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礼制》的内容
《中华民国礼制》改变《礼制草案》中婚、丧、祭、相见四种礼仪的分类方法,按照传统吉、嘉、军、宾、凶五礼进行分类,对内容进行了扩充,基本上包括了当时的各种礼节。《中华民国礼制》采用的是篇章节目的形式,按照吉嘉军宾凶的顺序分为五篇。在具体的内容之前有总纲,总纲对制礼的具体内容加以规范,指出礼制应以三民主义为最高原则,以十二守则为基本信条(忠勇为爱国之本,孝顺为齐家之本,仁爱为接物之本,信义为屯业之本,和平为处世之本,礼节为治事之本,服从为负责之本,勤俭为服务之本,整洁为强身之本,助人为快乐之本,学问为济世之本,有恒为成功之本。),礼制的作用有七个方面:“一日建国家,二日安社会,三日和人民,四曰立事业,五日厚礼俗,六日绥万邦,七日利后世”。礼制的内容不外是“事衣住行育乐”六事,礼应从其宜,即制礼应因革损益,以从时宜、地宜、人宜、事宜。
第一篇吉礼,分祭祀和纪念两章,其根据是:“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急于祭,盖吉礼之原始于敬天,尊祖,崇德,报功,示不忘其本初。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顺之至也,其见之行事,不离郊祭,奉之以物,道之以礼,安之以乐,参之以时,致其诚信与忠敬之义也,兹篇酌此意,分祭祀、纪念二章”。
祭祀分为国祭、公祭、家祭三节,“凡列于国家祀典者为国祭,仅由地方举行者为公祭,人民祭其祖先为家祭。”国祭又细分为:祭黄帝陵、祭国父陵、谒祭国父陵、祭至圣先师孔子、祭历代先圣、祭历代先贤及有功德于民者、谒历代圣贤陵墓祠庙、祭革命先烈、祭忠烈祠、祭国葬墓园等。这些国祭名目除谒祭国父陵和谒历代圣贤陵墓祠庙没有确定的日期外,其余都有明确的日期规定,并且每个祭祀都有具体仪节规定。公祭分为祭乡贤及有功德于地方的人士和祭公葬墓园两类。祭乡贤及有功德有于地方的人士,是在每年的秋分日,由其出生地或祠墓所在地的政府,召集当地机关学校及人民团体举行,祭公葬墓园是在每年的植树节。举行公祭时,省市县政府长官为主祭,机关学校人民团体各推选一人为代表陪祭,受祭者的家属或后代参加与祭。中国一直存在事死如事生的观念,人们都很重视对祖先的祭祀,《中华民国礼制》规定家祭还有另外一重目的就是“敬宗收族,合家族以成民族,亦所以固人心厚民德也。'家祭共有三目,即祠祭、家祭、扫墓。家属祭祀祖先主要是在诞辰、忌辰、或岁时令节举行,祭扫祖先的坟墓主要是在每年清明日或其他时节。
关于纪念,《中华民国礼制》认为其意义“同于祭祀之报本反始不忘其初',古代祭祀先农、先医、先炊、先蚕,都是祭祀其第一个发明创造的人,也就是重视发明创造的功劳。《中华民国礼制》中指出:“今宜举行纪念,广事宣传,使民共晓,不必托之祭祀,而于义则一,
”所以也将纪念归于吉礼篇中。
纪念包括国父纪念、革命先烈纪念日和其他纪念三节内容。国父纪念即每周星期日(或星期一)上午,机关、学校、军校及人民团体都要举行的纪念会议,人员序列按照年龄长幼或职位高低有统一的规定。革命先烈纪念日为3月29日,此日由中国国民党各地高级党部,召集当地机关学校、人民团体代表,举行纪念大会,革命先烈家属或后裔应参加所在地的纪念大会,并且在纪念日应展览先烈的传记、著作、遗物及事迹图画等。其他纪念即是地方公私集团或各业公会,为乡贤或事物创造发明者举行的纪念,主要是在被纪念者诞辰,或其逝世十周年、五十周年、一百周年等日举行。
