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9.01.16
【字 号】合教秘基〔2019〕29号
【施行日期】2019.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8〕123号)、《关于合肥市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暨“两个标准”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合教秘基〔2018〕675号)要求,目前已完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情况调研,现就办学基本标准落实情况调研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1月21日
  二、调研范围:各县(市)区规划2018年标准化建设达标的学校、两类学校、民族学校
  三、调研内容:学校标准化建设“一校一案”情况以及标准化建设年度达标情况。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参照《安徽省农村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其他学校标准化建设参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皖教基〔2017〕24号)。
  四、调研安排
  本次调研采取各县(市)区际交叉调研方式。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安排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科室(办)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其中基教负责人任组长,负责调研统筹协调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由所属县(市)区自行安排,市教育局将随机参与调研。调研安排详见附件1。
  五、调研方法
  实地调研,调研组从规划2018年标准化建设达标的学校、两类学校、民族学校(附件4)中抽取3-4所学校,根据教育事业统计信息测算统计表(附件2)相关数据,着重就存在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给予指导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
  六、有关要求
  1.学校需完成附件2中调研方法为学校填报的项目,并安排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等人员配合本次调研。
  2.各县(市)区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接待联络,并填写附件3,1月17日前反馈名单。
  3.调研组调研报告含基本情况、先进举措及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意见建议等内容,1月28日前反馈至市教育局基教处。
  联系人:杨小龙(基教处),邮箱:****************,电话:63505161。谈龙兵(项目办),电话:63505173。沈奇(装备中心),电话:63505175。
  附件:1.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落实情况调研
  人员安排表
  2.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重要政策点落
  实情况统计表
  3.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落实情况调研
  联络员反馈表
  4.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落实情况调研
  学校统计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
 
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落实情况调研人员安排表
 
  组 别
  调研组成员
  调研区域
  第1组
  肥东县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瑶海区
  第2组
  瑶海区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长丰县
  第3组
  长丰县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庐阳区
  第4组
  庐阳区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肥西县
  第5组
  肥西县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蜀山区
  第6组
  蜀山区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庐江县
  第7组
  庐江县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包河区
  第8组
  包河区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巢湖市
  第9组
  巢湖市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肥东县
  第10组
  经开区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新站高新区
  第11组
  新站高新区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高新区
  第12组
  高新区基教、基建、电教装备等负责人
  经开区
   
安徽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附件2 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重要政策点落实情况统计表
主要内容
编号
重要政策点
是否实现目标
情况概述
调研方法
学校设置
1
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各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教育事业统计   现场考察
2
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2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5平方米。
教育事业统计   现场考察
办学条件
1
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个以上。每个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个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学校填报   现场考察
2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小学不低于8.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9.5平方米。
教育事业统计   现场考察
3
是否配备书法教室等必配用房。
学校填报   现场考察
4
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小学每生不低于7.7  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0.6 平方米。
教育事业统计   现场考察
5
18班以下小学应设2组60米或1组100米直跑道或者环形田径场一个。18班以上小学、24班以下初中应设2组100米直道田径场一个或者25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36个班以上初中应设40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配备一定数量的乒乓球台。
学校填报   现场考察
6
小学和初级中学须按每6个班设置1个篮球场或者排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原则上不在田径场内建设。中心城区学校至少须按有关标准设置篮球场两个及直跑道(小学60米、初中100米)田径场一个。
学校填报   现场考察
7
生均藏书,小学25册以上,初中35册以上,并有一定数量的教参资料、工具书、报刊和电子图书。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1本。
教育事业统计   现场考察
8
实验教学仪器、音乐美术器材、信息技术等设备是否配齐。
现场考察
师资配备
1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0.9人以上。
教育事业统计   现场考察
一校一案
1
学校制定“一校一案”情况
现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