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社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学考报名
文章属性 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查询
【制定机关】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1.10.10
【字 号】新克政发[2001]57号
【施行日期】2001.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2019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正文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社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克政发[2001]57号)
  《克拉玛依市社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01年10月10日
克拉玛依市人事考试网  克拉玛依市社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重点联系城市制定社区就业工作方案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制定我市发展社区就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和扩大就业的总体部署,按照确定的重点发展社区建设城市要求,结合产业结构和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培育和发展不同形式的社区就业经济组织,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充分就业。
  二、工作目标
  (一)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根据我市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的需求,2001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300个,2002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500个,2003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1000个,使城镇失业人员在社区从业的人员比例有大幅度提高,社区就业、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专门培训公务员的学校  (二)加强社区就业培训。实现城镇失业人员总量的50%接受社区就业技能培训。三年时间内,每年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到社区从业的比例分别为35%、45%和50%;培训后的城镇失业人员到社区的就业率每年提高10%,最终实现经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的90%吸纳于社区就业岗位。加大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完成全市12个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业务政策培训工作,进行社区就业工作的试运作,并在运作中调整和完善。
  (三)建立健全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四级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力争在2001年底,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建立社区就业组织机构,其工作人员定编定岗;2002年底,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四级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信息计算机管理;2003年底,社区就业管理制度达
到统一规范,服务制度日趋完善,全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就业服务工作实现计算机信息联网,使劳动市场信息相互及时沟通,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各种形式的社区就业实体初步具备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的运行能力。
  三、2022年英语四级登录入口工作内容
  (一)多形式、多渠道开发岗位。
  1、积极开拓新的就业领域,挖掘各类就业岗位。紧密结合城市社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我市实际,主要从以下领域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一是在社区居民服务领域开发就业岗位。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扩大便民利民服务,如家政服务,托老托幼、饮食服务、美容美发、配送快递、取送液化气、家电修理、净莱净水等领域。二是在社区公益性服务领域开发就业岗位。如: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三是通过向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如:绿化管理、卫生保洁、门卫保安、设施维护等。四是通过创办一批社区服务项目开发就业岗位。各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协调有关部门,创办一批有市场需求、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吸纳自愿到社区的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因地制宜,利用自身条件和社区闲置资产、场地,创办投资少
、见效快、机制灵活的社区家庭手工业,以及包括个体、合伙、合作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劳动密集性小型创业企业。
  2、岗位开发的形式。社区就业型小企业作为社区就业的安置载体,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劳服企业、小企业、社区就业实体、非正规劳动组织等。鼓励城镇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或自发组织实现就业;鼓励驻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兴办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为主的小企业和就业实体。在全市进行试点,创建与社区就业相配套、符合城镇失业人员就业需求、具有克拉玛依特的就业园区,使其成为促进企业富余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孵化基地、安置基地以及为社区居民提供集约化服务的基地。
  (二)落实和完善社区就业的优惠政策。
  根据《克拉玛依市促进就业政策》(新克政发[2000]46号文)的规定:
  1、鼓励城镇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开办集体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建设部门优先安排场地,有关建设单位两年内免收场地费;两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和各种行政性收费;劳动保障部门从就业经费中为其提供小额贷款贴息。
  2、鼓励城镇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从事个体经营的,在经营范围上,除国家和自治区明确规定实行许可证或专项审批制度的项目外,均允许经营。两年内减半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和各种行政性收费;劳动保障部门从就业经费中给予小额借贷支持。
  3、鼓励城镇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从事社区服务业的,三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及各种行政性收费;符合贷款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支持,劳动保障部门从就业经费中对其贷款贴息一年。
  4、对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实行一般性地区财政性补贴。用人单位招收夫妻双方下岗又无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劳动者就业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男30岁以上,女25岁以上)就业,且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建立社会保险的,每招收一人,政府从就业经费中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用人单位新招收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3%以上的,每增加1%,减征所得税1.66%。
  5、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办企业,吸纳城镇失业人员,三年内免交土地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行政性收费。
  6、积极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开展多形式的就业培训。对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并实现就业的,可根据就业率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培训补助经费从就业经费中列支。
  7、实行政府控制部分劳动岗位政策。当年新增和清退外雇工腾出的城区保洁、园林绿化、城市公用设施维护等部分岗位,由各级政府控制安排就业。政府控制的劳动岗位用于安排就业特困人员就业。政府控制安排就业的,由政府从就业和再就业经费中给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
  8、鼓励组建以民营经济为依托的非正规就业组织。将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简化工商登记手续,三年内免收营业税、所得税和各种行政性收费。根据国务院九部委《关于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优惠政策检查督察制度、部门协商通气制度、社会举报监督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将市政府有关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印在《就业人员优惠卡》上发放到城镇失业人员手中的办法,让城镇失业人员直接了解政策,便于众监督,把社区就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充分发挥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作用。
  1、建立社区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使用制度。为确保将社区服务用工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失业人员,各区、街道、居委会要把社区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创造的就业岗位统一收集起来,主要用于安置社区内的特困、弱势体人员就业。要定期深入辖区各类用工单位,进行用工信息的收集整理。
  2、各级社区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探索社区就业服务的有效办法,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在劳动力市场设立社区就业服务窗口、为城镇失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等专项服务,切实帮助和指导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3、加强社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实现市、区、街道、居委会社区劳动力供求信息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加强社区就业培训的力度。根据社区就业的实际需求,采用实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开设各种技能培训班,把开展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就业技能培训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结合起来,完善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与富余职工、城镇失业人员择业需求、岗位培训、社区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的工作机制,实现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促进劳动就业。
  5、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社区就业办要设立专人,负责代管社区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档案,为社区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代缴社会保险,代办劳动、劳务合同签证和有关证明等劳动保障代理业务,引导他们在社区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