第二篇嘉礼,古代嘉礼的内容十分丰富,《周礼·春宫宗伯》日:“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服、胳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随着时代的发展,民国时有些已经废除不用,如冠礼。《中华民国礼制》中根据实际情况,嘉礼共包括崇敬、庆祝、就职、觐谒、荣典、飨燕、抚幼、婚礼、学礼、考试、集会十一章内容,并且各有其制定的目的;“崇敬以教忠,庆祝以笃爱,抚幼以教慈,学礼以重道。昏礼为人伦之始,集会以育为归,就职以综名实,考试以慎选举,荣典以奖功勋,觐谒以致尊让,飨燕以著和宁,凡皆礼之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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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至上,元首是尊,尤为国民应习之仪则。”所以第一章“崇敬”主要包括升降国旗和迎送国民政府主席两节内容。升降国旗是参照《党国旗升降办法》制定的,规定全国各级行政官署、军事机关、学校、社团应树立旗杆,悬挂国旗,升降国旗时间以日出日落时间为标准,各机关可根据季节的变化规定相应的时间,仪式还是比较简便易行的。迎送国民政府主席一节规定主席莅临各机关单位时应如何接待,主要是体现对国民政府主席的尊敬。
第二章庆祝,主要是指一些重大节日的欢庆活动,如元旦、国庆、国父圣诞、岁时令节和
一些国定庆祝等。元旦与我们今天庆祝的元旦是相同的,即1月1日,为庆祝元旦全国各地休假三天,国民政府应于此日上午八点集会庆祝,并举行团拜礼,中央各部院、地方各级政府、各地军民机关团体都可开会庆祝。国庆即是10月10日,中华民国创立的纪念日,规定各地放假一天,政府和民间都应有庆祝活动。国父圣诞主要是为了表达对国父孙中山的纪念,规定了国民政府、地方政府、首都民众、国父出生所在地民众的纪念办法。
第三章就职,对国民政府主席、长官、有职人员的就职和文官或长官莅任仪式作了规定,涉及到出席人员及序列,就职人员服装,就职典礼仪式等内容。
第四章觐谒主要包括觐见、召见、引见、燕见四项内容,觐见人员主要是中央各院部会文武长官新任或转任官职,地方军政长官新任或转任官职及到南京述职者,还包括边地重要政教人员到南京觐见,对觐见日期、陪同人员、进退礼仪作了规定。召见主要分元首召见和长官召见两种,是根据国民政府当时实行的仪式加以规定的,引见、燕见内容没有具体的规定,在使用时参照召见的礼节酌予规定。
第五章荣典包括册封、授勋、颁奖三项。在古代,册封即是帝王通过一定仪式把爵位、封号赐给臣子、亲属、藩王等。在民国时期,册封主要是针对边地重要政教人员而言的,改
变了传统的意义。授勋礼分为元首亲授、派员代授、机关转授三种。本章对颁奖规定较为简略,一般于机关纪念周时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状或奖章。
第六章飨宴包括飨燕和公宴两节内容,两节内容相似,准备宴请别人时,应先发请柬,来宾准时赴宴,宴会时配以音乐,席间有元首致词来宾代表致词。
第七章抚幼包括周岁、入学、成童、成年四个阶段,主要就是周岁命名、六岁入学、十二岁成童、二十岁成年。
第八章婚礼。婚姻乃人生大事,“制礼,敬为大;敬之至,昏为大;弗爱不亲,弗敬不正,爱与敬,政之本也。”古代婚姻有繁琐的六礼规定,主要是“敬慎重正,成男女之别,立夫妇之义,盖慎其始也。”《中华民国礼制》中的婚礼程序进行了简化,仅仅包含订婚、请期、结婚三项内容。男女双方达到法定订婚年龄同意缔结婚姻时,可以选定日期订立婚约,此即订婚。婚约订立后,如果一方准备结婚,可以用书帖征求对方意见,对方同意,应该回复书帖。婚期确定以后,应提前柬请证婚人、介绍人、司仪、傧相、近亲至友等人参加婚礼,结婚礼仪式共有二十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