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
十三五规划【公布日期】2016.12.28
【文 号】国海岛字〔2016〕691号
【施行日期】2016.12.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海洋资源
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海岛字〔2016〕691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已经国家海洋局第4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海洋局
  2016年12月28日
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
前 言
  海岛是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的基础平台,是壮大海洋经济、拓宽发展空间的重要依托,是捍卫国家海洋权益、保障国防安全的战略前沿。健康的海岛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指导“十三五”期间
我国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规划总结回顾了“十二五”期间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海洋强国、生态文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对《全国海岛保护规划》进行了细化与深化,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全国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期间全国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进展
  “十二五”期间,全国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下简称《海岛保护法》)为依据,以《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抓手,在海岛生态保护、海岛经济发展和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海岛地名普查、权益岛礁保护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第一,海岛管理能力不断加强。首次完成了全国海岛地名普查,摸清了我国海岛数量,设置了3647个海岛名称标志,编制了《中国海域海岛标准名录》并获国务院批准;实施了远
岸岛礁调查;启动了海岛监视监测系统建设,获取了高精度海岛遥感数据,建立了国家海岛数据库;建立并实施了海岛统计调查制度;地方海岛保护与管理队伍不断增强,初步构建了全国海岛保护与管理业务支撑体系。
  第二,权益岛礁保护取得突破。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领海基点及领海基线,公布了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及位置示意图;选划了22个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成7个领海基点所在海岛视频监控系统。权益岛礁保护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
  第三,海岛生态保护稳步加强。基本建立了海岛保护规划体系;推进了海岛生物多样性及重要生境的保护,新建8个涉岛自然保护区、17个涉岛特别保护区,涵盖海岛309个。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建成各类涉岛保护区180个,涵盖海岛2300多个;实施了169个海岛整治修复与保护项目,一批生态受损海岛得到修复,开展了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和边远海岛开发利用等工程,截至2015年底,723个海岛实现电力供应,建成污水处理厂118座,年污水处理量25258万吨;建成垃圾处理厂68个,年垃圾处理量231万吨;我国12个海岛县(区)的城镇污水处理率超过了74%,海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
  第四,海岛开发利用不断推进。初步构建了无居民海岛管理制度体系,陆续制订了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无居民海岛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等配套办法;海岛执法不断推进,巡查覆盖率达到75%;建立了国家和地方无居民海岛分级管理体系,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国共颁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16本;支持了浙江舟山岛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国家重大海岛开发平台建设以及其他涉岛项目的开发利用,有力地促进了海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存在问题
  我国的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海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海岛生态保护尚需加强,生态破坏事件仍有发生,部分典型生态系统退化严重;海岛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尚需提升,海岛开发利用约束和引导不够,历史遗留用岛还没有纳入有效管理,高品质、精细化海岛开发利用方式尚未形成;部分领海基点所在海岛稳定性受到威胁;海岛业务支撑能力尚需提高,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仍需完善,海岛资料系统性不够,基础研究不深入;海岛分级保护和管理体系尚需完善,一些地方海岛管理能力和力量不足,保护合力尚未形成等。
  (三)面临形势
  从国际上看,海岛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和绿发展转型正成为全球性关注的议题;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岛综合管理正成为当今全球海岛保护管理的发展趋势;国际地缘政治关系更加复杂多变,岛礁生态保护问题正成为各方角力的重要内容,海洋权益维护出现新动向。
  从国内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产权制度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海岛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为海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对海岛工作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供给侧结构改革对发展海岛生态旅游、生态渔业以及重点海岛的开发开放提出了新需求;公众对生态产品需求不断增长,海岛生态保护逐步成为全社会共识;重点海岛开发正在成为沿海地区转型发展的新支点,海岛逐渐成为新时期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总体上看,我国海岛保护与管理既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也面临着保障海岛生态安全、权益安全和提升海岛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的挑战,必须实施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岛综合管理,才能确保海岛生态和权益安全,保障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深入落实《海岛保护法》和《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立足于海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促进海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全面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将“生态+”的思想贯穿于海岛保护全过程,建立健全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岛综合管理体系,不断强化海岛生态保护,切实推进无居民海岛管理,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助力开创海洋强国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