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可再⽣能源发展“⼗三五”规划》全⽂
国际能源⽹10⽉27⽇讯:近⽇,河北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可再⽣能源发展“⼗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 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 2080 万千⽡,年发电量 400 亿千⽡时以上。到 2020 年,累计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 1100 万千⽡。到 2020 年,⽣物质发电装机达到 50 万千⽡,垃圾发电装机达到 25 万千⽡,沼⽓发电 3.1 万千⽡。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河北省可再⽣能源发展“⼗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集市)发展改⾰委(局),有关省直部门,国⽹河北省电⼒公司、国⽹冀北电⼒有限公司:
现将《河北省可再⽣能源发展“⼗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附件:河北省可再⽣能源发展“⼗三五”规划
河北省发展和改⾰委员会
2016年10⽉14⽇
河北省可再⽣能源发展“⼗三五”规划
⼆零⼀六年⼗⽉
前⾔
可再⽣能源是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紧紧抓住国家推进可再⽣能源发展的战略机遇,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物质能等可再⽣能源开发利⽤,取得了显著成效。“⼗三五”时期,将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京张联合承办冬奥会、张家⼝可再⽣能源⽰范区等重⼤机遇,把发展可再⽣能源作为当前和今后⼀个时期全省能源⽣产与消费⾰命的重要抓⼿,加快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能源结构调整、⼤⽓环境治理,为实现绿⾊、清洁、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动⼒。按照《可再⽣能源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步做好可再⽣能源发展“⼗三五”规划编制⼯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我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河北省可再⽣能源发展“⼗三五”规划》。
《规划》主要阐述了我省风能、太阳能、⽣物质能、⽔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可再⽣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和保障措施,是“⼗三五”时期指导全省可再⽣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件。
规划期为 2016—2020 年。
⼀、发展基础
(⼀)资源状况
风能我省地处中纬度欧亚⼤陆东岸,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属于温带半湿润半⼲旱⼤陆性季风⽓候,风能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张家⼝、承德坝上地区,秦皇岛、唐⼭、沧州沿海地区以及太⾏⼭、燕⼭⼭区,其中张承坝上地区和唐⼭、沧州沿海地区为百万千⽡级风电基地。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 8000 万千⽡以上,其中陆上技术可开发量超过 7000 万千⽡,近海技术可开发量超过 1000 万千⽡。
太阳能我省太阳能资源在全国处于较丰富地带,仅次于青藏及西北地区,年辐射量为 4981-5966 兆焦/平⽅⽶,全省可开发量约 9000 万千⽡,北部张家⼝、承德地区年⽇照⼩时数平均为 3000~3200 ⼩时,中东部地区为 2200~3000 ⼩时,分别为太阳能资源⼆类和三类地区,具备地⾯电站、农光互补、光电建筑⼀体化等多种形式的开发条件,有较⼤的开发利⽤潜⼒。
⽣物质能我省是农业⼤省,⽣物质资源充⾜。农作物秸秆年产量 6176 多万吨,除薪柴、还⽥、养殖、造纸等已利⽤秸
⽣物质能我省是农业⼤省,⽣物质资源充⾜。农作物秸秆年产量 6176 多万吨,除薪柴、还⽥、养殖、造纸等已利⽤秸秆外,仍有 1046 万吨可供能源化加⼯使⽤;林业“三剩物”可利⽤量 570 万吨;⾷
