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0.12.21
【字 号】吉财社指〔2020〕1316号
【施行日期】2020.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社指〔2020〕1316号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566.6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主要用于住院医师及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特岗全科医生补助、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项目。此项资金省直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行政机关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事业单位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市县收入列“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省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结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根据不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的计划招收人数、补助标准和上年实际招收情况测算安排补助资金。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其中属于全科、儿科、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5万元给予补助;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贫困县全科医生特岗医师招聘,省财政根据各地贫困县实际招收的特岗医生人数、补助标准测算安排补助资金,其中,对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按照文件规定给予每人每年6万元补助,2021年将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据实结算,2018,2019年国家级贫困县已招聘的人员按每人每年1万元给予补助。
  二、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地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
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卫生人才网2021成绩查询入口
  四、各地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地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和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请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绩效相关工作,具体绩效要求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印发。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