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宿州职院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15宿州职院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省教育厅:
为规范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我院中专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每位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字【2017】427号通知精神,我院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自查工作总体情况
我院自2012年秋季至2017年秋季共招收中职学生508人,其中2012级53人,2017级71人,2017级384人。2017年以来,随着我院中职人数的逐步增加,院里加强了对中职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力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员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院财务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中专部负责人及中专部教务科、学生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另设立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2人,计算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齐全。安徽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二)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录取新生时, 1
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如实填写。新生到校后,为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政策。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
学校根据《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以下工作流程:
1、开学初,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材料(个人申请表、村镇两级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等),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
3、学校助学金管理小组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导入资助管理系统,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
4、将经过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国家助学金反映电话;
5、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复核、调整和修正;
6、以班级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助学金,并按时、足额拨发到学生的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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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班主任以手机短信或电话告知的形式,通知家长和学生凭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到银行领取助学金。
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资金落实情况
1、 政策实施范围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与要求做好学生资助工作。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学生数15%比例发放,共发放401人。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按100%比例发放,共发放107人。
同时,我院还根据学校的实际经济情况,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经费配套情况 我院中专生属于普通中专生,国家助学金由国家及省财政全额拨发。2017年度上半年,我院12和13级中职生共有124人提出免学费申请,我市财政局已于今年5
月和6月向我院拨付经费202500元。14/15学年度,我院共有508人申请免学费,此项工作还在申请当中。 各级财政能够足额拨付应承担我校资金,不存在用上级财政资金抵顶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的情况。不存在经个人账户周转发放、套取、挪用、截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国家助学金历年无结余资金。
3、助学资金管理情况
(1)国家助学金管理:学校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院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院纪检监察室监督工作。同时,学校负责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为学生免除储蓄卡成本费和
第一年年费,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受助学生在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2)发放办法:我院中专部按市里要求,每学年开学后,及时按学籍管理办法审查注册,及时将信息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然后,按国家政策按比例将申请国家助
学金的同学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会同市财政部门、工商银行,为学生办理银行卡,而后按月发放。2017年6月16日,国家助学金拨付57人,拨付金额25650元,2017年12月18日,国家助学金拨付48人,拨付金额36000元。
《15宿州职院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