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六级准考证查询系统∙【公布日期】2017.07.21
【字 号】榕政综〔2017〕1721号
【施行日期】2017.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事业单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福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政综〔2017〕17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17年福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2017年福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闽政〔2017〕14号)要求,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放管服”改革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现就2017年福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点:
  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推进“两单合一”,完善清单管理。全面实现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管理,在完成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的基础上,推进市、县、乡三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制定出台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政府部门职责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权责一致。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
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过程、评价放权效果。高中学考成绩查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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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减权放权。进一步精减工业生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进一步深化企业设立、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改革。针对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体育等领域,再削减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放宽垄断行业和社会民生领域市场准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社会服务行业。全面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研究建立“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制度。继续清理、取消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继续清理精简证照年检和证明办理事项,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松绑。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法制办、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2月底前完成
  (三)提高放权、承接协同度。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进一步落实2016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提出的意见和措施,抓好整改,推动近年来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的承接落实,推动相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下放或委托。有关部门不得以统发许可证、事先审查等方式“明放暗不放”,同时加强对基层指导,对放权事项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增强基层承接能力。基层要主动对接,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接得住、接得好。探索各种审批后置事项“串改并”,探索各种审查与验收“单改综”,探索各种检验、检测、认定、认证事项“多变少”,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效能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持续推进
  (四)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对涉及企业、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够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推进电子证照的应用以减少纸质材料提交,切实提高企业和众的改革获得感。出台我市保留的证明清单和拟予取消的证明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对未列入保留清单范围内的证明事项,各单位(部门)在办事过程中一律不得要求办事企业、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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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审改办、法制办、效能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9月底前完成
  二、进一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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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创新联评联审。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落实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服务建立“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大力精简评估事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1月底前完成
  (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国家“试清单、试机制、强监管、出经验”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探索建立试点工作落实机制,总结试点经验做法,提出调整修订的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2月底前完成
  (七)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托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推动项目办理审批和建设全过程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1月底前完成
  三、进一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八)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内,健全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公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1月底前完成
  (九)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重点开展国务院已经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落实情况、职业资格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的督查,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效能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6月底前完成
  四、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十)推进“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多证合一”。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推进“证照分离”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以外,原则上实行“证照分离”,切实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