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
第一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申领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薪[2004]271号)。
二、办理条件
1、离、退休(职)人员死亡。
2、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遗属。
三、办理凭证
1、丧葬费
死亡离、退休(职)人员火化发票。
2、一次性抚恤金
⑴参加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的离、退休
人员死亡后有符合享受条件的遗属。
⑵退职的人员死亡后,可发给其丧葬费,但不给予其他待遇。
四、受理部门
事业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养老待遇窗口受理。
公务员笔试多少分进面试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
1、所在单位办理离、退(职)休人员减少手续后,社保经办机构在次月结算基本养老保险金时一并支付丧葬费,支付标准为4000元/人。由单位发给死亡人员家属。
2、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标准: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因工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因病死亡的,为本人退休前10个月工资(不包括市定补贴和各种津贴补贴)。
第二篇:关于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
关于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费发
放标准的通知
[甬劳社险[2002]68号]
关于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费发放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劳动(劳动人事)局、财政局、总工会,市属各主管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肇庆招聘人才网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宁波市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发放标准
(一)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和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市人民政府甬政[1998]2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费标准为4500元。
(二)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为6000元。
二、费用列支渠道
(一)城镇企业在职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
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和企业退职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列考研到录取的整个流程
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今后,上述待遇发放标准将根据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按《宁波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所需费用由企业从原资金渠道列支。安徽省公务员职位表查询
本通知从二○○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总工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
次性抚恤费标准的通知
甬劳社老〔2006〕245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6〕175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一次性抚恤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一次性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由现行的6000元提高为10000元。
二、发放对象及列支渠道
1.与我市境内各类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企业按规定在原渠道支付。
2.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凡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支付。
运城招聘
3.“两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所需费用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失业后但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同等标准的一次性抚恤费,所需费用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其中,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所需费用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本通知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201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
: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
退休涨养老金按工龄划分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以工龄划分等级
之前有报道称,一些50多岁的事业单位职工,因担心改革触及自身利益而寻求提前退休。这种担心的前提是,他们猜测改革或以一般退休年龄划线。但这并无依据。
对以年龄划线,说法其实很多。此前有地方官员建议,为减少改革阻力,可将更多人划为制度的“老人”,如以45岁来划线。还有人说,可从改革时起,之后入职的按新办法,在职的将年龄折算成缴费年龄。
对外经贸大学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孙守纪认为,对完全按政策出台所在年份,相关待遇“一刀切”的担忧,不用过于紧张。他指出,事实上,不少涉老待遇的遗留问题,正是由于当年政策出台时,因退休时间前后不同而造成待遇截然不同,“未来应该不会这样”。
孙守纪认为,未来或将根据工龄进行改革,“如以工作30年为标准,超过的按原制度,有利于减少阻力。年龄小、工作时间短的还有较长时间,可建立职业 年金制”。他指出,为避免新政策导致退休待遇降低情况,国家可能同步出台配套政策,对改革时仍在职的人员予以政策倾斜。机关事业单位退人员养老金上调
自2005年开始,我国每年都要调整一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完成
了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工作,北京每月人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050元排在首位。
31个省市区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各不相同,一般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种方式。以湖南省为例,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 金 11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适当倾斜,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 员,每月增加70元。
在调整幅度上,各地基本按照国务院要求,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以河南省为例,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64元,2014年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76元,增幅约为10%。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约6.5%
: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
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2016年我国将努力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 遇水平协调增长;还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预算报告提出,2016年,我国还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第四篇:机关养老保险股退休人员死亡工资证明
证明
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待遇福利股:
兹有原,离(退)休人员,在xxxxx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参保并退休,每月工资待遇财政拨款;隶属xxxx财政供养人员;于xxxx年xx月xxx日因xxx逝世,其在世时,身份为02002-机关退休干部,其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拨付每月养老金待遇基
本工资元。(不含9元津贴,9元津贴已经减除);(金额大写:X仟X佰X拾X元X角X分)。
特此证明!
注:经查xxx公安局退休人员xxx同志于死亡,xxxx县xxxx年xx月后规范性经补贴中的9元津贴补贴按政策要求已全部扣除,故现在领取的退休待遇中不含9元津贴补贴,即实际工资为元。特此证明。
xxxx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股室办理人:
XX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申请单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