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基层医⽣评职称,学历、任职年限都放宽!
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才评价机制改⾰的实施意见》提出,对县以下基层医疗卫⽣⼈才和全科医学⼈才,侧重评价其实际⼯作业绩,在职称评价⽅⾯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中园工商银行《意见》对基层医⽣有哪些影响呢?
⼈才分类
根据医疗卫⽣机构承担的⼯作任务和⼯作职能,结合河北省医疗卫⽣发展现状,医疗卫⽣⼈才分为:临床医学、医学研究、公共卫⽣、全科医学、基层卫⽣五类。
众所周知,基层医⽣除了基本医疗⼯作外,还需要承担⼀部分公卫⼯作,⽽这次《意见》将公共卫⽣、全科医学、基层卫⽣单独成⼀类,可以说肯定了基层医⽣们的地位。
基层卫⽣⼈才评职称放宽要求
对县以下基层医疗卫⽣⼈才和全科医学⼈才,侧重评价其实际⼯作业绩,在职称评价⽅⾯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实⾏单设评价标准、单独评价、定向使⽤,完善服务基层最低年限和离开基层后其资
格转评确认等政策措施,进⼀步拓展基层医疗卫⽣⼈才专业发展空间,稳定基层医疗卫⽣⼈才队伍,使医疗卫⽣⼈才扎根基层、建功⽴业。
医⽣评职称往往需要丰富的⼯作经验和⼀定的科研成果,⽽评定标准⼀般会要求发表论⽂。这对于基层医⽣尤其是县以下的乡村医⽣来说,根本不可能。
⽽这次《规定》中将县以下的基层医疗卫⽣⼈才和全科医学⼈才职称评定上,侧重评⼯作业绩,对论⽂研究等⽅⾯不做要求,并且放宽了学历,使得基层医⽣评职称的门槛⼤⼤降低。这对于平时勤勤恳恳⼯作的基层医⽣们来说是⾮常公平的。
其他省也在⾏动
不输二本的专科学校四川
四川针对基层医疗卫⽣机构⼯作⼈员职称晋升实⾏双轨制,降低对论⽂、外语、计算机等要求,在考核时增加了病历、专题报告、现场答辩等要求,旨在为基层引⼊⼀部分相对优秀的⼈才,并让他们留下来,为当地的发展发挥作⽤。
江苏
江苏突出医德为先,突出能⼒实绩,不唯资历、不唯学历、不唯论⽂,⼒促医疗⽔平提升,努⼒为⼴⼤医护⼈员“松绑”。医护⼈员职称评价标准“⼀⼑切”⽅式将成为历史。根据新修订的条件,突出“医德”⼀票否决。申报卫⽣⾼级专业技术资格⼈员必须提供医德考评表,医德考评不合格的实⾏“⼀票否决”。
天津
天津市卫⽣计⽣委会同天津市⼈⼒社保局制定了“改⾰完善基层卫⽣专业技术⼈员职称评审⼯作实施意见”、“基层卫⽣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基层卫⽣专业技术职称结构⽐例设置⽅案”等⼀系列基层卫⽣职称评审政策,从健全评审体系、创新评价⽅式、规范申报程序、完善评审标准、提⾼结构⽐例等⽅⾯,对天津市⼀级及以下基层卫⽣专业技术⼈员给予政策倾斜。人事考试
辽宁
辽宁省⼈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有关⼯作的通知》,将职称评审管理权限下放,全省⾼校、科研院所、公⽴医院、⼤型企业可⾃主开展职称评审,⾃定标准,⾃主发证。调整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能⼒考试政策,对外语和计算机应⽤能⼒考试不作为统⼀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
湖北
2018年1⽉17⽇,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线⼯作的专业技术⼈才,适当放宽学历、资历限制,可以教案、病案、项⽬报告、技术总结、⼯程⽅案、设计⽂件等替代论⽂作为评价要素。
《意见》⾸次提出全⾯取消外语和计算机的门槛设置。同时,⾸次明确要建⽴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名单制度,纳⼊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信⽤信息服务平台。
⼴西
2017年12⽉13⽇,⼴西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从2018年起,在全区建⽴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作为评价应⽤型⼈才的限制性条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线⼯作的专业技术⼈才,侧重考察其实际⼯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附原⽂:
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才评价机制改⾰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才评价机制改⾰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医疗卫⽣⼈才评价机制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基本原则
2022年a区考研国家线(⼀)服务健康河北。围绕健康河北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医疗卫⽣⼈才发展需要,以引进、留住、使⽤好⼈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分类推进医疗卫⽣⼈才评价激励导向作⽤,最⼤限度地激发医疗卫⽣⼈才在健康河北建设中贡献聪明才智。
