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征兵,体检标准参照公布
资料|体检标准(要点)
征兵网2022年报名入口>考研各科目时间安排表
第⼀章外科
第⼀条男性⾝⾼160cm以上,⼥性⾝⾼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条件按有关标准执⾏。
第⼆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糖
(⼀)男性:17.5≤BMI
(⼆)⼥性:17≤BMI
BMI≥28须加查⾎液化⾎红蛋⽩检查项⽬,糖化⾎红蛋⽩百分⽐
(BMI=体重(千克)除以⾝⾼(⽶)的平⽅)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颈、胸、腰椎⾻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可⾃⾏矫正的脊柱侧弯;
(⼆)四肢单纯性⾻折,治愈1年后,X线⽚显⽰⾻折线消失,复位良好,⽆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
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觉症状,⽆功能障碍(仅陆勤⼈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双⾜并拢不能完全下蹲,或勉强下蹲不稳者,可调整下蹲姿势(双⾜分开不超过肩宽),调整姿势后能完全下蹲或轻度下蹲不全者,陆勤⼈员合格(臀肌挛缩综合征、跟腱短、下肢关节病变等病理性原因除外)。
第⼋条⼿指、⾜趾残缺或畸形,⾜底⼸完全消失的扁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条瘢痕体质,⾯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条⾯颈部⽂⾝,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男性⽂眉、⽂眼线、⽂唇,⼥性⽂唇,不合格。
第⼗⼆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第⼗三条胸、腹腔⼿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阑尾炎⼿术后半年以上,⽆后遗症;
甘肃公务员省考报名时间(⼆)腹股沟疝、股疝⼿术后1年以上,⽆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四条泌尿⽣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觉症状的轻度⾮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于健侧睾丸(条件兵除外);
(⼆)⽆⾃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于健侧睾丸1倍(条件兵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术后1年以上⽆复发,⽆后遗症;
(四)⽆压痛、⽆⾃觉症状的精索、副睾⼩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过长(条件兵除外);
(六)轻度急性包⽪炎、阴囊炎。
第⼗五条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第⼗六条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疹,泛发性神经性⽪炎,银屑病,⾯颈部长径超过1cm的⾎管痣、⾊素痣、胎痣和⽩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肤病,不合格。多
发性⽑囊炎,⽪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炎史,⼿⾜部位近3年连续发⽣冻疮,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炎,长径在3cm以下;
(⼆)股癣,⼿(⾜)癣,甲(指、趾)癣,躯⼲花斑癣;
(三)⾝体其他部位⽩癜风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今年学校招生分数第⼗七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芽肿,⾮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职业性格测试题及答案
第⼆章内科
第⼗⼋条⾎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舒张压≥60 mmHg,<90 mmHg。
第⼗九条⼼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率60~100次/分;
(⼆)⼼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理性(条件兵除外)。
第⼆⼗条⾼⾎压病,器质性⼼脏病,⾎管疾病,右位⼼脏,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听诊发现⼼律不齐、⼼脏收缩期杂⾳的,经检查系⽣理性(条件兵除外);
(⼆)直⽴性低⾎压、周围⾎管舒缩障碍(仅陆勤⼈员)。
第⼆⼗⼀条慢性⽀⽓管炎,⽀⽓管扩张,⽀⽓管哮喘,肺⼤泡,⽓胸及⽓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贫⾎,营养状况良好;
(⼆)既往因患疟疾、⾎吸⾍病、⿊热病引起的脾脏肿⼤,现⽆⾃觉症状,⽆贫⾎,营养状况良好。
第⼆⼗三条泌尿、⾎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四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性出⾎热,细菌性和阿⽶巴性痢疾,⿊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菌病,钩端螺旋体病,⾎吸⾍病,疟疾,丝⾍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原发性、继发性、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复发(条件兵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热病、⾎吸⾍病、阿⽶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性出⾎热、伤寒、副伤寒、布鲁⽒菌病,治愈2年以上,⽆后遗症;
(五)丝⾍病治愈半年以上,⽆后遗症。
第⼆⼗五条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六条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和依赖,⼈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七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吃,不合格。
第三章⽿⿐咽喉科
第⼆⼗⼋条听⼒测定双侧⽿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侧⽿语5m、另⼀侧不低于3m,陆勤⼈员合格。
第⼆⼗九条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条⽿廓明显畸形,外⽿道闭锁,反复发炎的⽿前瘘管,⽿廓及外⽿道湿疹,⽿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廓及外⽿道湿疹,轻度⽿霉菌病,陆勤⼈员合格。
第三⼗⼀条⿎膜穿孔,化脓性中⽿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病,不合格。⿎膜中度以上内
