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申请书通用12篇
常德人力资源考试院听证申请书 篇一
    申请人:
    请求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参与殴打毛黎华一案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20xx年6月6日我因孩子与毛黎华女儿之间的纠纷而与毛黎华发生矛盾。毛黎华用手指到我的脸上,并用雨伞打我,我们双方因此扭打起来。但没多久就被拉开,警察也到了。本案经贵局调查,拟对我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我认为,在本案中是毛黎华先出手打人,我并未主动动手,之后也是双方扭打,我的左前臂亦被毛黎华用雨伞打伤,因此毛黎华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次,本案的关键证据,吴会芬、刘儒蓉的证言极为相似,两份证辞更是在同一时间所做(20xx年6月25日9时30分至
9时53分),其证言中所提的两位男子也未能查实,因而两份证辞的可信性应受怀疑。再次,本案的立案时间为20xx年7月22日,而大部分笔录均在此之前,亦应当不具备效力。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申请对本人殴打毛黎华一案进行听证,请予以准许。
听证申请书 篇二
    申请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贵局于20xx年4月28日送达的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有储备地建设经营餐饮项目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拟对申请人作出处罚。
申请人于20xx年9月8日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1999)海新法执字第55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变卖给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据此投入使用。贵局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贵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实认定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听证申请书 篇三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xx)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
    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
    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
    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
    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
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听证申请书 篇四
    申请人:
    申请事项:
    我司对贵所拟以20xx年xx月xx日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在此次贵所实施的道路运输检查过程中,因贵所认为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苏ARZ516
号的车辆无道路运输证,而对该车进行了暂扣,并向申请人出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给予申请人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但苏ARZ516号车并非为申请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营运车辆,无需办理运输证,且贵所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所认定的申请人主体错误。因此,申请人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贵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
    综上所述,申请人恳请贵所就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并能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撤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
听证申请书 篇五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对20xx年3月12日对申请人“涉嫌经销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达“xx工商处听字【201x】2号”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告知书,申请人提出异议要求举行听证。
    申请理由: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2003、GB18186_2000、GB2760_2011规定和委托xxx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违背GB2717_2003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2003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
听证申请书 篇六
    xx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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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局[20xx]1号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收悉。
    现我矿依法提出申请,请你局依法延期举行听证会,理由如下:
    你局未依法履行全面告知义务,导致我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状况不了解,严重影响我矿依法行使权利。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听证的事由与依据;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四)当事人、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于法,你局都应延期举行听证,避免冤错,特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之规定,请求延期听证!
    申请人:
    日期:
听证申请书 篇七
    尊敬的领导:
    你局 xx行政处罚通知书收悉。因对你局告知书所认定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持有异议,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听证。
    《听证申请书》填写说明: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后,被处罚单位提出听证申请时使用;
    3、填写要求:
    “ ”处:分别填写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名称和处罚文书文号。
    4、本申请书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装入税务档案。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听证申请书 篇八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20x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20xx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除申请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0000xx及0000xxx外)。申请人确有在20xx年x月向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0000xx及0000xxx,直到南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广州市xxx公司。
    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20xx年11月16日 国税发〔20xx〕187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南区稽查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听证申请书 篇九
    xx海关:
    贵关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行政处罚告知书》(xx告字【20xx】xx号)已经收悉。
    我公司对该告知书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异议:
    1)我公司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时效性、合理性存在异议。
    2)我公司申请贵关告知认定依据。
    3)我公司期待贵关就告知书中提及的税款、的计算方法和法律条款适用给出明细说明。
    特此向贵关提出听证申请,敬请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陕西省政府    日期:
听证申请书 篇十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x职工xxx,女,xxx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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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xxxx区法院(20xx)xxxx字第42号和xx中级法院(20xx)xxxx字第102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辽宁高级人民法院(20xx)辽立二民申字第01833号民事裁定书,作为本案当事人,我特向提出申请,为本案组织听证会。
    届时,本人强烈要求国家立法专家,劳动部法律事物负责人,最高法院院长,工商银行总行行长,全国人大。政协法工部主任,全国总工会主席,各民主党派知名人士,以及国家个新闻媒体参与本会的听证。同时要求上述三级法院审判人员全部到会,根据自己的审判意见进行公开答辩。 苏州公务员网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公开六项规定》原则规定了人民法院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听证的,应当公开进行。本人以此申请致。
    申请人:
    日期:
听证申请书 第十一篇
    申请人:
    请求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