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中小学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6.28
【字 号】皖教秘基〔2021〕81号
【施行日期】2021.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
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中小学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印发了教基司函〔2021〕27号文件,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中小学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本次培训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承办。为组织好我省教师参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次网络培训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至10月15日。培训由三个阶段组成:6月28日至7月11日为报名阶段,7月12日至9月30日为学习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总结阶段。
  二、培训对象
  德育骨干示范培训对象为中小学德育骨干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相关同志,班主任示范培训对象为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示范培训对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我省参训名额三个班各为500人,共计1500人,各市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为网络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dx)学习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中小学网络党校学习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3),报名成功后直接登录学习,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可下载中小学网络党校移动客户端随时登录学习。培训以设区市为单位组建相应的学习班级。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相关老师将牵头组建由省级管理员和地市级管理员组成的省内培训工作QQ,三方协作进行组织管理与督学促学工作。
  四、培训组织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本次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员各1名,加强与国家教育行政学
院培训工作负责部门的联络,统筹协调好参训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明确的负责人和联系人上报省教育厅,具体落实所在区域培训的组织管理。各市请于7月6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见附件4),发送至报名邮箱***************。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和培训组织工作。要按照“示范引领、能力为重、分类施训”的原则,立足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需求,紧扣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的文件精神,认真选拔参加2021年全国中小学德育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的人员。学员选派尽量覆盖市内各个区域,确保培训的示范性和引领性。
  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报送培训组织、学习收获、典型事例等情况,同时按参训学员数的1%比例遴选学员撰写的优秀工作案例,相关材料报送至报名邮箱,优秀工作案例将在中小学网络党校宣传展示。本次培训经费由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安徽省教育厅最新通知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