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事诉讼法》核⼼考点
考试题型及解题技巧
考试概况及介绍
近年来法考民诉学科的考查特点
(⼀)分值地位
民诉学科属于核⼼学科,2021年总分值⼤致在58分左右。其中,客观题⼤致34分;主观题仍然是民法与民诉合体的超级⼤题,统考卷和延考卷都是56分,民诉占23-25分。
(⼆)基本风格
民诉客观题延续了命题必有法条依据的风格。但是,近⼏年真题出现了结合理论深度运⽤法条、灵活运⽤法条的题⽬,例如备位之诉(对预备性诉讼请求的审理)、既判⼒的范围等等。
(三)重者恒重
整体来看,民诉学科命题不偏不怪,保持了重者恒重的传统。在客观题⽅⾯,重复起诉不受理、执⾏异
议、申请再审等考点在近三年法考都是连续命题。在主观题⽅⾯,由于考点覆盖率较⼩,2021年真题与此前两年的重合度不⾼,但也是学科传统重点,主要涉及了地域管辖、当事⼈的确定、反诉、证明责任等⽅⾯的考点。
(四)重视新法
民诉学科延续了新法重点考查的特点。例如 ,2020年⽣效的新修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在2020年法考客观题与主观题中皆有涉及。因此,在2022年需要重视民事诉讼法的最新修改。
(五)学科交叉
《民法典》及系列司法解释对民诉学科也有重⼤影响,与民法学科有所交叉化考查,例如证明责任分配、担保案件的当事⼈确定、婚姻案件的相关程序等⽅⾯。
2022考研成绩公布的时间
(六)核⼼司解
2015年《民诉法解释》是“次新”的司法解释,但在民诉学科法体系中居于核⼼地位。在2018-2021连续四年新法考中都是分值⼤户,在2022年仍需重视。
备考建议及计划
⼆、备考建议及计划
⼀般考⽣参加考试建议备考时长在6个⽉左右,每天保持3⼩时~4⼩时学习时间。如果是只备考主观题,建议备考时长3个⽉左右,考⽣可以根据⾃⼰的基础适当调整学习时间。
⽬前市⾯上法考的教辅材料⽐较多,且都是根据《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纲》编写的教辅,考⽣备考时建议使⽤的教辅,与本⼲货笔记配套,可以帮助考⽣更好的吃透⼤纲知识点,顺利通过法考。
客观题备考时建议根据⾃⼰的学习速度安排3~4轮复习,第⼀轮精讲,第⼆轮⾼频考点、重难点突破,第三轮背诵,第四轮冲刺。每轮备考都要学练结合,前两轮备考时要学⼀章做⼀章章节真题,第三轮备考时要学⼀科做⼀科真题,第四轮冲刺时,成套做真题。建议考⽣在做客观题时多⽤主观题的思路解题,因为考完客观题再准备主观题时间不⾜。主观题备考时建议先听课,再做真题,时间充⾜的话可以练习官⽅提供的案例分析教材,同时要注重法条定位的练习。
(1)第⼀轮备考:基础阶段【教材精讲班 +做题】
推荐备考时间:3-4⽉
本阶段复习以教材为主,先厚积累,讲教材读厚,覆盖全部的考点,对考试内容有⼀个清晰的脉络和
框架,夯实基础,按节次进⾏听课学习,给⾃⼰规定⼀个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听完⼀个学科的课程,听课结合做课后习题。
(2)第⼆轮备考:强化阶段【客观真题全解班+⼲货笔记】
推荐备考时间:5⽉-6⽉
这⼀阶段整体和第⼀轮差不多,把主要精⼒放在听课、记忆、做题上。本阶段复习以强化重点为主,重者恒重,常考的经典知识必须拿下,⼀分不丢。学会去总结和反思,解题技巧也很重要,每门考试都有它⾃⾝的规律和应试技巧,要多刷题,尤其是不熟悉的知识点要多刷⼏遍。多回顾错题涉及的知识点,通过做题巩固知识点。已经将真题按章节分类,且提供客观真题全解班,⽅便各位考⽣备考!
