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模拟试题(3)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然后按作答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
  二、给定材料
  材料一户籍制度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都产生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西周时期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据《周礼。秋官。司民》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
府。"显然,当时已设立了掌握户籍的官职"司民",对生齿(男孩满8个月,女孩满7个月为生齿)以上的人,按不同性别登记于船,即"书于版",并分城(都)乡(鄙)进行人口统计(这是目前已知我国最早的城乡人口财分)。此外,每年要对出生和死亡的人口进行登记,以掌握自然变动情况,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人口调查核实(即"大比"),盂冬(阴历十月)时上报。所以说,周朝已有了户籍登记制度的雏形。
  明代户籍,将天下人户分为军、民、匠、灶四大户籍(一说军、民、匠三大户籍)。"民有儒,有医,有阴阳……军有校尉,有力士,有弓、铺兵。。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濒海有盐灶。"人户"以籍为断",不得变甜。明代所设户籍本是一种职役。实为配户当差制,并非以人户所从事的职业为最终划分原则。故明代未为从商之人设立专籍。一般从事商业者多属民籍,军户经商者属军籍,前店后坊,既从事手工业生产,又经销其生产产品者属匠籍,曾制盐亦兼营其他物货属灶籍;等等。因此,明代典籍中常见"军民铺户人等"字样。清承明制,经商之人亦无专门的户籍辫无疑问。
  随着封建制度的日趋成熟,户籍登记制度也El趋完善,众所周知,民数已成为立国之本。
  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规定男子不论成丁与否,一律登记年龄。汉代,户籍至少三年
一造(有人认为是年年更造),县、道官吏负责对户口的验查和登记,时称"案户比民",简称"案比".案比的时间在当年仲秋之月(8月)。届时,老百姓必须扶老携幼,前往县府,聚集廷中,等待接受主吏的验阅。户籍的载人者主要是20一L60岁的男子。为了防止人们为逃避苛役而瞒报、虚报,政府还特意制定了临时性的查察措施。
  民国时期先后出台了《户籍法》(1931年)和《户口普查法》(1947年),推行国民身份证制度(1946年),建立了各级户政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废止了旧的户口制度,制发了新的户口簿册,建立了新的户口登记制度。但由于历史传统、文化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总体上看,仍保留有大量传统户籍制度的内核。如户籍带有深深的身份烙印,城市户口和农村户H之间存在着等级差异性,享受的待遇明显不同;户籍被打上世袭的烙印,农村居民的子弟除考学等少数途径外,绝大部分都承袭父母的农村户籍;户籍管理带有很强的社会治安功能等。
  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户籍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我国应尽快变户口的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淡化户籍制度对经济活动的制约作用,实行用工制度与户籍制度弹性挂钩,加速实行证件化管理,用经济手段而不
是行政控制手段调节人口迁移。
  材料二:"同命不同价"--城市户口获赔20万,农村户口仅获赔9万。
  2005年12月15日凌晨,何源(女,l4岁,重庆市某农村人)坐三轮去上学,三轮车驶到一段上坡路时,迎面驶来一辆满载货物的卡车。卡车刹车避让不及,失控后发生侧翻,将三轮车压在下边。与何源同车的还有两个女同学(均为城市户口),3名少女在车祸中均遇难。
  事发后,3个女孩的家人先后与肇事司机挂靠单位--重庆某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协商。2022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不久,何源两同学的家人先后与公司私了,各得20余万元赔偿。而何源的父母只能获赔5.8万元。
山西特岗  一个农村女孩,两个城里女孩,3名少女搭乘同一辆三轮车时遇车祸丧生,但农村女孩得到的赔偿却不及城里女孩的一半。
  对此,该公司给出的解释是:2003年l2月4日通过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按此规定,何源属于农村户口,应按2004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那两个女孩是城市户口,则应按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材料三:北京将"不得歧视外地人"写人中小学生行为规范。
  新出台的《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解读》知识读本要求中小学生不要带着"有眼光"看待外地人,不要歧视和侮辱他们,不要嘲笑他们的发音和打扮,不要与外地人开一些恶作剧式的玩笑。
  材料四:公安部在《关于加快户籍改革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等提案的答复中,承诺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对《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对户籍法立法进行调研,力争户籍法能早日出台。这一表态成了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关注的焦点,称得上是两会的一大亮点。
河南社保网上查询系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余凌云认为,户籍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把户籍放在控制人口的个人
