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9.06.03
湖南省人才网∙【字 号】湘人社发〔2019〕36号
【施行日期】2019.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湘人社发〔2019〕3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战略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精神,促进提升全省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稳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范围覆盖全民
    (一)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城乡常住人口。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劳动者以及港澳台人员,可到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失业登记,由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向公共就业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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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申请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与本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公共就业服务,要优化办事流程和审核方式,可采取“劳动者书面承诺”的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就业和失业登记。
    (二)保障用人单位同等享有公共就业服务。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创业实体,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了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申请招聘用工等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公平对待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招工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用人单位相关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并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内(以下简称“系统”)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做好岗位信息动态管理。
    二、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功能贯穿全程
    (三)加强劳动者求职就业全程服务。深入实施“311”就业服务行动,有针对性的为劳动者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指导、技能培训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着力满足服务对象就业服务需求。对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动态跟踪服务,每月定期进行就业失业确认,动态更新系统内就业失业登记数据,持续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体实名制管理,全方位提供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
    (四)加强重点企业全程服务。建立重点企业公共就业服务联系制度,根据需要设立重点企业就业服务联络员,及时掌握企业岗位流失、用工变化等情况,指导其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有针对性提供稳定用工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公共就业服务。依托各级人社门户网站、信息系统等为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在人力资源市场长期设立“重点行业企业招聘窗口”,结合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搭建企业和劳动者招聘求职交流平台。加大困难企业帮扶力度,建立健全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困难企业实名数据库,落实各项稳就业政策措施。
四级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    (五)强化创业全程服务。深入实施创业服务三湘行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创业服务新路径。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加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每年择优给予奖补资金扶持,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场地租金减免等就业创业服务。大力推广网络创业培训及创业模拟实训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将其纳入学分管理,积极推介“百人百堂”创业微课等“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
性。完善创业师资库、创业项目库、创业服务专家库三个资源库项目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教学比武等活动,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加强就业援助全程帮扶。实行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专人实施就业援助帮扶,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各类就业援助政策,全程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心理疏导和职业指导,积极推荐适合的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给予优先安置。多渠道帮扶零就业家庭劳动者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七)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重点体职业培训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推进创业创新培训。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扎实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引导并组织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专项培训,实现“培训即上岗、结业即就业”培训就业无缝对接,提高就业质量。
    (八)适应市场需求开展专项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定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
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周)等专项活动,并结合当地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多样化的劳务协作对接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对接。深入企业园区对出现生产经营困难需要进行规模性裁员的企业开展专项服务行动,提供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专项咨询指导,做好被裁减员工的再就业服务工作。建立经济与就业联动的监测预警机制,对受经济环境、贸易摩擦、农民工返乡回流等影响,存在的高失业风险地区、行业和劳动者体,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等专项活动。
    三、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辐射全域
大专有哪些专业    (九)推进基层平台建设覆盖城乡。组织实施“基层平台5年提升计划”,推进基层平台科学布局和优化整合,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基层平台优质化建设,启动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项目,分批次有序开展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达标等活动,到2023年全面完成基层平台“机构、人员、制度、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
    (十)培育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主体。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体系,各地可采取招标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优质资源参与政府公共就业
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将公共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等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凝聚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爱心企业和个人等参与提供公益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