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徽亳州市乡村医生招聘286人公告2022亳州人民医院招聘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78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计划
根据实际需要,计划招聘乡村医生286名,其中谯城区58名、涡阳县78名、蒙城县60名、利辛县90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亳州市2022年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2021会计初级报名时间(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2015年国考分数线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5月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会计考试报名时间2013(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2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
报名审核由市卫计委负责。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2022年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某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确认
河北省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2年5月10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11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主管部门核准,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准考证打印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科目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2:30—4:30《临床医学知识》
满分均为100分。
医院招聘的网站
(二)笔试地点
设在亳州市政府所在地(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三)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对体检或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亳州市2022年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六、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电信招聘信息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各县区卫计委负责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机
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辞职的在编人员,要提供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批复。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首聘聘期为3年,聘用期间允许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考试、允许调动工作。3年聘期结束可以回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人员待遇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由县区财政全额供给。各职位打包招聘,聘用后按考试成绩高低,由考生择岗。事业单位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