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题(11⽉15⽇)
1 、(单选题)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以及价值⼤⼩所作的评判或判断,因⽽也被称作价值判断。下列有关价值评价的相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评价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
B.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对客体状况和主体需要的认识
C.评价结果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价值评价也有科学与⾮科学之别
D.评价结果不受主体意志制约
正确答案:D【解析】第⼀步,本题考查认识论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步,价值评价通过揭⽰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形成对客体的不同态度,如肯定或否定、喜欢或反感、美或丑、善或恶、公正或偏私等。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直接相关。价值评价要揭⽰和表达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因此,主体总是运⽤⾃⼰的评价标准即尺度去考量客体,主体的需要、特点以及情感、兴趣和爱好等直接影响评价结果,使评价结果受到主体意志的影响。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价值评价以客体和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反映内容,主体的意向、愿望和要求包含在其中,追求“应该怎样”,以求“善”和“美”为认识⽬的。A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上海市卫生人才网B项:评价是关于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认识,是对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的判断。能否作出正确判断,取决于⼈对客体和主体的双重认识,这种认识不仅包括对客体属性和规律的认识,也包括对主体的规定性和需要等的认识。只有对主体和客体都有了正确认识,才能对主客体间的价值关系作出正确评价。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C项:评价结果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价值评价也有科学与⾮科学之别。科学的评价是客观公正、全⾯有效的评价。相反,⾮科学的评价是歪曲、遮蔽客观的价值关系的评价。评价作为⼀种价值判断活动,虽具有主观性,但并不是⼀种主观随意的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反映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C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2 、(单选题)我们感觉到⼀个苹果的形状、⼤⼩、颜⾊、轻重、⽓味、滋味和软硬等各种属性,直接在意识中把它们按苹果本来的⾯⽬结合起来,就形成了这个苹果的整个感性形象,这种反映形式是:
A.感觉
B.知觉
C.表象
D.概念
正确答案:B【解析】第⼀步,本题考查认识论知识。
第⼆步,知觉是⼀系列组织并解释外界客体和事件的产⽣的感觉信息的加⼯过程。换句话说,知觉是客观事物直接作⽤于感官⽽在头脑中产⽣的对事物整体的认识。知觉有这样⼏个特性:整体性、恒常性、意义性、选择性。我们将⼀个苹果的形状、⼤⼩、颜⾊、轻重、⽓味、滋味和软硬等各种属性结合起来,最终进⾏结合加⼯,形成⼀个苹果整体的认识。这种反映形式属于知觉。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感觉是脑对直接作⽤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感觉是最初级的认识过程,是⼀种最简单的⼼理现象。例如,当菠萝作⽤于我们的感觉器官时,我们通过视觉可以反映它的颜⾊;通过味觉可以反映它的酸甜味;
⼼理现象。例如,当菠萝作⽤于我们的感觉器官时,我们通过视觉可以反映它的颜⾊;通过味觉可以反映它的酸甜味;通过嗅觉可以反映它的清⾹⽓味,同时,通过触觉可以反映它的粗糙的凸起。题⽬中说,对苹果的各个属性进⾏了加⼯,最终形成整体的认知,这种反映形式并不属于感觉。A项错误。
C项:表象是指基于知觉在头脑内形成的感性形象。包括记忆表象和想象表象。前者指感知过的事物不在⾯前⽽在脑中再现出来的该事物的形象。后者指对知觉形象或记忆表象进⾏⼀定的加⼯改造⽽形成的新形象。表象具有直观性,但不如知觉映象鲜明、完整和稳定。具有⼀定的概括性,是从感知过渡到思维的中间环节,是对⼀类事物概括的反映。本题中说形成了这个苹果的整个感性形象,具有特定性,这种反映形式已经不属于表象。C项错误。
D项:概念是指⼈类在认识过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所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特点抽象出来,加以概括,是⾃我认知意识的⼀种表达。本题中最终形成了⼀个苹果的完整认知,⽽⾮对⾃我认知的表达。不属于概念。D项错误。
3 、(单选题)范某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因发⽣交通事故成为植物⼈,对此,司法机关应当对范某的律师执业证书进⾏:
A.吊销
B.注销
C.撤销
D.撤回
正确答案:B【解析】《⾏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政许可的注销⼿续:(⼀)⾏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为能⼒的;(三)法⼈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的;(四)⾏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导致⾏政许可事项⽆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据此,范某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丧失⾏为能⼒,应予注销其证书。
4 、(单选题)关于⾟亥⾰命的意义,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B.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任务,改变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
C.建⽴起资产阶级共和国,使⼈民获得了⼀些民主和⾃由权利,从此民主共和的观念深⼊⼈⼼
D.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是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中的⾥程碑
