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2-19 14:48:54 来源:安徽教育网 作者: 编审:djz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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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基〔2013〕12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新闻出版局、物价局: 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纠风办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基〔2012〕18号)有关要求,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出版单位报送的与我省春、秋季学期教科书配套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和寒、暑假作业等教辅材料进行了认真评议,评议结果现予公布。本次公布的评议结果为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各地选用教辅材料的依据。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选用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选用推荐工作。各市教材选用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对应本市中小学校各学科教科书使用品种,从公布的教辅材料中,按照各年级每一学科选择1本教辅材料的要求,形成本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推荐给辖区中小学校学生选用,并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 二、切实组织中小学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各市教育局要将本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印发到各县(区),各县(区)要在所有中小学校园张贴公告,供学生选用。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市推荐公告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与有关发行部门联系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公告以外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安徽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三、及时上报选用结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各市接到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启动选用程序,及时将选用结果进行公告,各市要设立教辅材料选用推荐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市选用结果请于2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报送表见附件(可在安徽教育网公告栏下载)E-mail:v。 附件: 1.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 2.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报送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安徽省物价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 |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中小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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