⽤菌菌糠 130 万吨,少量的柠条、坝上地区及平原地区的牲畜粪便等,可能源化利⽤的资源量约有 2000 万吨。
地热能我省地热能赋存区域⼴阔,以中低温为主且埋藏较浅,主要分布于燕⼭、太⾏⼭褶皱带,及蔚县—阳原、赵川、怀来等⼭间断陷盆地和河北平原沉降带。浅层地热能资源量每年相当于 2.85 亿吨标煤,每年可利⽤ 0.11 亿吨标煤;中深层地热能资源量折合标煤 235.2 亿吨,可采热资源量折合标煤 49.7 亿吨。
⽔能我省可开发利⽤的⽔能资源不多,但因⽔势由⼭区流⼊平原,具有河床⽐降变化⼤,坡陡流急的特点,具备开发抽⽔蓄能电站的条件,抽⽔蓄能电站的可开发量约1600 万千⽡以上。
(⼆)发展成就
利⽤规模增长迅速。2015 年底,全省可再⽣能源利⽤总量由 2010 年的 400 万吨标准煤增长到 1000 万吨标准煤左右,可再⽣能源消费总量占⼀次能源消费⽐重由 2.4%提⾼到 5%,较“⼗⼀五”末翻了⼀番。其中,全省可再⽣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由 2010 年的 590 万千⽡增加到 2015 年的约 1500万千⽡,可再⽣能源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规模⽐重由 14%提⾼到 26%。2015 年,全省可再⽣能源发电量达 213亿千⽡时,可再⽣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电量⽐重达 6.7%。可再⽣能源的快速发展,使得“⼗⼆五”期间全省减少⼆氧化碳、⼆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分别约 2550 万吨、25 万吨、4万吨和 12
5 万吨。
特⾊项⽬成效显著。“⼗⼆五”期间,先后建成了“三个基地,⼀个中⼼”重点⼯程,包括全国⾸个百万千⽡级风电⽰范基地——张家⼝风电基地、全国⾸个超百万千⽡风电集中输出检测基地、全国⾸个风电技术与检测基地和世界最⼤的风光储试验中⼼——张北国家风光储输⽰范项⽬;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海上风电规划及前期⼯作,部分项⽬已取得核准;作为全国⾸批开展光伏扶贫省份之⼀,在六个贫困县进⾏光伏扶贫试点⼯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在雄县建成了华北⾸座“⽆烟城”,创建了地热利⽤的“雄县模式”,为我省乃⾄全国地热能开发利⽤树⽴了典范;建成了秦皇岛“在⽔⼀⽅”我国第⼀座被动式低能耗绿⾊建筑。承德市国家级⽣物质能供热⽰范区规划获得国家批复,正在加快实施。
风⼒发电势头强劲。2015 年底,风电并⽹容量达 1022万千⽡,全年上⽹电量达 168 亿千⽡时,并⽹容量和上⽹电量均较 2010 年增长到两倍以上,基本实现了“⼗⼆五”规划⽬标,并⽹容量位列全国第四位。张家⼝百万千⽡级风电基地⼀、⼆期⼯程均已建成投产,三期规划获得国家批复;承德百万千⽡级风电基地⼀期已建成投产,⼆期⼯程正在加紧建设;海上风电⽰范项⽬已经进⼊实施阶段。以国电联合动⼒、中航惠腾等为代表的⼀批风电制造产业发展迅速。
太阳能利⽤跨越发展。“⼗⼆五”期间,随着光伏⾏业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型光伏电站从⽆到有,分布式光伏由单⼀⽰范项⽬逐步扩⼤到多元化市场运作,2015 年光伏并⽹容量达 280 万千⽡,是“⼗⼆
五”规划⽬标的 4.5倍,位列全国第七位。太阳能热利⽤得到⼤⾯积推⼴,2015年底,太阳能集热⾯积达到 800 万平⽅⽶,较 2010 年增长到 2.5 倍以上。保定市荣获科技部授予的“国家太阳能综合应⽤科技⽰范城市”荣誉称号。光伏制造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晶龙、英利等世界级光伏⽣产商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规模已接近 1100 万千⽡;河北三环、光源等企业,基本形成了集科研、⽣产、销售、服务为⼀体的产业体系;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光伏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能源光伏技术重点实验室”等⼀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物质能利⽤多元化发展。到 2015 年底,各类⽣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 45.78 万千⽡,其中农林⽣物质发电 31.78万千⽡,垃圾发电 13.5 万千⽡,沼⽓发电 0.5 万千⽡,沼⽓利⽤量约 1.5 亿⽴⽅⽶,成型燃料利⽤量约 50 万吨,⽣物液体燃料利⽤量 30 万吨,各类⽣物质能源利⽤量达 130余万吨标准煤。⽣物质能发电及其他利⽤基本实现“⼗⼆五”规划⽬标。
