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公开2021年市教育系统“一站式”检查评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1.03.02
【字 号】合教秘〔2021〕16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公开2021年市教育系统“一站式”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根据合肥市委督查室《关于报送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精神,按照“归口集中,精简项目,简化程序,注重实效”的原则,市教育局对2021年拟开展的检查评估进行了梳理整合。现将2021年“一站式”检查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项目
  精简后的检查评估保留督查检查和评估认定两大类中的少数项目。
  (一)督查检查类保留: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工作落实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爱国主义影视教育推进落实情况、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等4项督查检查。
  (二)评估认定类保留:学校心理辅导室、学校戏曲传承基地、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市一类(特一类)幼儿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学校、平安校园、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安徽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文明校园、绿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等10项评估认定(见附表)。
  二、检查评估方式
  (一)对于督查检查类4个项目,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相对集中时间和人员,尽可能同步开展。
  (二)对于评估认定类10个项目,主要采取精简评估指标、简化评估流程,严格控制评估认定时间和人数,原则上在每所学校实地评估时间不超过半天,评估专家组成员不超过5人。同一所学校申请几项评估认定的,由督导处(中心)协调组织联合专家组,实施一次性评估认定。
  三、检查评估时间
  根据工作要求,检查评估时间相对集中安排在2021年4-5月和10-11月两个时间段进行。
  四、检查评估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