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招生方案范文汇编七篇
招生方案 篇1
  根据__县教基[]122号文件《__县高中招生建档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指导精神,现就我校届毕业生建档工作布置如下:
  一、人员安排
  组长:刘__
  副组长:齐__
  办公室:朱__ 曹__ 方__
  成员:周x 陈x 王x 宋__ 王__
  二、建档日程安排
  三、建档对象
  656分——省示范高中计划内录取参考线(不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585分——市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择校生)录取参考线;515分——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含市示范高中择校生)录取参考线;457分——普通高中招生(含综合高中)建档线。
  在初中每多读一年的应届生,在总分中递增10分建档;二女结扎户子女在总分中降低10分建档。
湖南公考网  凡志愿上普通高中的考生,无须建立档案,而且只准建立一份档案,并可在档案的志愿表相应的志愿栏内填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
  四、建档内容
  1、中学生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入档),电子信息采集表原件。
  2、宿松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试行)。
  3、宿松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4、毕业生登记表。
  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学生素质报告单。
  6、户口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等)。
  7、按规定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入档)。
  8、休复、转入、跳级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入档)。
  9、宿松县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班报名推荐表(报考特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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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宿松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生报名志愿表(报考职业高中)。
  所需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缺少一件不予收档。
中考查分网站登录入口2023  五、建档要求
  1、报考县内职高,即县职教中心、许岭职高、王岭职高、电子学校、阳光高中五所学校,考生只须填一张报考职高志愿表即可(志愿表由教育股发),此表交熊涛同志。
  除上述五所职高外,凡报考市编《报考指南》上的中职、中考学校,一要填“志愿卡”,二要建中专档,建档材料和“志愿卡”由各学校根据所报考人数在招办领取(考生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入档)。
  报考中专交档时间与普高交档同步进行,即7月22日(第二批8月12-15日)。交档时到微机室读“志愿卡”,中专档案交招办。
  2、严把资格审查关,组织专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
  3、建档学校必须按建档要示,用钢笔如实填写,不得留空,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潦草,不得涂改。考生姓名、学号、准考证号、家庭住扯等,必须与实际即原报名的所有表册一致,否则视为资格有问题。考生分数栏由建档学校统一粘贴建档分数条。
  4、报考志愿栏要求认真指导考生慎重填写(学校不得代填),并且考生家长要签字盖章。志愿栏填“不服从”或该栏不填写的视为放弃,均不能保证录取。择校的考生,志愿填写要参照所填学校收费标准,充分考虑到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5、按规定享受政策照顾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局教育股交验原件后,再将复印件入档,
否则不予加分。
  6、凡在初中就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生,送档时必须将经批准的休学原件当面交验,再将复印件入档,否则按历届生论处。凡考生学号不是报名学校的,送档时必须将经批准的转学或有关证明原件当面交验,复印件入档。
  7、填写志愿时务必参考各校招生人数及全县各分数段人数。
  六、中考查分
  1、 申报时间: 7月16日期7月17日,逾期不受理。
  2、 各校以校为单位,申报查分分科次,按每科次3元到财务股交费,并领取查分通知单。
  3、 查分通知单需填写学校、考生姓名、座位号并注明所查学科。
  4、 7月18日下午5点到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领回查分结果。
招生方案 篇2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会计资格评价网2023报名入口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陕西人事网入口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政协会议2023召开和结束时间全国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