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工作制度1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学校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值班工作制度2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班级或院级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值班工作制度3
  一、凡机关行政职能科室中层干部都要参与行政总值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者,要经行政院长签字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准回家或到院外就餐。如因查岗暂时离开,必须在值班室门上贴有留言,告知去向,标明。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紧急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按领导的指示意见认真办理。要认真规范填写值班记录,做到不漏项。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不空档。交班时应面对面进行交班,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确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认真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总值班在凌晨1—4点必须履行夜间查岗职责,节假日、双休日上午8:00和下午上班时间各查一次,并做好查岗记录。除此之外,还要多次巡视办公楼,并对非正常工作时间进入行政楼的人员进行登记。
  五、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物品,严禁在值班室内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员。交接班前要彻底打扫室内卫生,并当面交接室内物品。
  六、对突发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认真积极地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七、值班人员对一切涉及医院机密的特殊、重大信息要严格保密。
  八、节假日值班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与带班领导保持联系,带班领导有事外出也应告知值班人员自己的去向和。
  九、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提前认真做好调班事宜,原则上自行安排调整,但必须经行政院长签字同意,并将调班情况及时告知带班领导及院办公室备案。否则,出现的责任后果自负。
  十、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公私财产安全。
  十一:考核细则
  1、无故不参加总值班者扣5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换班、调班及未到办公室备案者扣3分。不能坚守工作岗位,擅自离岗者扣5分;总值班期间,遇有紧急事项未能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或汇报后未按领导指示使及时处理者扣5分,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值班期间,值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出现漏项者扣2分;对非正常工作时间出入办公楼的人员未进行登记的扣1分;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没有按规定巡视查岗者扣5分;在值班室内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员者,出现一次扣2分;不打扫室内卫生者扣1分;必须坚持面对面交班,值班室物品出现丢失、损坏者,接班人员发现指出,由上一个班次人员赔偿;如接班人员没有发现,则有当班人员赔偿。
  3、值班期间,若出现办公楼因未上锁而致物品被盗,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备注:每分值折合人民币10元。
值班工作制度4
  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早8晚5双休的工作
  一、值班安排
  1、实行领导带班制。每个值班日安排一名值班领导及一名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工作,并保障一辆值班车辆。
  2、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
  3、值班地点:局办公室。
  4、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5、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值班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安排。
  二、值班时间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遇重要情况,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局领导和职能科室;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交班时的未结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交办或告知有关职能科室。
  2、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要求
  1、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在《来电记录本》中记录清楚来电情况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领导,根据局领导指示做相应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1、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