抽⽔蓄能电站建设有序推进。“⼗⼆五”期间,世界装机容量最⼤的丰宁 360 万千⽡抽⽔蓄能电站开⼯建设,预计 2020年前陆续投产。易县 120 万千⽡、抚宁 120 万千⽡前期⼯作正在加快推进。
河北省 2015 年可再⽣能源发展完成情况见表 1-1。
表 1-1 河北省“⼗⼆五”可再⽣能源完成情况表
(三)存在问题
十三五规划
可再⽣能源发展不均衡。风电是可再⽣能源发展的主⼒军,且开发利⽤程度相对较⾼,⽽能够与风电出⼒特性形成互补的光伏、抽⽔蓄能的开发程度仍相对较低,其中光伏的开发程度仍不⾜ 4%,且以集中式为主,抽⽔蓄能开发程度不⾜8%,多能互补发展有待进⼀步提⾼。
电⽹建设不同步。送电通道建设和风电开发速度不协调,风电迅猛发展造成⼤规模风电送出受阻。风电项⽬并⽹⼯程建设周期不同步,导致并⽹滞后,造成资源浪费和项⽬投资效益损失。
消纳能⼒不⾜。随着风电、光伏规模化开发,冀北地区受电⽹消纳容量不⾜影响,弃风、弃光情况时有发⽣;随着风电等波动性电源的增加,电⽹调峰能⼒不⾜问题逐渐显现,尤其是供暖期常规热电与新能源发电⽭盾突出。
协调机制不健全。近年来可再⽣能源发展⾮常迅速,与国⼟、林业、海洋等其他规划衔接机制不畅,出现项⽬⽤地审批等困难,特别是张承百万千⽡风电基地⼆期⼯程部分项⽬⽆法按期落地。
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由于市场交易机制缺失,辅助服务市场尚未建⽴,可再⽣能源电⼒⽆歧视、⽆障碍上⽹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迫切需要发挥市场调节作⽤,加⼤可再⽣能源电⼒消纳,充分发挥我省可再⽣能源发展优势。
(四)⾯临形势
我国能源供需⽭盾相对缓和要求我省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我国经济发展进⼊新常态以来,能源消费减速换挡。我省也⾯临钢铁、建材等⾼耗能产业深度调整的新局⾯,全省能源需求增速趋于平缓。未来我省的能源建设思路将从“扩⼤能源供应规模”往“调整能源结构”上转变,通过放缓化⽯能源建设速度、加快清洁能源建设节奏,不断适应新形势对能源发展的新要求。
我国提出各省可再⽣能源发展⽬标要求我省加⼤绿⾊能源消费⽐重。我省⾮化⽯能源占⼀次能源消费
总量⽐重与国家制定的 2020 年可再⽣能源开发利⽤⽬标差距明显,必须加⼤可再⽣能源开发利⽤规模,满⾜清洁能源发展战略要求。
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战略深⼊实施要求我省加⼤清洁能源建设⼒度。京津冀协同发展、⼤⽓污染治理、张家⼝市可再⽣能源⽰范区建设、京张联合承办冬奥会,对京津冀区域内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供应⼀体化及能源清洁利⽤提出了更⾼要求,我省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地位更加突出、作⽤更加显著,必须加⼤清洁能源建设⼒度。
电⼒体制改⾰进⼀步深化和技术进步加快为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奠定了基础。新⼀轮电⼒体制改⾰将逐步健全市场交易、辅助服务市场等机制,并通过引⼊竞争机制、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等措施,将逐步建⽴起适应可再⽣能源特征的区域电⼒市场。此外,互联⽹、⼤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能源技术深度融合,⼤规模储能、智能电⽹等关键技术⽰范效果明显,分布式能源、能源互联⽹等新业态加快兴起,这些技术进步都将为可再⽣能源的进⼀步开发利⽤奠定基础。
⼆、指导思想和主要⽬标
(⼀)指导思想
深⼊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五⼤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可再⽣能
源消费⽐重⽬标为引领,以扩⼤可再⽣能源产业规模为抓⼿,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污染防治⾏动计划、张家⼝可再⽣能源⽰范区建设等重⼤机遇,加快推进可再⽣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为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可再⽣能源开发应⽤成本,提⾼可再⽣能源市场竞争⼒;发挥规划引导、统筹协调、制度保障和政策⽀持作⽤,为可再⽣能源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有利环境。
