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美国独立战争转折点【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共甘肃省委员会
【公布日期】1994.07.27
【字 号】省委发[1994]37号
【施行日期】1994.07.27
三都人事人才网【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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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省委发〔1994〕37号 1994年7月27日)
  为了积极稳妥地在我省推行和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廉政勤政,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制定了《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现将这个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从今年起,各地各部门都要认真组织实施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使这项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试行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地在我省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廉政勤政,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各级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都要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现就我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省各级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它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地(厅)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工作人员。
  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受到党纪、政纪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被免于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未开除公职的人员;
  被判处管制、拘役未开除公职的人员;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考核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能、勤、绩的基本标准是: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云南省报名考试工作网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对担任领导职务的,还要考核其理论政策水平和计划、决策、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作风。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在具体考核工作中,要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人员的思想品德和工作实绩两
个方面。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使整个考核指标尽量具体化,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全貌。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各地、各部门对考核的等次不能随意减少或增加,应原则上按上述三个等次执行。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在具体实施中,可按不同职务层次的干部总数为基数进行确定,各层次不要相互挤占评定指标。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我省各级党政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要认真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结合,定期与定量相结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要建立起平时考核制度,平时考核应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进行,可以一季度一考,也可以半年一考,并作详细记载和评鉴,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年度考核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填写由省统一制定的《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汇报或述职。被考核人将自已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或直接主管领导做书面汇报或述职。提任科处以上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应述职。述职时,应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3、综合评价。根据本人述职和众评议、测评结果,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主管领导对
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德能素质等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按管理权限报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后,由同级党委(党组)或部门负责人审定考核等次。
  4、反馈。考核委员会(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小组)或主管领导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小组)或主管领导应及时提出复核意见,经同级党委(党组)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5、考核工作全面结束后,将有关材料按管理权限移交归档,其中《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国家公务员级别共27级考核结果的使用
  我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具体办法是:
  1、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2、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规定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的下一月份开始执行。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基本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
  5、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对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