正确答案:B【解析】第⼀步,本题考查中国历史知识并选错误项。第⼆步,⾟亥⾰命,即公元1911年⾄1912年初,旨在推翻清朝专制帝制、建⽴共和政体的全国性⾰命。⾟亥⾰命虽然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但是它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没有唤醒⼴⼤民众的觉醒、没有⼀个完全反帝的⾰命纲领,⾰命者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企图得到帝国主义的承认,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形势没有改变。所以⾟亥⾰命不是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命,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B项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C项、D项:⾟亥⾰命的历史意义体现在:①推翻了清王朝在中国的统治,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势⼒。帝国主义不到稳定的代理⼈,再也⽆⼒在中国建⽴⽐较稳定的统治。②结束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了中国历史上第⼀个资产阶级共和政府,使⼈民获得了⼀些民主和⾃由权利,使民主共和的观念开始深⼊⼈⼼。③⾟亥⾰命也是⼀场思想解放运动,开启了思想进步和民族觉醒的⼤门。④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是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中的⾥程碑。⑤打击了帝国主义在华势⼒,推动了亚洲各国民族解放运动的⾼涨。这⼀时期出现了亚洲解放运动的⾼潮。A项、C项、D项正确。
5 、(单选题)甲与⼄是邻居,某⽇甲出差将家中的⼀件古瓷器交由⼄帮忙保管,⼄收下后放⼊⾃家的保险柜。不料⼄家中⽆⼈时保险柜被撬,古瓷器被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承担赔偿责任江西省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B.⼄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承担⼀半责任
D.甲和⼄协商确定各⾃承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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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热门专业有哪些正确答案:A【解析】依《合同法》第三百七⼗四条规定:保管⼈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如下:1.保管物必须是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如果保管物在保管合同成⽴之前或者保管期间届满以后毁损、灭失的,保管⼈不承担赔偿责任。2.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保管不善造成的,⽽不是由于不可抗⼒、第三⼈侵害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3.法定的免责情形不存在。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寄存⼈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物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但保管是⽆偿的,并且保管⼈证明⾃⼰没有重⼤过失或者故意,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上三个条件缺⼀不可。题⼲中的案例明显不符合第⼆个要件,所以保管⼈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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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单选题) 2020年5⽉28⽇第⼗三届全国⼈民代表⼤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居民在⼩区散步时被⾼空坠物砸伤,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所以⽆须补偿
三支一扶报考条件2023报名时间B.某夫妻于7⽉1⽇提交离婚申请后⼗分后悔,于7⽉20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C.刘某打印好遗嘱后与见证⼈⼀起在遗嘱最后⼀页签名,并注明年、⽉、⽇
D.王某因见义勇为受伤花费⼤额医疗费,侵权⼈逃逸,王某⽆权向受益⼈提出补偿
正确答案:B【解析】第⼀步,本题考查《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步,⼗三届全国⼈⼤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1⽇起施⾏。其中第1077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起三⼗⽇内,任何⼀⽅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选项中时间未超过30⽇,因此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损害的,由侵权⼈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的,除能够
证明⾃⼰不是侵权⼈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补偿后,有权向侵权⼈追偿。所以被砸伤的受害者可以向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给予补偿。
C项:《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遗嘱⼈和见证⼈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应该是每⼀页都要签名,所以C项错误。
D项:《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民事权益使⾃⼰受到损害的,由侵权⼈承担民事责任,受益⼈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侵权⼈逃逸或者⽆⼒承担民事责任,受害⼈请求补偿的,受益⼈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王某可以向受益⼈提出补偿,因此D项错误。
7 、(单选题) 1993年张某犯故意杀⼈罪被判死缓,2020年8⽉江西省⾼级⼈民法院再审宣判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
7 、(单选题) 1993年张某犯故意杀⼈罪被判死缓,2020年8⽉江西省⾼级⼈民法院再审宣判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宣告被羁押26年之久的张某⽆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申请国家补偿,每⽇补偿⾦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平均⼯资计算
兰考县教育网B.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最终作出“犯故意杀⼈罪被判死缓”的江西省⾼院
