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12.05
【字 号】皖教秘高〔2021〕159号
【施行日期】2021.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
  为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搭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参与支持学分银行建设,实现基于能力标准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现将《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推进相关工作。
  附件: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5日
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加快技能安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建
安徽省教育厅最新通知设工作,规范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学分银行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和建设成果的应用推广,助力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及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长三角地区教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服务技能型、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安徽省学分银行建设,实现基于能力标准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助力构建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需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层次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体系构建和制度保障,全省联动、合作协同、一体推进,构建覆盖全省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搭建互联互通的学分银行平台。
  2.鼓励参与、规范引导。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学习者等共同推进学分银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建立规则和标准,引导学分银行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3.特发展、开放共享。鼓励各地、各高等院校结合自身实际,走特发展之路,营造良好的学分银行运行环境,建立动态的优化调整机制,形成开放共享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以特发展为导向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构建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制度体系,完善学分银行平台(www.ahlecb)建设,建立健全学分银行服务体系,由学分银行各级机构组成为学习者提供服务的实体组织系统,建成一定范围内的学分银行服务框架。
  成立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学分银行管理中心(以
下简称“管理中心”),在全省设立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以下简称“认证分中心”)、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受理点(以下简称“受理点”)。成立学分银行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2.阶段性目标。2021年开展试点建设,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加强管委会和管理中心建设,制定学习成果存入、认定转化有关办法和标准;2022年底前在30所高校、8个设区的市设立认证中心并启动工作;2023年底前新增40所高校、8个设区的市设立认证中心并启动工作,指导在县、区设立认证分中心;2024年前实现高等院校、全省各市认证中心基本全覆盖,县区均有1个以上认证分中心,探索在中职、技工院校设立受理点。力争到2025年建设完备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规范,推进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实现全省学分银行服务体系规范运转。
  二、建设任务
  推进安徽省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账号的设立和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对接“长三角地区开放教育学分银行”,探索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落地工作机制和实现路径,为国家资历框架建设提供试点经验。
  (一)成立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
  省教育厅成立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是学分银行的决策机构,主任由省教育厅领导兼任,成员由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的职责是:负责学分银行建设的顶层设计、宏观指导和政策保障,审定学分银行建设规划方案,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对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推动融入长三角地区学分银行建设。
  (二)设置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负责学分银行的建设、管理、运行。管理中心设在安徽开放大学。管理中心的职责是:
  1.研制学分银行制度框架,开展相关理论与政策研究;探索学分银行相关制度与规则设计;
  2.负责学分银行平台建设与运维;
  3.协调制定、汇总发布学习成果转换规则和管理办法,统计分析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情况;
  4.承担学习成果存储、积累和转换的业务咨询、培训与指导工作;
  5.对学习成果认证与存储申请等进行复审;
  6.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学分银行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7.为学习者出具在学分银行存入的学习成果认证证明;
  8.负责学分银行实体运行和日常工作。
  学分银行专家委员会是受管委会委托,在管理中心组织下开展相关工作,专委会职责是:
  1.学分银行政策、制度、流程等制定、论证、咨询等;
  2.行业领域认证和转换标准制定、论证、咨询等;
  3.专业课程认证和转换标准制定、论证、咨询等;
  4.学分银行建设研究咨询、成果评审等;
  5.其他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制定、论证、咨询等。
  (三)设置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
  认证服务中心分为“高等院校认证服务中心”和“地方认证服务中心”。
  1.高等院校认证服务中心。设在高等院校,在高等院校领导和管理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名称为: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高等院校名称)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高等院校认证服务中心的职责是:
  (1)面向本校学习者,积极开展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开户工作,指导开户申请,身份认证、信息录入等;
  (2)对本校学习者学习成果存储与认证申请等进行受理并初审;
  (3)受理本校学习者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4)组织开展各类终身教育学习项目;
  (5)完成管理中心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6)根据需要设立认证分中心。
  2.地方认证服务中心。原则上依托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中的市级机构设立,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名称为: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市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地方认证服务中心的职责是:
  (1)面向社会成员,积极开展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开户工作,指导开户申请,身份认证、信息录入等;
  (2)对学习成果存储与认证申请等进行受理并初审;
  (3)组织开展地方特终身教育学习项目;
  (4)指导县(区、市)认证分中心建设及运行;
  (5)完成上级机构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设置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
  认证分中心是直接面向高等院校内部或县(区)用户的学分银行业务网点,是认证中心的分支机构。
  高等院校认证分中心由高校根据需要自主设立,在高等院校认证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名称为: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高等院校名称)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
  地方认证分中心原则上依托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中的县(区)级机构设立,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市级认证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名称为: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市***县(区)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
  认证分中心的职责是:
  1.高等院校认证分中心面向本校学习者(地方认证分中心面向社会学习者),积极开展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开户工作,指导开户申请,身份认证、信息录入等;
  2.对学习成果存储与认证申请等提供咨询、指导与服务;
  3.组织开展特的终身教育学习项目;
  4.完成上级机构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设置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