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2.04.18
【字 号】晋人社厅发[2012]42号
【施行日期】2012.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2〕4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机构,省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评选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分配给我省的评选推荐名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气象局将按照《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县(团)级及以下单位。
  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县(团)级及以下个人。
  (二)推荐名额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通知》要求,我省可推荐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1个,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个人3名。各市气象局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省局各直属单位及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机构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落实国家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凝聚力强,职工支持率高;
  3.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优良,在组织实施和支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面成绩突出,或支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和运行等方面措施得力,或在人工影响天气关键技术研究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