C.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收到⽀付赔偿⾦申请之⽇起⼗⽇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付申请
D.赔偿请求⼈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三个⽉内,因不可抗⼒或者其他障碍不能⾏使请求权的,时效中⽌
正确答案:B【解析】第⼀步,本题考查《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步,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看守所及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作⼈员在⾏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机关。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作⼈员在⾏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罪的,作出原⽣效判决的⼈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审改判⽆罪,以及⼆审发回重审后作⽆罪处理的,作出⼀审有罪判决的⼈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国家补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作⼈员的合法⾏使职权⾏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国家补偿与国家赔偿不同,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作⼈员⾏使职权造成损害的⾏为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由的,每⽇赔偿⾦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平均⼯资计算。最⾼⼈民法院要求,各级⼈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A项“张某可申请国家补偿”说法错误,应该是国家赔偿。
C项:《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7条:赔偿费⽤列⼊各级财政预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收到⽀付赔偿⾦申请之⽇起七⽇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收到⽀付申请之⽇起⼗五⽇内⽀付赔偿⾦。C项中“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收到⽀付赔偿⾦申请之⽇起⼗⽇内”说法错误。
D项:《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9条:赔偿请求⼈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内,因不可抗⼒或者其他障碍不能⾏使请求权的,时效中⽌。从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D项中“赔偿请求⼈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三个⽉内”说法错误。
8 、(单选题)甲做⽣意急需⽤钱,并与⼄约定,⼄借给甲10万元,甲将收藏的⼀件古董交给⼄,若⼀年后如期还钱,⼄就归还古董;若⼀年后未如期还钱,⼄就出卖古董抵债。对此,甲与⼄的关系属于:
A.抵押关系
B.质押关系
C.留置关系
D.侵权关系
正确答案:B【解析】质押就是债务⼈或第三⼈将动产移交债权⼈占有,将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不履⾏债务时,债权⼈可以依法将该动产卖得价⾦优先受偿。抵押权指债务⼈或者第三⼈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未履⾏债务时,债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务⼈不履⾏到期债务,债权⼈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故选B。
9 、(单选题)李某向马某借款10万元,范某⼜⽋李某10万元。李某与范某协商⼀致,⼜经马某的同意,由范某直接
9 、(单选题)李某向马某借款10万元,范某⼜⽋李某10万元。李某与范某协商⼀致,⼜经马某的同意,由范某直接向马某偿还10万元,这是属于:
A.债务承担
B.债权让与
C.债的概括承受
D.债务合并
正确答案:B【解析】“债权让与”⼜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性,债权⼈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享有的现象。题⼲中的表述符合债权让与的情形,故选B。
10 、(单选题)王某从某商场购买⼀部智能⼿机,后因质量问题发⽣电池爆炸,炸伤王某。王某可以请求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A.请求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B.仅请求侵权责任
C.请求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D.仅请求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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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解析】不法⾏为既违反了合同规范⼜违反了侵权规范,同时具备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这种不法⾏为必然会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产⽣⼀种民事责任竞合现象。当竞合现象出现后,当事⼈选择不同的请求权,会带来截然不同的利益效果。但是。受害⼈在提出请求时,只能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中的⼀种,⽽不能同时提出两种责任请求。虽然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并存,相互冲突,但当事⼈只能获得其中的⼀种请求给付满⾜。如果其中⼀个请求权已达⽬的时,则另⼀个请求权即随之消灭;倘若其中⼀个请求权因故⽆法⾏使时(如因时效⽽消灭),则另⼀请求权(时效较长者)仍然存在。
11 、(单选题)甲因购买商品房向⼄借钱2万元,约定两年后还本,逾期不还⽀付违约⾦2000元。到期后甲仍未还钱。对此,⼄不可以请求甲返还:
A.2万元本⾦
B.2万元本⾦两年的利息
C.2000元违约⾦
D.2万元本⾦的逾期利息
正确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百⼀⼗⼀条规定:“⾃然⼈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第⼆百零七条规定:“借款⼈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付逾期利息。”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