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三五规划
【公布日期】2018.07.06
【字 号】綦江府办〔2018〕40号
【施行日期】2018.07.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交评估成果。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重庆市綦江区“十三五”规划中期
  评估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立健全重庆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8〕360号),以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办法》的要求,今年将对《重庆市綦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的工作安排,全面评估《纲要》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情况,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作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提出调整和修订建议,明确《纲要》实施后半程重点任务和要求。
  二、评估内容
  (一)《纲要》确定的28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详见附件)执行情况,预测到“十三五”末能否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纲要》确定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推进情况。
  (三)《纲要》提出的工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发展情况。
  (四)《纲要》提出的医疗、教育、就业等社会民生发展情况。
  (五)《纲要》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区、社会治理等推进情况。
  (六)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以及陈敏尔书记来綦调研提出“因地制宜走好转型路、因势利导打造升级版”要求,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形势变化,提出《纲要》后期执行的新方向、新路径、新举措等。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姜天波任组长,区领导马超、雷瑞宏、蒲德洪、杜永平、刘芳敏、杨治洪、蒋华江任
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开展专题调研。根据《纲要》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组成六个专题调研组,具体负责开展《纲要》实施情况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
  1.综合经济指标调研组
  责任区领导:马超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
  2.基础设施调研组
  责任区领导:马超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规划局、区城投公司
  3.工业经济调研组
  责任区领导:蒋华江
  牵头单位:区经信委
  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统计局、渝南资产公司
  4.现代服务业调研组
  责任区领导:刘芳敏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南州旅投公司
  5.农业农村调研组
  责任区领导:蒲德洪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南州水务集团
  6.社会民生调研组
  责任区领导:雷瑞宏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