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7.25
【字 号】浙政发[2006]41号
【施行日期】2006.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浙政发[2006]4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现就全面推进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明确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我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五”期间,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把职业教育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我省发展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服务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在稳定办学规模的基础上,以深
化改革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多元办学格局和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形成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山东省人事考试网二级建造师  (三)“十一五”期间,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1:1,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1:1。中、高等职业院校为社会输送200万毕业生,为农村、企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以上,各比“十五”期间翻一番。认真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到2010年,使我省技术工人队伍中具有中级工技能水平的达到45%,高级工以上的超过15%,全省城乡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
  二、强化政府的引导和调控,增强职业教育入学和就业的竞争力
  (四)努力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坚持政府导向、多元筹资、集中财力、择优扶持原则,各市有重点地办好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2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1-2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对欠发达县(市、区)骨干职业学校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到2010年,全省建成200所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下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河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2023同),2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形成职业教育的品牌和竞争力。
  (五)建立职业教育助学奖学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扶困资助范围从“低保”家庭子女等五类学生,扩展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给予免交学费。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院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奖学金。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学生免交学费。
  (六)合理配置资源,促进普职教协调发展。加强宏观调控,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引导,促进初中毕业生普职教合理分流。充分利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地区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构建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立交桥”,使学生就业有路、升学有望。
  (七)严格劳动准入制度,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抓紧制定和完善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
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八)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对各行业职业领域具有绝技绝招、突出业绩的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在行业和企业的关键岗位推行“首席工人”制度,建立全省范围内“首席技师”的评选制度。加大对优秀技能型人才的宣传力度,每年表彰、奖励一批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九)加强职业院校建设。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合理的专业设置、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齐全的教学设施、良好的育人环境为目标,大力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使职业院校成为本地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中心、企业职工的培训中心、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中心。高职院校还应当成为当地产品开发、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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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加大专业建设力度。根据我省产业结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推动职业学校的专门化建设,形成部分综合性职业院校和一批工程技术、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建筑工程、商贸
旅游、医药化工、护理服务、农林水牧等专门化学校。积极扩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类等紧缺人才相关专业的规模,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规模效益。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压缩长线专业招生,新增一批经济发展急需的新专业。
  (十一)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以培养紧缺人才、提升技能水平为目的,建设一批为学生校内技能培训服务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到2010年,国家和省级中职实训基地达到100个,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达到40个,切实解决职业院校实训条件差、实训工位不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批既能承担学生生产实习任务,又面向社会开放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
  (十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重点培养一批既有教师资格又有职业资格的“双师型”专业教师。到2010年,中职学校专业课80%以上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其中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达到40%;培养6000名高技能的专业骨干教师和500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高职院校“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达到80%。
  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十三)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传统的培养模式向就业导向转变,促进职业教育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开展订单培养和定向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改革职业院校评价体系,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评价标准。
洛阳市人才网招聘信息  (十四)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建立由行业协会、企业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审核专业和课程设置,指导学校的专业教学工作。按照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和强化技能训练的要求,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和技能训练方法,开发校本教材。实施分层次教学,建立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实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
  (十五)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在全省各地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建立500家职业院校学生校外实习示范基地,以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
单纯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教学、实习以及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并为实习学生支付合理报酬。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十六)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课,参与学校教学改革。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专业、实训基地、研究中心和经济实体,或组建职教集团。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承接企业产品加工,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
  (十七)加快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步伐。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都应允许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到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八)创新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确立“能力为本,德育为先”的新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和措施,加强对学生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创新机制和载体,建立全
体教师参与、面向全体学生的德育工作机制,使教学过程与育人过程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发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