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2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细则
贵州省20xx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
第一部份考务工作人员
一、考务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保守秘密,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二、考务工作人员系各地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普通高中学校领导及教师,以及为确保考试顺
利进行聘请的安保、医疗等工作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
证上岗,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三、考务工作人员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按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所有考试工作。各级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
门在考前负责与各考点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考点负责人与本考点所
有考务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点负责人要及时上报
突发事件,搞好上下联动协调,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四、考务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当次的学
业水平考试应回避。
第二部份试卷(含答题卡)运送、保管、发放及上交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及答题卡在未启封使用前,属于
国家机密级材料,应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管理,任何失密、泄密行为
要按教育部33号令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行为的
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主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
作主要负责人作为试卷(答题卡)保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
要在考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人员的选聘和
培训工作。
三、试卷(答题卡)保密室硬件设施要符合国家规定,颁发相关的
合格证书。使用前必须进行自查并报同级公安、保密部门检查批准。
四、各市(州)教育局要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派人到省普通高中
毕业会考办公室指定地点办理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的领取手续。领
取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时必须核对清楚科目和数量,并检查试卷、
答题卡袋密封情况,无误后在领取单上签字。
五、各地教育局要选派车况好的密封车辆运送试卷、答题卡和条
形码,领取人员必须3人以上,其中1名是公安(或武警)人员,其带
队人员必须是负责考试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其余人员必须是教育行
政部门正式在编人员。
六、领取人员从领到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起,任何情况均须2
人以上值班守卫,做到人不离卷(卡)。运卷(卡)车辆严禁搭乘、搭载
与试卷(答题卡)无关的人员及物品。运送途中要注意行车安全,中途
停靠要符合规定。
七、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安全到达目的地后,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负责人要立即根据清单,核对科目和数量,检查密封、包装无误后,将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存放到保密室,如有异常,立
即向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报告。
八、启用试卷(答题卡)保密室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使用期间,
必须配备3名以上人员,其中1名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1名监察人员,另聘请1名公安(或武警)人员。值班巡逻人员要切实执行值班规定,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试卷(答题卡)保密室内屋门锁钥匙和铁柜门
锁钥匙由两名试卷(答题卡)保密室负责人分别保管。
九、试卷(答题卡)交接发放过程中,要有试卷(答题卡)发放监督员,监督试卷(答题卡)领取全过程,严格交接签字手续。
十、试卷(答题卡)在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启封。每科
开考前的试卷(答题卡),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派专人(3人以上,其中
1名是公安或武警人员,1名是监察人员)专车将当天考试科目的试卷(答题卡)直接送到考点,严格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考点必须派专人(2
人以上)保管试卷(答题卡),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十一、每科考试完毕,考点负责人在清点、密封、签字等工作结
束后,交教育行政部门的专人签收送回保密室保管。整个考试结束后,市(州)教育局按省会考办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统一上交答题卡。
第三部份考试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考试工作。学校统一进行网络报名,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考生
考场编排,学校统一打印《考生通知单》发放到学生手中。考生条形
码由省会考办统一制作,随考试试卷(答题卡)一同发放至各考点,各
考点应对考生条形码、考生通知单、考生身份证或考生学生证进行检
查和核对。
二、考试期间,省会考办将组织巡视员监督考试工作。
三、20xx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
四、考试范围
(一)考试范围
本次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按省教科院今年3月编印的《20xx年7
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语文、数学、外
语(英语、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德语)、通用技术4个学科
考试题目设主观题和客观题,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
政治6个学科考试题目只设客观题。
(二)考试方式
采取书面纸笔闭卷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
五、考区、考点、考场设置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市(州)、县(市、区、特区)为考区。成立有教育、公安、保密、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考区委员会,由
政府分管教育的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负责人
任副主任。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及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二)考区设若干考点。考点应设在市(州)、县(市、区、特区)人
民政府所在地,并全部进入标准化考场。
(三)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人,主考和副主考由考区主
任聘任。主考、副主考要遵守《主考、副主考职责》。
(四)每个考点要设主考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后勤办公室、医务室、保卫组、问询处等职能机构,安排茶水处、自行车存放处,并应
有醒目的示意标志。
(五)考点必须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六)考点布置要规范有序,在考点醒目处悬挂当次考试考点的横幅,并张贴《考生须知》、《监考员职责》、《考试时间安排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点平面图》、《考场安排示意图》等,同时可张贴规范的标语和口号。
(七)考点的播音设备、电话、电铃、照明、车辆等在考试前要逐
一进行检查、维修,以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考点要做到卫生整洁。
(九)考点四周要划定警戒线。考试期间,考点应配备无线电信号
干扰器(或屏蔽器)和金属探测器,禁止无线电通讯设备在考试期间的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使用,防止学生将通信设备、刀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
(十)考点可下设若干考场,每个考场的考生以30人为限。考试记
录保存到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15个工作日。
(十一)考生座位实行一人一桌、单行排列。课桌的抽屉背向考生,相邻两张桌之间,其间距80厘米以上。座位号贴于每张考桌的左上角。座位号的排列方式,严格按附图(附件8)规定执行。
(十二)考场内,凡涉及与考试有关的挂图、张贴物、黑板报等均
应清除。
(十三)在考试前1天要完成考场的布置工作。组织考生看考场,
考生看完考场后,考点要组织保卫人员对考点内所有考场进行安全检查、清场、封闭。
(十四)考试期间考点外须有保卫人员巡逻。考试期间考场外围禁
止喧哗,要组织保卫人员疏散聚集的人,排查可疑车辆,以确保考
点的安全。
(十五)每个考场内配备2名监考员,每层楼设1-2名流动监考员。每个考点要设1-2名视频监考员,监考员(流动监考员)必须履行《监
考员职责》。视频监考员必须履行《视频监考员职责》。
(十六)监考员(流动监考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任课教师及班主任
不能作为考试的监考员。参加过教学辅导的教师也不得在有被辅导学
生参加考试的考场内监考。
(十七)各考场门上应标示本考场编号以及考生考号。考生要严格
按照考试安排的考场参加考试,不得私自到其他考场参加考试,确需
调整考生考场的,需经考点主考同意,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否则,视为违纪。
(十八)考试时使用的纸张、表册和用具,如草稿纸、试卷接收和
发放单登记簿、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工作人员佩戴的各种标志,
浆糊、墨水、剪刀、粉笔、备用试卷(答题卡)等,均应在考前按需备好。
(十九)《考生须知》张贴到各考场,并保留到本次考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