坚持规模开发和市场消纳相结合。加强规划科学引领作⽤,统筹项⽬建设、电⽹建设和市场消纳相协调,⿎励可再⽣能源利⽤多元化、创新化发展;在就地消纳能⼒强、资源条件和建设条件优越及具备特定⽰范意义的地区优先布局,在建设条件好、消纳能⼒弱的地区结合外送通道建设有序布局。
坚持集中式开发与分布式开发相结合。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重点抓好可再⽣能源富集区域规模化开发,打造若⼲个具有代表性的重⼤⼯程;在可再⽣能源资源分布分散区域,因地制宜做好各类资源多元化利⽤模式,⼤⼒推动分布式可再⽣能源应⽤,形成集中开发与分布分散式利⽤并举的新模式。
坚持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作⽤和企业的主体作⽤,⿎励优势企业提升⾃
主研发能⼒,完善和升级产业链,全⾯提⾼产业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能⼒。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转化,以技术进步促产业升级,提升产业整体竞争⼒。
坚持项⽬开发与扶贫相结合。充分发挥能源开发建设在脱贫攻坚战中的作⽤,加快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促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重点⽀持与扶贫相结合的农光、牧光、渔光等⽰范项⽬,为贫困地区⼈民众创造迈向⼩康新途径。
(三)主要⽬标
可再⽣能源开发利⽤⽔平显著提⾼。可再⽣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重⼤幅提⾼,到 2020 年,可再⽣能源利⽤总量折标煤约 2300 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重由 2015 年的3.2%提⾼到 2020 年的 7%,实现翻⼀番。可再⽣能源发电在电源结构中⽐例⼤幅提升,装机规模达到全部装机⽐重的41%以上;发电量占全社会⽤电量⽐重⽐ 2015 年翻番,达到 13%以上。可再⽣能源在供热和燃料利⽤中的应⽤逐步扩⼤,太阳能集热⾯积达到 1600 万平⽅⽶,⽐ 2015 年增加800 万平⽅⽶,⽣物质燃料年利⽤量折合标煤达到 80 万吨以上。
可再⽣能源环保效益发挥明显。可再⽣能源利⽤实现年替代化⽯能源 2300 万吨标准煤,减少⼆氧化碳、⼆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分别约 6188 万吨、60 万吨、10万吨和 300 万吨,积极助推⼤⽓污染防治和⽣态⽂明建设。
可再⽣能源社会效益更加突出。以开展光伏扶贫⼯程、服务“低碳”奥运为代表的可再⽣能源开发利⽤项⽬,在促进经济社会全⾯发展上发挥重要作⽤,到 2020 年,⼒争贫困县光伏项⽬建设规模占到光伏装机新增建设总规模的50%以上,建成奥运迎宾光伏廊道、低碳奥运专区等重点⼯程。
可再⽣能源产业发展持续进步。抓住可再⽣能源发展机遇,积极培育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提升先进技术⽔平和研发能⼒,壮⼤可再⽣能源产业规模,培育 10家以上年销售收⼊超百亿元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
表 2-1 河北省可再⽣能源发展主要指标
注:可再⽣能源装机含抽⽔蓄能电站
注:可再⽣能源装机含抽⽔蓄能电站
表 2-2 河北省 2020 年可再⽣能源发展⽬标
表 2-3 河北省可再⽣能源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重指标
三、主要任务
(⼀)推动风电协调发展
按照“集中与分散开发并重、外送与就地消纳并举”的原则,继续推进风电规模化协调发展。到 2020 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 2080 万千⽡,年发电量 400 亿千⽡时以上。
⼀是充分利⽤张家⼝、承德地区风能资源,全⼒推进千万千⽡级风电基地建设。重点做好张家⼝百万
千⽡级风电基地三期和承德百万千⽡级风电基地⼆期、三期规划;积极协调推动项⽬建设及相关配套⼯作。到 2020 年,张承风电基地风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 1800 万千⽡。
⼆是稳妥推进沿海风电建设,到 2020 年,沿海风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 80 万千⽡。
三是⿎励秦皇岛、保定、衡⽔、沧州等地区开展低风速风电开发建设。到 2020 年,装机容量达到 200 万千⽡。
表 3-1 河北省“⼗三五”风电开发建设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