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8.06.12
施行日期
2018.06.12
安徽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文号
皖教秘基〔2018〕63号
主题类别
教育其他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各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我省决定继续组织“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推荐工作。现就推荐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地推荐条件
  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该单位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或正在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各地各行业现有的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优质资源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引导学
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创新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能力,能够结合单位资源特点,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和线路;学习目标明确
、主题特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专业讲解人员及课程和线路介绍。
  (三)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单位周边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四)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五)近三年来没有守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六)去年已经被公布为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的单位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二、营地推荐条件
  营地主要指具有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教育系统所属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二)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开发合理。单位周边有若干个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能够满足学生2-5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和线路设计科学,有多个不同主题、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且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能够实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育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