研究生要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和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对旷课者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有关请假的手续如下:
  1.事假 在学研究生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可以请事假。事假一般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4天。
  研究生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指导教师批准;超过1天(7天以内)的由所在院系领导批准,7天以上的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报研究生院管理处批准。
  2.病假 在学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经校指定医院或其他县级以上医院医生出具的病明,报告指导教师及所在单位领导后按病明的时限休息。一学期内病假达一个月以上者须办理休学。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