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呼叫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一) 中心主管岗位职责
1、呼叫中心主管对呼叫中心的案件审批质量、服务水平及日常管理工作负总责。
2、对上级部门通知、交办案件,做到的上传下达,认真落实。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根据案件数量、结案情况及时做好人员的调度工作。收集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学习考核制度,保障中心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4、做好现场检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负责做好现场接待演示工作.
5、开展好团队建设,合理分解落实中心工作,作到人尽其能,共同提高。建立定期的工作例会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使呼叫中心成员在业务、技能及业务上不断进步,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6、月底对人员工作纪律情况、思想动态、工作需求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并交至上级部门。
(二) 值班长岗位职责
1、保持机房安静、整洁的工作现场,保证前、后台工作稳定有序的进行。
2、排定每月的工作班表,对人员考勤情况按规定进行月统计。
3、开展好团队建设,定期参加例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做好会议记录。
4、掌握并运用立结案标准,把好立结案关,对疑难问题主动汇总整理,不断完善标准、总结一般性规律,形成文字材料.
5、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提高工作质量水平的合理化建议.
6、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及业务操作流程,认真填写各类工作表、单.
7、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演示接待工作,协助部门主管完成中心的其它工作.
(三) 接线员岗位职责
接线员主要职责是对监督员上报和信访举报的问题进行受理登记,同时,接线员还负责通知监督员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核实或核查,敦促监督员按期回复核查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对城市管理监督员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受理,并把符合要求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立案。
2、将不符合系统要求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相应处理或通知监督员重新上报。
3、处理信访等举报案卷(包括市容局信访举报、市长信箱督办案件,区长督办案件及其它部门转来的相关案件等),呼叫相应辖区监督员核实举报现场情况,登记好受理时间、受理案件号、办理监督员交值班长保存.
4、负责通知监督员对专业部门处理完的问题结果现场核查并按期回复。对核查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结案标准的结案请求电话求证并要求监督员进行整改。
5、坚守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保持良好工作形象;使用文明规范的服务用语,及时接听监督员发送信息和众,遇到难
                    以处理的问题主动请示汇报.
6、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及业务操作流程,认真填写各类工作表、单。
7、自觉加强相关立结案标准学习、自觉加强与工作有关的电脑操作学习,为提高本职工作水平积极思考,提出合理化建议。
8、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演示接待工作,协助部门主管及值班长完成中心的其它工作。
二、 呼叫中心行为规范
为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工作秩序,促进呼叫中心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一) 仪容仪表
1、仪容
员工应精神饱满,严禁浓妆上岗,勤洗头保持光洁,不佩戴豪华或过大的饰品。
2、仪表
上身:着统一制服,应保持干净、钮扣齐全、不挽袖、不开扣子。
下身:着统一长裤或短裙,长度适中、不拖地,拉链钮扣完好.
(二) 遵章守纪
1、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得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窜岗,周六周日不得缺岗。未经允许不得调班,未经许可不得代人(使用他人工号)批案。
2、上班时间严禁打闹、嬉笑、高声喧哗,严禁使用工作用电脑玩游戏、严禁在工作岗位上吃零食。严禁工作时间使用办公电话闲聊。
3、保持整洁卫生,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与日常业务无关的物品不许放在桌上,每日下班前要将桌面归类放好,为次日工作做好准备,如有需要交接的,一定要做好交接记录。
4、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密码登陆系统。离开坐席时需及时将软电话关闭或示忙.
5、工作闲暇时间应努力学习、勤奋上进,坚持不懈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思考提高和改进呼叫中心工作水平、业务素质的方式、办法.
6、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业务学习及考核,按时完成中心布置的相关学习、工作任务。
早8晚5双休的工作7、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保管好大厅钥匙,确保下班后关电、关水、关门,并做好大厅钥匙交接记录,注意防火防盗
三、 呼叫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呼叫中心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由呼叫中心主管及值班长负责编制,由监督中心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作为呼叫中心工作手册分发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作为考试考核项目之一.相关内容条款的变更、增加由呼叫中心提出,经监督中心同意后实施。
(一) 卫生保洁制度
为保持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呼叫中心现实行以下卫生制度:
1、每天晚班的工作人员对环境卫生进行打扫。
2、卫生标准:呼叫中心工作区域地面整洁,台席干净,电脑上无积灰,台席下无积灰,每日更换垃圾袋.
3、每天保持工作现场整洁,办公时间不准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
4、工作结束后,将个人办公及其它用品全部清理干净,不允许留在
                    工作台面上。
(二) 呼叫中心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呼叫中心预立案、立案工作,保证前后台工作稳定有序的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 工作作息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接线员 接线员 值班长
8:30—17:30 早班 早班 早班
8:30—17:30 中班
9:30—22:00 晚班 晚班 晚班
备注 周一至周五 周六、周日 全周
12:00—14:00 晚班午休 晚班午休 晚班午休
本作息时间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如因工作安排调整、人员变动,依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相关分工。
2、 案件审批分街道包干,分段计时制度
分街道包干预立案及结案的做法:
(1) 接线员:
早班负责湖南路,宁海路,莫愁街道;
中班负责中央门,华侨路街道;
晚班负责江东、挹江门街道(8:30-9:30间及午休期间由早班接线员预立案及结案),17:30以后全部案件由夜班接线员负责。
双休日早班负责湖南路,宁海路、莫愁、中央门街道;
晚班负责华侨路、江东、挹江门街道,(8:30-9:30及午休期间由早班接线员预立案),17:30以后由夜班接线员负责.
信访案件按街道分工分别派遣办理。
(2) 值班长:
早班负责湖南路,宁海路,莫愁,中央门街道;
晚班负责华侨路、江东、挹江门,(8:30—9:30间及午休期间由早班值班长立案),17:30以后由夜班值班长全负责.
双休日由早班值班长负责案卷统计。
(3) 正常工作时间内前后台案件滞留不得超过15分钟,月平均案件办理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11:30—14:00、17:00—18:00间案件滞留不得超过30分钟。13:00-14:00间的核查信息可于14:00以后下发。
3、 考勤办法及规定
按系统自动记录的案件预立、立案时间作为考勤依据,个人到岗后首次预立、立案案件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案件滞留时间超过5分钟的,自上班时间至案件预立、立案时间计算迟到时间,按相应罚则处罚。原则上不接受临时迟到请求。晚班人员必须办理完全部在手案件,到下班时间后方可下班,如工作时间内有案件滞留,自最早滞留案件到手时间到下班时间计算早退时间,按相应罚则处罚。
4、 工作人员交接班制度
1) 在当班期间发生的举报问题,如未能在当班期间批转好,需做好记录,并将此工作转至交接人员。交接人员需做好处理记录,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接此问题的人员。
2) 首问负责制。首先接到电话的人员需全程跟踪,直至问题处理完毕为止。
3) 在当班期间,坐席出现任何系统故障,需及时上报技术考评科,并做好故障记录.
5、 工作人员病(事)假及代换班规定
1) 请病假需及时通知部门主管,请半天以上需提供病假条,并
                    及时将病假条交至部门主管处,填写请假条,交中心备案;请两天或两天以上的病假,由本人填写申请,部门主管报请主任批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