(⼆)突出医德医风。强化以⼈民健康为中⼼,救死扶伤、⽢于奉献的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等考核评价,建⽴和完善基于道德操守和诚实守信的评价退出机制,从严治理违反医德医风⾏为。
(三)注重临床实践。突出医术精湛、⼤爱⽆疆、⼀丝不苟、精益求精以及为⼈民众提供全⽅位、全⽣命周期服务的能⼒和业绩评价导向,促进医疗卫⽣⼈才为⼈民众健康提供优质服务。
(四)强化分级评价。按照强基本、保基层以及分级诊疗的总体要求,突出医疗卫⽣事业公益性质,特别是针对基层医疗卫⽣机构⼈才匮乏和流失严重等问题,建⽴健全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医疗卫⽣⼈才评价体系,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级各类医疗卫⽣⼈才。
⼆、分类与标准
(五)⼈才分类。根据医疗卫⽣机构承担的⼯作任务和⼯作职能,结合我省医疗卫⽣事业发展现状,医疗卫⽣⼈才重点分为临床医学、医学研究、公共卫⽣、全科医学、基层卫⽣等5类。
(六)评价标准
1.医德医风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把医德医风作为医疗卫⽣⼈才评价的⾸要内容,重点评价医疗卫⽣⼈才救死扶伤、以病⼈为中⼼、全⼼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遵守医学伦理道德,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践⾏医疗服务承诺,⽂明礼貌开展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医;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为,提⾼医疗服务质量以及严谨求实、履职尽责,⼀丝不苟、精益求精,爱岗敬业、顾全⼤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等⽅⾯的情况。建⽴健全医疗卫⽣⼈才评价诚信体系以及诚信守诺、失信⾏为记录和惩戒制度,从严治理责任缺失、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为。
建⽴健全医疗卫⽣⼈才医德医风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度对医疗卫⽣⼈才组织进⾏⼀次医德医风考评,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的评价为较差等次,并实⾏⼀票否决制:在医疗卫⽣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回扣等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
列情形之⼀的评价为较差等次,并实⾏⼀票否决制:在医疗卫⽣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回扣等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医疗卫⽣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合理收取费⽤情节严重的;隐匿、伪造或擅⾃销毁医学⽂书及有关资料的;不认真履⾏职责,导致发⽣医疗卫⽣事故或严重医疗卫⽣差错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卫⽣⼴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医疗卫⽣服
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加强医德医风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研发,做好医德医风档案管理,增加医德医风、职业操守等在医疗卫⽣⼈才评价中的权重,充分发挥医德医风在医疗卫⽣⼈才培养、成长、发展和评价中的导向作⽤。
2.⼯作能⼒
(1)临床医学⼈才。把会看病、看好病、服务好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核评价其医疗技术⽔平、实践操作能⼒和⼯作业绩,坚持把诊断准确率、⼿术成功率、平均住院⽇、⽅案、护理技能数量与质量、病历书写、病例分析、合理检查、合理⽤药、诊疗质量、次均费⽤等作为评价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专业学科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医疗、护理、医技、药学、全科的评价指标体系。三级医疗机构要把突出实际⼯作能⼒放在⾸位,注重在区域内开展新技术、新项⽬以及对医学技能、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的基础上,侧重于对解决复杂疑难疾病、专科专病诊治、对⼆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指导以及与临床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科普宣传等⽅⾯能⼒进⾏评价。⼆级医疗机构要重点评价业务⼯作完成情况、处理常见多发病(问题)及⼀般重症解决能⼒情况、新技术推⼴应⽤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情况等,淡化科研、论⽂评价权重,引导医疗卫⽣⼈才回归临床、回归⼀线,安⼼做好本职⼯作,踏踏实实服务众。
