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和《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形式,学分分为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两大类。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一)项目学分
项目学分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
1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含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国防科技大学非军籍研究生转军籍);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特批项目;滇沪合作协议中经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远程上海市级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等),由卫生部或云南省卫生厅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4)三年制规范化培训、学历教育、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医疗队、卫生支农和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等。
2II类学分
1)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
2)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云南省医学会、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云南省预防医学会、云南省口腔学会、云南省护理学会、云南省医院协会、云南省医师协会等省级学术团体举办的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自管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综述)、出版医学著作、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自管学分。
二、学分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临床医师(含中医)、检验、影像、药剂等卫生专业人员;另一类为护理、公共卫生类专业人员。
(三)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学分的总体要求为: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所有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州(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初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初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15学分;乡村医生每年学分数不低于10分。
(四)临床医师(含中医)、检验、影像、药剂等卫生专业人员的学分具体要求为:
1.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分,I类学分
不低于15分,且国家级I类学分不低于5分,远程学分的I类学分不超过5分(推广项目除外,以下类同),II类学分5分,且不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学分,I类学分不低于15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不超过5分,II类学分5分,且不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学分,I类学分不低于10分,II类学分10分,均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2.州(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分,I类学分不低于15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不超过5分,II类学分5分,且不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学分,I类学分不低于
15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不得超过10分,II江都人力资源招聘网类学分5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15学分,I类学分不低于5分,II类学分10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3.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分,I类学分不低于15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不超过10分,II类学分5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学分,I类学分不低于河北省特岗教师报名条件10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II类学分10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15学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中国医学教育网学员登录入口3分。
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所有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1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12学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自管学分3分。
(五)护理、公共卫生类卫生专业人员的学分具体要求为:
1.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分,I类学分不低于12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不超过5分,II类学分8分,且不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学分,其中I赣州九一人才网招聘工作类学分不低于10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不超过5分,II类学分10分,且不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学分,I类学分不低于10分,II2023年教师资格证报考类学分10分,均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