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讨论稿)
一、目的与意义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设置全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是为了加强对高中的课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同时,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有利于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加科学、自主地选拔人才。学业水平测试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行。
二、科目设置
学业水平测试是对高中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共同构成完整的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根据高中学生修习的要求设置。鉴于语文、数学、外语将纳入高考统考科目,艺术、体育、研究性学习等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这些学科不再列入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 但是,为了便于教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和监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在必修模块的教学全部结束之后,由自治区统一命题、以各地、州、师为单位组织进行一次质量检测,测试内容为以上三个学科的五个必修模块的内容(民语系学校的汉语学科的测试内容另行确定),时间为高二年级第一学段结束后的11月上旬。具体实施方案另行拟文下发。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设置坚持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个人选修的科目。为减少测试科目与测试次数,选修科目测试的内容包括该学科的必修内容。 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共有7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学业水平测试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7门学业水
平测试科目中,2门选修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均为必修科目。
三、时间安排
1.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每科为75分钟。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高二下学期、高三下学期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
2.选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每科为100分钟。选修科目测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报考一次。
3.全省学业水平测试具体时间统一为每年的4月7日、8日、9日(两天半)。 技术科目测试另行安排。
普通高考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时间表
社区工作者
科目
4月7日
(选修科目考试日)
4月8日
(必修科目考试日)
广西事业单位招聘2022公告4月9日
(必修科目考试日)
上午
物理、历史
(2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
(10:30-12:10)
物理
(9:30-10:45)
历史济南事业编招聘
(9:30-10:45)
化学
(11:30-12:45)
政治
(11:30-12:45)
英语一级等级考试下午
化学、生物、
政治、地理
(4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
(4:30-6:10)
生物
(3:30-4:45)
地理
(5:30-6:45)
(注:2010年尚无高三年级的学生参加4月7日的选修科目考试)
四、内容与形式
1.学业水平测试为常模相关—目标参照考试。测试内容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考察学生学习的状况,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注重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习能力。
2.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是考察该科目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一般为3个模块的学习内容。 公务员体检被刷的概率
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4的内容。
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地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物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1-1、3-1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
化学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或“有机化学基础”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
生物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技术科目(含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的考察内容另行制定。
3.选修科目水平测试考察该学科必修的全部内容与部分选修的内容。汉语系学校和民语系学校的选修内容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和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附件1《普通高中选修I模块开设指导意见》执行。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按理工方向要求执行。
选修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4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和“科学思维常识”中选择一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探索历史的奥秘”、“世界文化遗产荟萃”和“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和实践”中选择2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地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自然灾害与防治”、“旅游地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中选择2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物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选修模块3-1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3-2、3-3、3-4、3-5中选择3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化学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和选修5模块“有机化学基础”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化学反应原理”、“物质结构与性质”、“实验化学”和“化学与技术”中选择3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生物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生物技术实践”、“现代生物科技专题”和“生物科学与社会”中选择2个模块的内容。
4.学生水平测试根据各学科不同情况,合理设置客观题型与主观题型,客观题型一般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0%。
5.另行制订的各学科《学业水平测试说明》,明确各学科测试具体内容、题型、试卷结构等。
五、成绩处理
1.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初级考试查询入口
3.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4.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
六、组织与管理
1.全疆高中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统一领导,自治区、兵团会考办统一组织和管理。各地、州、师、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和管理本地区学业水平测试的具体工作。
2.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进行,由自治区教科所和兵团教研室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和统一计分,各地(州)、师具体实施报名、测试工作。技术科目中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由自治区拟定“测试说明”,学校组织测试,自治区、地(州)、师抽查认可。
3.学业水平测试按照考试的要求,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以提高测试的效度和信度。
4.自治区教科所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测试说明”,规定测试内容、试卷构成、试题形式、计分体制等。“学业水平测试”保持相对稳定。
5.加强对学业水平测试命题计划、命题、试测项目、审题、统计分析、试卷评价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各科试卷都能满足预定的质量要求。
6.客观性试题采用机器阅卷,主观性试题采用网上阅卷。加强质量控制,保证评分具有较好的一致性。评卷按学科成立评卷组,负责本学科评卷的组织、管理工作。
7.测试成绩只记载等级,不记载原始分。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8.全疆按统一标准和要求设置考点、考场。测试实施、测试考场的条件、测试指令、考场管理等每一环节均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考点按考生及考场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每个考场配监考员两名(体育类、艺术类单独编排考场的,应配备三名监考员)。同一考场中的监考员应来自两个不同的中学。
七、关于社会考生
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向社会开放。在新疆参加高考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2011年以前的往届生已取得新疆普通高中会考成绩的,在原成绩有效期内,可视为必修水平测试的成绩,并转换为相关必修科目的等级,但必须参加当年选修科目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