陷,⿎膜瘢痕或钙化斑超过⿎膜的1/3,咽⿎管通⽓功能、⽿⽓压功能及⿎膜活动不良,咽⿎管咽⼝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条件兵不合格。
⿎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钙化斑,条件兵合格。
第三⼗⼆条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
第三⼗三条⿐中隔穿孔,⿐畸形,重度肥厚性⿐炎,萎缩性⿐炎,重度⿐粘膜糜烂,⿐息⾁,中⿐甲息⾁样变,以及其他影响⿐功能的慢性⿐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炎,肥厚性⿐炎,慢性⿐窦炎,严重⿐中隔偏曲,条件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窦引流的中⿐甲肥⼤,中⿐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炎,陆勤⼈员合格。
上海公务员考试时间表2023年
第三⼗四条超过Ⅱ度肿⼤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章眼科
第三⼗五条任何⼀眼裸眼视⼒低于4.5,不合格。
任何⼀眼裸眼视⼒低于4.8,需进⾏矫正视⼒检查,任何⼀眼矫正视⼒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激光⼿术(不含有晶体眼⼈⼯晶体植⼊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并发症,任何⼀眼裸眼视⼒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
第三⼗六条⾊弱,⾊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者,陆勤⼈员合格。
第三⼗七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伸⼊⾓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陆勤⼈员合格。
第三⼗⼋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陆勤⼈员合格。
第三⼗九条⾓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的⾓膜云翳,合格。
第四⼗条晶状体、玻璃体、视⽹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以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混浊点,合格。
第五章⼝腔科
第四⼗⼀条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拔除、⽛列整齐的除外),全⼝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周炎,影响咀嚼及发⾳功能的⼝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经、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条中度以上氟斑⽛及⽛釉质发育不全,切⽛、尖⽛、双尖⽛明显缺损或缺失,超⽛合超过0.5cm,开⽛合超过
0.3cm,上下颌⽛咬合到对侧⽛龈的深覆⽛合,反⽛合,⽛列不齐,重度⽛龈炎,中度⽛周炎,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上下颌左右尖⽛、双尖⽛咬合相距0.3cm以内;
(⼆)切⽛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列⽆间隙,替代⽛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轻度反⽛合,⽆其他体征;
(五)错⽛合畸形经正畸后功能良好。
第四⼗三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腔肿瘤,不合格。
第六章妇科
第四⼗四条闭经,严重痛经,⼦宫不规则出⾎,功能性⼦宫出⾎,⼦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五条内外⽣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第四⼗六条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四⼗七条霉菌性阴道炎,滴⾍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四⼗⼋条妊娠,不合格。
第七章辅助检查
第四⼗九条⾎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红蛋⽩:男性130~175g/L,⼥性115~150g/L;
(⼆)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性3.8~5.1×1012/L;
(三)⽩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板计数:125~350×109/L。
⾎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红蛋⽩、红细胞数、⽩细胞总数、⽩细胞分类、⾎⼩板计数稍⾼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条⾎⽣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 U/L,⼥性7~40 U/L;
⾎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µmol/L,⼥性45~84µmol/L;
速率法:男性62~115µmol/L,⼥性53~97µmol/L;
去蛋⽩终点法:男性44~133µmol/L,⼥性70~106µmol/L;
(三)⾎清尿素:2.9~8.2mmol/L。
第五⼗⼀条⼄型肝炎表⾯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条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尿蛋⽩:阴性⾄微量;
(⼆)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原:0.1~1.0 Eµ/dl(弱阳性)。
尿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
第五⼗三条尿液离⼼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红细胞:男性0~偶见/⾼倍镜,⼥性0~3/⾼倍镜,⼥性不超过6个/⾼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细胞:男性0~3/⾼倍镜,⼥性0~5/⾼倍镜,不超过6个/⾼倍镜应结合外⽣殖器或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或偶见透明管型,⽆其他管型。
第五⼗四条尿液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五条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五⼗六条⼤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外观:黄软;
(⼆)镜检:红、⽩细胞各0~2/⾼倍镜,⽆钩⾍、鞭⾍、绦⾍、⾎吸⾍、肝吸⾍、姜⽚⾍卵及肠道原⾍。
⼤便常规检查,在地⽅性寄⽣⾍病和⾎吸⾍病流⾏地区为必检项⽬,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检查。
第五⼗七条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