(2)医学科研⼈才。重点考核评价其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医学科学问题、医学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应⽤等实际能⼒和业绩,以科研项⽬、科研成果、科研论⽂以及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法的科技创新、学术价值、带教协作等作为重要评价因素。根据医学重点学科及关键医学技术发展需要,建⽴匹配度⾼、层次清晰、灵活多样的医学科研⼈才评价机制。
(3)公共卫⽣⼈才。重点考核评价其流⾏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事件处置、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等能⼒。针对公共卫⽣领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管理等不同专业特点,要合理确定不同专业岗位公共卫⽣⼈才评价重点和⽅法,将掌握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或指导基层开展公共卫⽣⼯作的数量与质量、公共卫⽣法律法规应⽤、了解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解决复杂专业问题能⼒以及成效等作为重要评价因素。要加强公共卫⽣⼈才与临床医学⼈才的深度融合,探索建⽴双向沟通交流协作机制,促进“以治病为中⼼”向“以健康为中⼼转变”,为⼈民众提供全⽣命周期的卫⽣与健康服务。
(4)全科医学⼈才。按照全科医学⼈才承担的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育指导等“六位⼀体”服务总体要求,重点考核评价其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传染病控制、慢性病管理、正确转诊、病⼈康复等全科医疗服务能⼒,要将签约居民数量及构成、服务质量、签约居民基层就诊⽐例、接诊量、健康管理效果、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因素。⿎励开展科研活动、发表学术论⽂,但在评价过程中不作为约束性指标,引导全科医学⼈才更好地承担起常见
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鉴别诊断及转诊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档案及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体化服务。
(5)基层卫⽣⼈才。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及分级诊疗的总体要求,重点考核评价其医疗技术服务能⼒、常见多发病诊治、众公认程度等,要将服务基层众数量与质量、指导下级卫⽣技术⼈员能⼒和⽔平、急危重症鉴别诊断及转诊服务、病例分析、适宜技术应⽤等作为重要评价因素,县以下基层医疗卫⽣机构⼈才评价,对学术论⽂、科研课题、科研成果不作要求,并建⽴诚实守信和激励约束机制,⿎励基层医疗卫⽣⼈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更好满⾜基层⼈民众健康需求。
3.⼯作业绩
建⽴健全符合医疗卫⽣⼯作实际的医疗卫⽣⼈才业绩评价体系。要突出岗位职责履⾏、⼯作数量、服务质量、⾏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评价指标。临床医学⼈才,重点评价临床医疗业务数量和质量、社会效益、病⼈满意度、医疗纠纷和投诉数量、医疗差错发⽣率、病床周转率等⽅⾯内容和实际贡献。医学科研⼈才,重点评价科技创新、学术论⽂、著作教材、科研成果、在研课题、成果转化效益等⽅⾯的履责绩效和实际贡献。公共卫⽣⼈才,重点评价疾病监测防控、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处理、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管理、基层指导和技术培训、法律法规宣传等⽅⾯的履职绩效和实际贡献。全科医学⼈才,重点评价
在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育指导六位⼀体服务及家庭医⽣签约服务等⽅⾯的⼯作成效和实际贡献。基层卫⽣⼈才,重点评价健康管理、护理服务、康复服务、保健服务等临床医疗业务数量和质量、病⼈满意度、医疗纠纷和投诉数量、医疗差错发⽣率、社会效益等⽅⾯的业绩贡献。
三、⽅式与⽅法
(七)建⽴和完善符合医疗卫⽣特点的评价机制。完善以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对县以上临床和公共卫⽣专
(七)建⽴和完善符合医疗卫⽣特点的评价机制。完善以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对县以上临床和公共卫⽣专业技术⼈才要重点采⽤考评结合、⾯试答辩、实践技能操作、业绩展⽰等科学灵活的多样化评价⽅式,注重运⽤“互联⽹”信息⼿段,把临床病例、诊治⽅案、服务数量与质量等能够表现实践能⼒和业绩贡献的量化指标引⼊考核评价,提⾼⾯试答辩的评价权重,使医疗卫⽣⼈才评价更具针对性和精准性。