(3)第三轮备考:背诵阶段【客观题串讲班+考点速记】
推荐备考阶段:7⽉-8⽉底
本阶段要把主要精⼒放在背诵、刷题上,重点关注⾼频考点和“背多分”的科⽬。此时,要把刷题重⼼放在套卷上,让⾃⼰提前适应连续刷三个⼩时写⼀百题的状态。睡前可以⽤⼿机阅读考点速记,进⼀步加深印象。
(4)第四轮备考:冲刺拔⾼阶段【客观题串讲班+刷题】
推荐备考时间:8⽉底-考前
本阶段复习以查漏补缺和模拟训练为主,越是到考前越是不能松懈,错题总结和反思,考前的模拟也很重要,要保持做题的题感,才能提⾼做题的效率。会有两套模考⾦题卷,并提供试题解析,⼤家做完后可以向助教⽼师提问,⽼师会针对提问进⾏专业解答。模考⾦题的题⽬都是⾏业名师通过⼤量历年真题研究分析,为考⽣打造的优质好题,最⼤程度模拟真题,对考试的帮助⽆疑是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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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备考⽅法
2022年民诉学科的备考⽅法
1.注意课程的体系化备考
民事诉讼法导论基本原理(纠纷解决⽅式、诉)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制度
回四六级准考证号查询主管与管辖
当事⼈
诉讼代理⼈
民事证据
民事证明
法院调解
诉讼保障制度
程序
⼀审普通程序
⼀审简易程序
⼆审程序
再审程序
⾮诉程序保定人力资源考试网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执⾏程序
仲裁法仲裁法仲裁制度(仲裁协议等)
仲裁程序(包括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监督)2.把握重者恒重的命题规律
【民俗法之10⼤⾼频考点】
(1)诉的原理(诉的种类、诉的合并)
(2)地域管辖与裁定管辖
(3)当事⼈的确定
(4)证明的法定种类与理论分类
(5)证明责任的分配
(6)认证规则
(7)判决的既判⼒(重复起诉不受理)
(8)特殊情形下的⼆审调解
(9)当事⼈申请再审
(10)四⼤特殊诉讼(公益诉讼、⼩额诉讼、第三⼈撤销之诉、执⾏异议之诉)
【仲裁法之核⼼考点】
仲裁协议的效⼒、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等。
3.吃透考点背后的原理
法考的背后是原理、原理的背后是⽣活!
4.强调考点的深度记忆
答题技巧
三、答题技巧
(⼀)客观题:选择题考试通常要求在短时间内作答。由于题量较⼤,经常有考⽣不能按时做完全部试题,因此规划合理答题时间就变得尤为重要。⾸先跳过没有把握作答的问题,然后在其他题⽬做完之后,再回来做之前没做的题⽬。在⼀道题上花过多的时间,即使答对了也是得不偿失的。
具体做题技巧:
1、单项选择题:
(1)排除法:如果正确的答案不能马上看出,我们可以先把那些明显是错误的选项排除掉。排除的⼲扰项越多,最后选出正确选项的可能性就越⼤。⾄于什么样的答案是明显错误的,⽼师的课堂上会告诉⼤家。
(2)猜测法:如果你⽆法肯定哪个选项是对的,可以根据题⼲和选项来揣测出题者的意图,如果猜到了出题者想要的答案,可以直接选,毕竟选了总⽐空着强。
(3)⽐较法:⾸先注意选项是否具有迷惑性,是否本⾝就是错误的,准确判断选项的正误。通过认真审题,研究、分析发现⼀些选项尽管正确,但是与题⼲毫⽆关系,直接排除。再就是⼏个选项之间进⾏⽐较,发现不同点和相同点,最终选出与题⼲符合答案。还有就是同⼀套试题⾥某个知识点可能会出现在不同题⽬的不同选项中,如果在A题中该选项是错误的,那么在B 题中该选项也应该是错误的。但是这个⽅法仅限于理论上的题⽬,涉及到具体案例分析类的题⽬,则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多选以及不定项
法考多项选择题以及不定项选择题的要求是不能多选也不能少选。因此在考试时考⽣⼀定要认真阅读题⽬和选项,不要错失分数。多项选择题的解题⽅法也可采⽤直接选择法、排除法、对⽐法和逻辑推理法,但⼀定要慎⽤感觉法。考⽣做多项选择题时,要⼗分慎重,对正确选项有把握的,可以先选;对没有把握的选项最好不选。当然,做到这⼀点的前提是对知识点的熟练掌握,所以多听听的课程,这样才能提⾼做题的准确性。
