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
【公布日期】2021.01.06
【文 号】人社部函〔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1.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申论写作技巧及常用套路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旅游其他规定
正文
满洲里市人才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1〕3号
阿鲁科尔沁旗绿源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目标,努力提供优秀文化产品、优质旅游产品,推动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拼搏奉献,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业中勤奋敬业、忘我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敢于斗争、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新时代担当作为、建功立业,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有力的干劲积极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及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中的处级及以下单位或内设机构。
  (二)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及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从事文化和旅游工作5年以上。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企业在职干部职工,从事文化和旅游工作5年以上。
  二、表彰名额
  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240个;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520名。本次表彰按照差额确定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信念坚定、团结有力、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职工队伍素质高、团结进取、乐于奉献。
  2.单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等制度健全规范,纪律严明,管理和服务水平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
  3.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在艺术创作、研究、管理和文艺评论、公共服务、科技教育、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市场管理、
综合执法、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等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4.准确把握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在推动文化和旅游真融合、深融合中工作有特、有经验、有亮点,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和推动复工复产复业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紧急行动,快速反应,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6.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本单位承诺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社会征信问题。
  (二)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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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或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4.热爱文化和旅游工作,在艺术创作、研究、管理和文艺评论、公共服务、科技教育、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舍小家为大家,冲锋在前,无私奉献,事迹感人,催人奋进。
  6.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本人承诺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社会征信问题。对拟推荐为“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近5年来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成立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承担。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联合成立相应省级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省级评选机构于2021年1月18日前将《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评选表彰推荐工作联系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具体工作程序为:
内蒙古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入口  (一)组织推荐和公示。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省级评选机构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初审材料,连同电子版(光盘)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初审材料包括: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初审表》、《推荐对象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拟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不超过50字)、本单位公示情况等。
  (二)初审和省级公示。领导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反馈各省级评选机构。通过初审的推荐对象,由省级评选机构统一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还应当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审计部门意见,私营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上述工作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办理,不得由推荐人自行办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均不能参加评选。
  省级评选机构在深入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本地区范围内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省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复审材料,连同电子版(光盘)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