(⼋)切实发挥患者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作⽤。以患者和服务⼈的满意程度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利⽤现代信息技术,采⽤医疗卫⽣⾏风意见箱、患者回访中⼼、⼈民众和⼴⼤职⼯满意度测评以及召开患者和服务对象座谈会、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医疗卫⽣⼈才进⾏评价,使医疗卫⽣⼈才评价向
外延伸,提⾼评价质量。
(九)强化医疗卫⽣公益性质的社会评价办法。要采取切实可⾏的评价⼿段,突出医疗卫⽣事业公益性特点,把区域内⼈民众认可度、疾病防控取得的社会效益、医学科研成果转化效果、新医学技术推⼴应⽤等有关社会效益和社会认可度作为重要评价内容,以提⾼⼈民众健康⽔平、增进⼈民众获得感作为重要评价要素,建⽴起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社会认可度⾼、单位择优使⽤的医疗卫⽣⼈才社会化评价新机制。2023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创新基层医疗卫⽣⼈才定向评价激励机制。对县以下基层医疗卫⽣⼈才和全科医学⼈才,侧重评价其实际⼯作业绩,在职称评价⽅⾯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实⾏单设评价标准、单独评价、定向使⽤,完善服务基层最低年限和离开基层后其资格转评确认等政策措施,进⼀步拓展基层医疗卫⽣⼈才专业发展空间,稳定基层医疗卫⽣⼈才队伍,使医疗卫⽣⼈才扎根基层、建功⽴业。
(⼗⼀)畅通特殊医疗卫⽣⼈才申报评价通道。进⼀步建⽴和完善特殊医疗卫⽣⼈才的申报评价办法,对特殊⼈才通过特殊⽅式进⾏评价,尤其对取得重⼤基础医学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医学难题、在医疗卫⽣事业发展中作出重⼤贡献的医疗卫⽣⼈才,援疆援外以及引进的海外⾼层次和急需特殊医疗卫⽣⼈才,建⽴绿⾊通道,实⾏直评直聘⽅式进⾏评价和使⽤。
四、管理与服务
(⼗⼆)强化和落实医疗卫⽣机构评价⾃主权。各级卫⽣⾏政部门要进⼀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宏观管理,减少微观管理,尊重医疗卫⽣机构⽤⼈主体的⼈才评价主导作⽤。要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符合医疗卫⽣实际的评价机制,科学界定和合理下放医疗卫⽣⼈才评价权限,在对医疗卫⽣⼈才整体数量、结构进⾏宏观调控基础上,⽀持医疗卫⽣机构在基本原则和评价标准的框架内,结合⾃⾝功能定位和发展⽅向⾃主开展医疗卫⽣⼈才评价⼯作,并把评价结果作为⼈才培养使⽤、职称评聘、薪酬分配、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防⽌医疗卫⽣⼈才评价⾏政化、“官本位”倾向。要进⼀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不能正确⾏使评价权限、不能确保评价质量的医疗卫⽣单位,将通过有效⽅式予以严肃处理。
教师资格面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三)建⽴健全医疗卫⽣⼈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打破地域、所有制、⾝份等限制,建⽴权⼒平等、条件平等、机会平等的医疗卫⽣⼈才评价服务平台,促进评价制度与⽤⼈制度的有效衔接。要建⽴完善评价专家遴选机制,按照数量充⾜、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动态管理的原则,遴选⼀批⾼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和经验丰富的基层⼀线专家进⼊专家库,根据不同医疗卫⽣⼈才特点,适时随机抽取专家进⾏评价⼯作。要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探索建⽴依托“互联⽹”⼿段,逐步开展医疗卫⽣⼈才评价的⽹上申报、⽹上评价、⽹上公⽰,建⽴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效的医疗卫⽣⼈才评价管理体制。要进⼀步发挥市场、社会等多元化的医疗卫⽣⼈才评价主体作⽤,⿎励和⽀持各类医学专业组织和⼈才评价专业机构有序承接医疗卫⽣⼈才的评价⼯作。
(⼗四)切实加强医疗卫⽣⼈才评价监督。加强医疗卫⽣⼈才评价法治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优化评价环境,提⾼评价质量和公信⼒。健全医疗卫⽣⼈才评价组织的⼯作程序和规则,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强化职业操守,加强质量考核,提⾼医疗卫⽣⼈才评价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建⽴倒查追责机制,完善专家退出机制,对于在医疗卫⽣⼈才评价过程中违纪违法的要严肃追责。建⽴健全医疗卫⽣⼈才评价公开制度,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众和社会监督。建⽴健全回避制度、公⽰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医疗卫⽣⼈才评价全过程监督管理,构建政府监管、单位⾃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