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教育局关于完善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青岛公务员太难考了∙【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2.11.21
【字 号】苏教〔2022〕12号
苏州事业编考试2023全国国考时间一样吗【施行日期】2022.1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完善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全国教师考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进一步提升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激励广大干部教师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根据《2022年度苏州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苏考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现将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41家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按照学段、性质、职能等因素分为三组:A组为义务教育学校,共26所;B组为非义务教育学校,共8所:C组为非校事业单位,共7个。(详见附件1)
  根据市委考核委《2022年度苏州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苏考发〔2022〕2号)要求,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四所直属学校纳入市属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统筹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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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查询入口  二、考核要求
  (一)考核方式
  2022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基本事项”“加分事项”“降等事项”等保持不变,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结构和权重保持不变。继续采用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过程管理和结果控制,坚持“定量指标从严”“定性指标从实”的原则,综合运用“领导考核”“同行评价”“处室考核”“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价”等考核方式。对于权重较大的“处室考核”内容,各处室应在不增加基层单位过重负担的前提下,注重运用好日常考核和平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