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海南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事业编制⼯作⼈员招聘公告【5⼈】已发布,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2⽇9:00-2022年1⽉9⽇12:00,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属中共海⼝市委政法委员会,为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实施办法》(琼⼈社发〔2018〕516号)等⽂件精神,经报海⼝市⼈社局和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5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作事项予以公告。
  ⼀、招聘岗位、⼈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业编制⼯作⼈员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作⼈员2名,管理岗⼯作⼈员3名,被聘⽤者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作⼈员,享受财政全额拨款的薪酬待遇(详见附表1)。
  ⼆、招聘条件
  (⼀)报考⼈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品⾏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
  4.适应岗位需要的⾝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2⽉1⽇以后出⽣;
  6.在职⼈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作⼈员处于试⽤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员;
  5.失信被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按发布招聘信息、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员及公⽰、办理聘⽤⼿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报》、海⼝市政府门户站、海⼝长安、海⼝市⼈社局站发布。公布⽇期:2021年12⽉23⽇-2022年1⽉1⽇。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9:00-2022年1⽉9⽇12:00二建报名网站登录2023
  2.报名⽅式:采取上报名⽅式。请考⽣登录报名址:zk.hnrczpw/index.php/exam/?EXAMID=3650,报考⼈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相关岗位的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报名,报名必须使⽤有效期内的⼆代居民⾝份证。
  3.报名材料要求:每名报考⼈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以JPG图⽚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格式,⼤⼩不超过2MB):
  (1)上传近期正⾯免冠彩⾊证件照⽚;
  (2)上传《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写签名并贴照⽚,详见附表2);
  (3)提供本⼈有效期内的⼆代居民⾝份证(正、反两⾯合并成⼀张图⽚,报名与考试时使⽤的⾝份证件必须⼀致);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提供中国⾼等教育学⽣信息
  (www.chsi/xlcx/lscx.jsp)上打印有⼆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注册备案表》;
  (6)在职⼈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在编⼈员需提供单位及⼈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岗位是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
  (2)如考⽣报名时系统显⽰“姓名和⾝份证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
  (3)报考⼈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根据个⼈情况报考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聘⽤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报考⼈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9⽇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1⽉9⽇17时准时关闭,2022年1⽉9⽇12时后不再接受新⽤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员进⾏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数的⽐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员未达到1:3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员名单,在海⼝长安进⾏公布。
中国教师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作全过程,在任⼀环节中发现报考⼈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资格。如聘⽤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续。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试成绩按40%计⼊综合成绩,各项成
绩“四舍五⼊”,精确到⼩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兼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雅思考试流程详细介绍  (4)注意事项:报考⼈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有效期内的⼆代居民⾝份证进⼊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长安进⾏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作领导⼩组根据考⽣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不列⼊拟⼊围⾯试⼈选。拟⼊围⾯试⼈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分⾄低分按1:3的⽐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并确定为拟⼊围⾯试⼈员。达不到⾯试⽐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数确定拟⼊围⾯试⼈员。因应聘⼈员⾃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的空缺,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员中从⾼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员名单在海⼝长安进⾏公布。
图片在线处理工具  ⾯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进⼊⾯试范围的应聘⼈员进⾏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审查期间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试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试
  ⾯试成绩为百分制,⾯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员,不予聘⽤。
  (1)⾯试⽅式:采取结构化⾯试的⽅式;
法考时间2021考试时间安排
  (2)⾯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表达、计划组织、⼈际关系、应变能⼒及⾃我认知等;
  (3)⾯试时间及地点:以海⼝长安上的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试⼈员凭⾯试准考证和本⼈有效期内⼆代居民⾝份证进⼊考场;
  (5)成绩公布:⾯试成绩通过海⼝长安进⾏公布。
  报考同⼀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加试,加试⽅式为⾯试,按加试成绩⾼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例确定体检⼈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并进⾏⼼理测试,体检费⽤由个⼈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标准执⾏。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之⽇起3天内经本⼈申请复查⼀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空缺的岗位名额,报海⼝市⼈社局同意后,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试合格分数线的⼈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分⾄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例确定考察⼈选,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拟聘⽤⼈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考察。
  应聘⼈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空缺的聘⽤岗位名额,报海⼝市⼈社局同意后,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试合格分数线的⼈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分⾄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选的结果在海⼝长安公布。
  (六)确定拟聘⽤⼈员公⽰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作领导⼩组拟定录⽤⼈员,报海⼝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核确定。拟聘⽤⼈员名单在海⼝长安公⽰7天。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选在公⽰期间放弃聘⽤的、拟聘⼈选公⽰结果影响聘⽤的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公开招聘⼯作领导⼩组研究,可从应聘同⼀岗位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分⾄低分依次递补。但公⽰期满后不再进⾏递补。
  公⽰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市委政法委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市⼈社局。
  (七)拟聘⽤⼈员核准
  公⽰期满后,拟聘⽤⼈员公⽰结果影响聘⽤的,不予录⽤;公⽰期满后,拟录⽤⼈员⽆影响聘⽤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市⼈社局核准录⽤。
  (⼋)办理聘⽤⼿续
  招聘单位凭海⼝市⼈社局出具的聘⽤核准通知书向海⼝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和聘⽤⼿续。被聘⽤的⼯作⼈员试⽤期3个⽉(毕业⽣初次就业的⼯作⼈员试⽤期1年)。试⽤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经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期)。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员应符合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具体以笔试、⾯试前通知为准,请报考⼈员留意公告。
  2.报考⼈员隐瞒⾝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作⼈员进⾏防疫检测、确认⾝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作严格执⾏《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社部〔2019〕1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实施办法》(琼⼈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五、联系⽅式
  地址:海⼝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市政府第⼆⾏政办公区1号楼海⼝市委政法委4038室
  邮编:570135
  :*************
  联系⼈:崔⼥⼠
  监督电话:*************
  (本公告内所有咨询时间均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节假⽇不接受咨询。)  上报名技术⽀持电话:*************、*************
  六、本公告由中共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公务员在哪个网站报名  附件>>>
  1.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公开招聘⼯作⼈员岗位信息表
  2.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公开招聘⼯作⼈员报名登记表
  3.专业设置参考⽬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