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文章日期:2017/12/28 | 截止日期: | ||||||||||||||||||||||||||||||||||||||||||||||||||||||||||||||||||||||||||||||||||||||||||||||||||||||||||||||||||||||||||||
重庆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一、政策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辽宁省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请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 “人才评价”专栏查询。 重点提示: 1.关于学历。自2019年起,职称申报人本人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职称评审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19〕1号)文件要求,由本人所在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并由单位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对不属于“学信网”查询范围的学历,本人所在单位应提供学籍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核准确认后,分别在《电子证书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装订到报卷材料中。 2.关于外语和计算机。继续执行职称制度改革关于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前置性必备条件的要求, 3.关于评审方式。自2019年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统一组织全省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正高级及经济系列副高级考试。上述系列正高级评审方式,由省直评审部门确定;我市承担的经济系列副高级评审,今年将采取评审、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同时,继续执行各系列中、初级以个人书面述职、业绩展示代替面试答辩。 4.关于申报材料。今年申报材料(评定表、报评材料、材料袋封面)在“大连人才网”—“人才评价”专栏下载、打印。评定表等材料按照2019年新版填写要求打印填报。打印字体要用宋体、小四号。报评材料袋自备,材料袋尺寸:33cm×23cm×3cm左右即可。 二、报名时间、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申报:2019年7月1日—7月31日; 2.个人或单位向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初审时间:7月22日—8月7日; 3.送省评审的,按省规定时间报送。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通过“大连人才网”—“人才评价”专栏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如果部分系列有特殊要求,以相关通知文件为准)。 (2)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进行联审,综合考评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经审核合格的应在单位集中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履行推荐手续。评定表封面“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评定表第七部分“单位公示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填写公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填写公示的具体信息,如:“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公示结果”选择填写:“公示结果无异议”、“公示结果有异议,经调查后同意申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通过“学信网”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并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对不属于“学信网”查询范围的学历,本人所在单位应提供学籍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同时,申报人报卷材料每一页应加盖单位印章。 (3)主管部门审查。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论文等材料进行网上查询、检索,同时在报评材料中主管部门审核人要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电话详见附表1。 (4)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复审。经各区市县、先导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审查后的报评材料按照系列、级别分别报送,在大连市评审的应报我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复审;送省评审的报评材料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备审核推荐手续后报省参评。 (三)评审材料要求 1.材料目录单 大连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
(四)特定人员参评 (1)破格人员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辽宁省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的通知》(辽人发〔1998〕1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补充条件的通知》(辽人发〔1999〕39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可单项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引进优秀人才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11〕8号)文件规定: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外进行过一年以上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人员,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资格限制,按现行政策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和省内特殊行业、有特殊贡献的特殊人才,可以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引进人才条件按程序评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3)直接申报人员 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两项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级内额定人员),可以不受学历和原有资格限制,直接申报正高级资格。 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级内额定人员),可以不受学历和原有资格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资格。 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四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可以不受学历和原有资格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资格。 ※获得省优秀新产品奖励的人员可按省同级科学技术奖励对待。 ※大连市科技进步奖的奖励等级按低于省、部级相应奖励一个等级对待。 符合直接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其论文、业绩和成果均应系近5年取得的。 (4)无主管部门或户籍、档案不在大连人员 户籍、档案不在大连或无主管部门的市属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作为凭证),如符合评审申报条件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评材料经现工作单位考核推荐后,按属地化原则将材料报送单位所在的区市县职称工作主管部门。 (5)离退休人员 按照国家《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附表1
备注:市直单位的主管部门一般为市政府各委办局,请咨询您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 ||||||||||||||||||||||||||||||||||||||||||||||||||||||||||||||||||||||||||||||||||||||||||||||||||||||||||||||||||||||||||||||
辽宁评定职称
本文发布于:2024-09-19 23:50: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