(⼆)主观题:做好主观题,审题是关键,在审题这个环节最重要的就是注意答题要求。审题时必须要审清答题要求,这样有利于弄清楚命题者的思路和要求,只有搞清楚出题思路,才能使答案符合题意。主观题的答题最好采取“总分总”的模式,答案要简明扼要,不能啰嗦,使⽤法⾔法语,做到逻辑清晰。主观题的改卷时按点给分,因此答题时应该尽量把踩分点写全,不要遗漏,也不能重复。作答时,不熟悉的知识点可以翻法条,确保答案的准确性。
⼲货笔记使⽤建议
四、⼲货笔记使⽤建议
本⼲货笔记分为两个部分,第⼀部分为考试介绍及使⽤建议,第⼆部分为主体内容,也就是我们的⼲货。
咨询工程师证报考条件是什么
第⼆部分包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个科⽬的重要考点,每章具体知识点都是根据官⽅的教材和⼤纲要求进⾏提炼。
如果在近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考过的知识点,笔者会直接在章节后⾯插⼊真题,帮助⼤家加深理解,也可以作为我们知识点的补充。
每章前⾯,笔者这会对该章进⾏简单的内容介绍和考情分析以及介绍本章⼤致结构的思维导图,来帮助⼤家对本章的宏观结构进⾏了解。
很多考友在使⽤⼲货笔记时会有疑问,备考时只看⼲货笔记可以吗?或者说⼲货笔记可以替代教材和课程吗?这个答案对于⼤多数考⽣来说是否定的,除⾮你本⾝专业知识就⽐较强。教材洋洋洒洒⼏⼗万字,我们没有办法全部写进来,那就不是笔记是教材了。
后续使⽤时你可能会看到,这个知识点已经写进来了,但不能完全做出题来,因为真题的出题⾓度是不断变化的,⽽且有时会出得⽐较偏。对于基础薄弱的考⽣来说,这个更适合做⼀份辅导资料,帮助⼤家节省⾃⼰总结的时间,提升备考效率。
如果想更有把握地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议直接报名法律职业资格钻⽯⽆忧班,考点讲解细致,帮助考⽣理解原理,零基础考⽣也能听的课。
专题01 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
知识解读—基本理论
⼀、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关系所涉及的民事权益⽽产⽣的争议。其解决机制主要有:
⼆、民事司法程序的类型
特别注意:
选民资格案件解决政治权利问题⽽⾮民事纠纷,并⾮民事司法程序。所以既不是诉讼程序,也不是⾮讼程序。
三、民事诉讼法的属性与效⼒
四、诉的要素
特别注意:
1.诉讼标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原告基于该诉讼标的所提出的具体请求。
2022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物是诉讼标的所指向的具体对象。
3.诉的主体≠诉讼主体。法院是诉讼主体,但不是诉的主体。
五、诉的分类
根据当事⼈诉讼请求的不同,可以把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
特别注意:
1.判断诉的分类的标准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与被告的答辩意见⽆关。
2.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中可能包含确认之诉的内容。但只要出现了给付或者变更的请求,就只能是给付之诉或者变更之诉。
六、反诉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的反请求。
(⼀)反诉特征
(⼆)提出条件
特别注意:
1.本反诉之间要求具有牵连关系,但不要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
2.反诉与反驳存在本质差异。反诉是⼀个独⽴的诉,⽽反驳不是。
专题02 基本原则
知识解读—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
特别注意: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仅针对外国⼈、⽆国籍⼈适⽤。
⼆、辩论原则、处分原则
特别注意:
1.辩论权和处分权均为当事⼈的专属权利,证⼈、诉讼代理⼈等不享有辩论权和处分权。
2.法院⾏使审判权不得超出当事⼈的请求范围;当事⼈⾏使处分权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3.法院判决若超出当事⼈的主张事实,则违反辩论原则;法院判决若超出当事⼈的诉讼请求,则违反处分原则。
三、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