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07.16
【字 号】内人社办发〔2020〕128号
【施行日期】2020.07.1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精神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0年将继续面向全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等35个职业(详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及方式
  考评包括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综合评审三科。其中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综合评审由专家委员会采取审核材料的方式,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7月15日-8月24日。
  (二)考评时间: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笔试)9月12日上午;技能操作(实操)9月12日下午。
  四、申报要求
  (一)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各盟市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申报条件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具体可登录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查询。具体材料提交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电子扫描件(附件3)、白背景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20KB以下);
  3.申报技师职业资格考评须提交电子版专业技术总结(不少于1000字),内容要求为近五年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产品质量、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及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
  4.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须提交电子版专业技术总结(不少于1000字),内容要求为近三年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产品质量、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及传统技艺、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同时提交电子版专利成果或项目报告或技术论文(不少于3000字),内容围绕近三年来生产工作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和技术创新选题的专利成果或项目报告或技术论文。
  (二)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瞒报、误报相关信息材料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证书,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本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组织实施。
  (二)各盟市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于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数据录入,并上报合格人员名册(加盖公章)和申报材料;考评实施前5个工作日上报《考务手册》;考评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能操作(实操)成绩录入。
  (三)收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各盟市要按照《关于有序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83号)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