信息上,现阶段完全放开让公民自由迁徙,会给城市带来很大的压力,公共设施、医疗、就业和教育等很难跟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则认为,只有先解决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公平、发展、稳定等社会问题,才能水到渠成地出台一部统一的户籍法。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培训信息网
  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制定户籍法的目的在于,让新的户籍制度适应当前社会形势下的人员流动,保障我国所有公民的平等自由权。户籍法的制定牵涉到以前相关的一些户籍管理法规,制定的程序较为严格,公安部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调研论证。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认为,户籍管理制度在社会管理中作用是明显的,它一方面可以通过公民身份登记,从而证明身份并确立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此外,户籍管理是治安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在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有专家指出,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实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国家其实并不少,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户籍管理制度。外国的户籍管理多叫"民事登记"或"生命登记"、"人事登记".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上与我国的户籍管理相似,只是在管理的手段上有所不同。中国户籍制度的问题是由于在户籍制度上附加了各种各样过多的行政的、经济的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福利的管理行为,人为地制造了各种差异和不公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阻碍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地区间的合理流动,不利于城市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划分城市、乡村户口并将其作为短缺经济、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的基础,使社会众多矛盾集中于户口迁移制度,公众看到"户口"限制了自己的方方面面,却忘了"户口"背后的诸多决定因素和关键部门。
  自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中国形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应当说,这种原有的户籍管理制度曾在国家社会管理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实行户口登记制度,能够为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二是通过公民身份登记,可以证明其身份并确立其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
  以北京为例,在就业方面,政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大都需要北京市户口。在教育方面,外地人口子女到当地正规学校上学得交两三万元左右的择校费。
河南省工考办  社会保障也是附在户口身上的一大利益,最明显的就是只有城里人才能享受到的低保。
  拥有北京市户口的市民,如果年收入低于2500元,就将被纳入低保范围。而在中国农村,年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民估计差不多有两亿。
  还有,在住房方面,经济适用房也是本地居民的"专利",低利息的公积金购房也基本只属于当地城市居民。
  正因为如此,很多地方的户籍改革,也因为相关配套没有跟上,无力承担附加在户口上的诸多福利而紧急叫停。
  中南大学行政管理学院院长李建华教授认为,户籍改革之所以如此受人关注,说明此事已经成为一个事关公众利益的基本社会问题。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有利也有弊,从现阶段的社会发展形势来看,这一政策的弊端在扩大,益处在缩小。因此,有必要对这一制度进行大幅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户籍改革,这是民意所向大势所趋,近年来各地也纷纷出台格关措施进行这方面的有益探索。然而,从一些地方推出的户籍改革措施来看,却大有站错"改革起点"之嫌。 户籍改革究竟改什么?说到底就是打破不平等不公平的城乡二
元体制下的公民权责关系,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共享社会经济改革发展成果,让每个人在同一制度平SJ=公平参与社会竞争。早在1992年,国务院就成立了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l993年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户籍制度改革了这么多年,依附在户籍之上的权力寻租、权力乱用现象依旧不断。譬如从2006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的"户口准人制",然而作为其首府的呼和浩特市反应却最为强烈,明确表示"呼市不执行新户籍制度".再譬如在一些城市的暂住制度、居住制度等,本应该被废止却又出现回潮,有的地方甚至废止后又改头换面,死而复生。弄到后来,人大代表韩德云等渐进论者也只得迂回地建议"以打工年限换城市户口".可见,户改之难,真是难于上青天。
  户籍改革是复杂的,但复杂不是拖沓停滞的理由,不是宽容既得利益集团死守不退的借口。也正是因户籍改革复杂,我们才需要进一步理顺理清,并对错位的现实予以公正纠偏。
  不久前,一则新闻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因户口迁入北京遭拒,在北京工作的安徽籍律师程
海分别将老家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者为他办理异地户口自由迁移手续。像这样将户口问题诉诸法律的,只是极端案例。作为一个社会关注焦点,任何有关户籍的话题,都能拨动大众的心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