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及市管初中学生休学复学和转学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8.11.20
【字 号】青教办字[2018]130号
【施行日期】2018.1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及市管初中学生休学复学和转学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8]130号
 
各区、市教体(育)局,高新区人才服务与教育体育发展局,各市管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联网优势,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充分利用学籍系统简化办事流程做好中小学学籍管理和服务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青岛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厅字[2018]32号)等文
国家公务员是什么职位件精神,现就规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及市管初中学生休学、复学和转学网上办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管初中学生休学、复学和转学办理方式
  (一)调整网上办理平台
  取消原有的“山东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通过登录“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sdbe.sdei.edu/)(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一网办理。
全国大学考研分数线
湖北省省考2022年报名时间  (二)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休学。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
  2.复学。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康复证明。
  3.转学。(1)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需要转学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户主、就学对象页)、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2)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需要转学的,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部队转业
证明。(3)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到我市就读的,提供学生父母在我市居住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社保证明。(4)普通高中学生由外省(市、区)转入我市,还需提交:①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原件1份,纸质)或《成长记录》档案(原件1份,纸质);②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原件1份,纸质);③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原件1份,纸质)。其中①、②交转入学校存档。
  (三)学校网上申报流程
  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学籍系统”提交学生的休学、复学或转学申请,并将相关的佐证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具体操作流程: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学籍管理→学籍异动→学籍异动申请→选择申请人、异动类型、上传佐证材料。
  (四)市教育局办理流程
  市审批服务大厅教育窗口(以下简称教育窗口)登陆“学籍系统”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将申请从“待市审批”提报至“待市操作”,
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确认拟转入学校的学位信息等情况后,完成休学、复学或转学异动手续。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教育窗口将电话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及时补齐材料重新申请。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或拟转入学校的学位超规定班额的,教育窗口将依规不予受理。学校可直接通过“学籍系统”查询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
  二、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平台
  继续按照《关于全市高中阶段和市管初中学校学生休学复学转学手续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8]17号)文件要求,使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v)进行网上办理。转入职业学校的由转出(外地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提交、办理学生转学手续。
  (二)提交的转学材料
  由职业学校转入职业学校:
  1.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原件1份,纸质);
  2.外地转入需提供原校学籍档案(原件1份,纸质,转入学校留存)。
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职称
  由普通高中学校转入职业学校:
  1.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二)(原件1份,纸质);
  2.普通高中学校成绩、评语单(原件1份,纸质,转入学校留存);
  (三)办理流程
  1.职业学校转入职业学校。一是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并将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网上申请时应注明快递收件地址及收件人、,学籍管理员为收件人。二是教育窗口与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对接学生信息,网上办理。各单位申报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通过网上系统向各单位反馈,并将《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一)》以快递形式寄至收件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教育窗口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正、补齐材料后,教育窗口予以受理,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教育窗口将依规不予办理。
  2.普通高中学校转入职业学校。一是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并将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网上申请时应注明快递收件地址及收件人、,学籍管理员为收件人。二是教育窗口与局相关业务处室对接学生信息,网上办理。各单位申报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通过网上系统向各单位反馈,并将《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二)》以快递形式寄至收件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教育窗口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正、补齐材料后,教育窗口予以受理,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教育窗口将依规不予办理。三是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员依据青岛市教育局审批大厅发放的《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二)》,登录“学籍系统”提交学生“取消学籍”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学籍管理→学籍异动→学籍异动申请→选择申请人、异动类型选择“取消学籍”,并将市教育局审批大厅寄回的《职业学校转学申请表(二)》拍照上传。
  三、有关要求
常熟人才招聘网最新招聘2022
  (一)学生休学、复学和转学网上办理工作是全市教育系统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有效解决众办事堵点问题,实现教育审批服务“无差别”、“不见面”和“一次办好”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规范学籍管理,确保“一次办好,众满意”。同时,要进一步拉长“一次办好”改革的链条,将优化服务延伸到学校,全面提升学校的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把学生及家长的事情办好。
  (二)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全国联网的优势,以系统中学生的基础信息和变动信息为主要依据办理相关手续,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生休学、复学、转学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手续。符合入学或接收条件的,接收学校以“学籍系统”信息为依据在网上办理建籍、转学等手续,相关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各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学籍系统”打印学籍变动存档表、学籍变动汇总表等统计表,用于核对、记录、统计、汇总学籍变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